有三個孩子,我現在想離婚,孩子會不會判給我

發布 社會 2024-03-2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最小的人和你在一起的幾率很高! 這也要看經濟能力,如果男人的經濟能力很好,他可能不會給你任何乙個! 當然,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您就不能擁有探視權!

    如果條件相似,兩人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也會徵求孩子的意願,他們想聽從誰! 孩子有帶頭的權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未滿18歲,可以判給女方,但男方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好,至少會獎勵乙個給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只要對方同意給你,就會給你,但是沒有孩子的一方就要交子女撫養費,這個問題可以詳細諮詢律師!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離婚時有三個孩子,子女的撫養權歸桑禪人所有,父母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將按照有利於子女的原則作出判決。 1.

    未滿兩周歲的,母親應由其直接撫養。 2.年滿二周歲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鎖鏈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3.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父母雙方未就未滿兩周子女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未滿2周歲的一般與母親同住,8周歲以上的則尊重子女自己的選擇,而在2-8周歲之間,則根據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即經濟實力、教育實力、家庭環境等條件進行評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 (一)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二歲以下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辦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母親要求直接撫養凋零子女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患有長期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兒童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

    2)父親在有條件撫養子女時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適合與母親同住。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二歲以下子女,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十六條 父母要求直接撫養已滿二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辦理: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他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父母有其他子女;

    4)由於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適合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要求基本相同,雙方當事人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以視為父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要求。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院審理涉及子女撫養權的離婚案件,應當按照有利於子女撫養權的原則,具體參照下列規定,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婚姻法》第36條第3款,這是一項原則性規定: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

    《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周以下的孩子將與父親一起生活,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在以下情況下,2 至 10 歲的兒童將被考慮。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對於10歲以上的兒童,請尊重兒童的意見。

    5. 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一般來說,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實力、雙方撫養孩子的意願、孩子的意願、雙方的生活習慣、離婚的過錯程度等,可能是三者都給你,也可能你根本不來,給更多的資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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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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