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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視情況而定,如果婚房的名字是兩個人,那麼就會有你的,如果男方忍不了,沒有結婚,說不定你會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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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結婚證,並且財產歸另一方所有。 同居不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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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只能算是男女朋友關係! 而不是夫妻關係! 所以沒有權利分割對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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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你沒有結婚,在法律上不算夫妻,如果你有孩子,你就不能辦理戶口,,,財產什麼的都是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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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證明,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婚姻,婚前婚後歸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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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沒有結婚是不可能分開的,第二,即使你結婚了,你也無法分開,更何況你們是同居的,雙方都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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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財產歸財產所有人所有,婚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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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事實婚姻現在不被法律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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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你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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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一起開心就好了,孩子的事情兩邊都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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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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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同居在60年內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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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 住在一起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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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居不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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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我國法律目前不支援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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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結婚了嗎? 如果沒有結婚,很難說自己不受法律保護,首先要分析分手的原因,達成共識,理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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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結婚,你就什麼都沒有。 因為它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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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沒有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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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沒有結婚證,你們已經同居七年,生了兩個孩子,其中乙個不是男方的孩子,可以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如果您有共同財產,您還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來證明您的婚姻。此外,您還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離婚以解決您的婚姻關係。
我沒有結婚證,我同居七年,生了兩個孩子,其中乙個不是男方的孩子,分居了怎麼辦。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沒有結婚證,你們已經同居七年,生了兩個孩子,其中乙個不是男方的孩子,可以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如果您有共同財產,您還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來證明您的婚姻。此外,您還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離婚以解決您的婚姻關係。
Kiss:那你現在是怎麼協商這兩個孩子的分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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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經關閉 5 年並有孩子,您可以分割財產。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應當作為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解除同居關係,也可以自行分割財產,如果協商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法院直接要求法院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受理,但可以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子女撫養費、債務等問題作出判決。 具體原因如下:從理論上講,法律意義上的同居作為一種民事行為,可以分為夫妻同居和非夫妻同居。
非婚同居比較複雜,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不同的分類:根據同居的男女是否有配偶,可以分為一方,與配偶同居和無配偶同居; 根據同居的主體是否以夫妻的名義,可以分為以夫妻名義同居和不以夫妻名義同居。 夫妻一方或雙方有配偶的同居,無論是否以夫妻的名義,都破壞了我國廢除一夫一妻制的相關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制不僅為法律所禁止,而且在道德上也是不允許的,如果構成重婚,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
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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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分手後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如下:1、雙方可以協商決定展期的撫養權歸屬,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作出判決。 2.法院一般會裁定2歲以下的孩子與婦女同住,2歲以上的孩子將按照兒童健康成長的最大利益原則決定監護權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裴茶玉離婚後,兩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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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的分割與合法婚姻財產的分割存在巨大差異;
1、合法婚姻的財產和雙方的全部合法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為一人半;
2.同居的共同屬性完全不同。 原則上,個人的收入屬於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取得的財產,按普通共同財產辦理”。
因此,當非法同居關係解除時,當事人共同取得的收益和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權債,可以作為共同債權。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居期間,“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重點是共同收入,如果另一方沒有輔助勞動,提供生活援助,一方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屬於另一方。
因此,同居“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一回事。 司法實踐中,如果同居關係中的財產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主張分割共同財產,則必須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該財產屬於他或她自己。 因此,在解除同居關係時主張分割財產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往往比較困難。
一旦舉不出證據,就很難得到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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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不算婚姻,法律也不在乎。 你自己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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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的財產屬於自己,如果沒有證據,可以各50%,也可以根據每個人的收入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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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費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收入和財產一般應當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當事人在此期間繼承和贈與的財產一般視為個人財產。 此外,同居期間因共同生產、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權債權、債權,也可以作為共同債權債權和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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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財產屬於您,如果您想取回您的財產,法院將接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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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法院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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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同於婚姻關係。
雙方可以協商財產分割,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中的財產。
如果能夠證明,同居關係期間屬於個人的財產應當屬於個人。 不能證明的,認定為股份平分,平分。
如果對方沒有經濟**,而只是照顧家庭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則在分割時應照顧好。
如果分居後,沒有經濟**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應該給予經濟幫助,分居時可以分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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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無收入者,照顧婦女,照顧孩子,......也就是說,您可以在原始基礎上多除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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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發世2001年第30號):
第四條 一男一女依照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實質條件之時起計算。
第五條 未依照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區別對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按事實婚姻辦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一男一女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申請結婚登記後再受理案件; 未辦理完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發世〔2003〕19號)規定:
第一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一人與配偶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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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共同財產,你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並且參照合法婚姻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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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事實上的婚姻,對吧......!? 讓我們專門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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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你們沒有法律關係,所以分居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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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尚未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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