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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主要是情況問題,因為有時謊言是好的,但有時謊言可能是故意的,所以這也取決於情況。
如果你未來的婚姻物件已經離婚了,還沒有向自己表白,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會接受。 因為這是不誠實和不誠實的表現,所以大多數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存在。 但這也要看具體情況和原因,畢竟人有自己的困難,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如果他真的愛你,又怕你說完,你會選擇放棄他,不嫁給他,所以他會選擇瞞著你,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你能和他好好溝通,告訴他你一點也不介意,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真誠。 如果他能認清自己的錯誤,並保證以後不再犯,他仍然可以一起去。
另一方面,很多人可能不想在一起,因為即使這是乙個善意的謊言,但歸根結底,他還是自欺欺人。無論以何種形式欺騙,任何不真誠的東西都是錯誤的。 所以如果因為這個選擇而不在一起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現在他會選擇對你撒謊,以後難免會出事。
但我個人覺得,如果兩個人的關係足夠好,這件事情根本就不用在意因為這種事情在當今社會可以說是很普遍的。 你不必把它當作一種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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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對你的伴侶誠實,那麼你就沒有必要結婚,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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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如果從一開始就隱瞞,那以後怎麼過,肯定會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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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遇到這樣的伴侶,就不要繼續結婚了,從一開始就隱瞞就是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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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個都隱瞞不了,實在是太過分了。 我不認為這樣的人值得一輩子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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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我另一邊的重大隱瞞,甚至是欺騙。 沒有必要再嫁給這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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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結婚的人已經離婚了,還沒有向自己表白,這樣的物件應該認真考慮一下,看看他有什麼理由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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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多數人面對這樣的婚姻伴侶都會猶豫不決。 至少對方不夠誠實。 它甚至可能是故意的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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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在親人面前坦白自己的婚姻史是合適的? 下面我們來看看離婚後找伴侶之前要不要坦白自己的婚姻史。
1. 什麼時候適合坦白你的婚姻史?
1.相處後立即告訴。
如果兩個人相處融洽,覺得對方的性格還不錯,那麼這個時候,其實應該在婚史上表白,畢竟要盡快說出自己的感情經歷,這樣才能避免在兩個人都感覺好、有深度,但對方無法接受的時候說出來, 讓彼此處於戀愛關係中。
2.盡快告訴它。
如果是介紹,想要確認關係,那麼你一定要在明白的時候交代自己的婚姻史,如果對方能接受,那就繼續,如果你不說遲早會被衝上天,就算對方不在乎,反而會覺得被騙了, 你心裡會有問題,更難解決。
其次,離婚後,如果賠了錢,又找了伴侶,就應該先坦白
懺悔是必需的。 1.畢竟,目的是為了能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度過餘生,一旦有涉及對方的秘密沒有說出來,那麼你們就會帶著真誠的恐懼生活在這段婚姻中,害怕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2.當然,在揭開秘密的同時,也會是兩個人痛苦的開始,即使對方很愛你,但有時候心裡有縫隙,你覺得自己被騙了,畢竟有些人覺得有一段婚史是沒問題的, 但被欺騙對大多數人來說是無法忍受的。
3.所以如果離婚後找了伴侶,那麼這個時候可以第一時間說出自己的婚史,如果能接受的話,那麼好好相處在一起就會有好的結果,如果你介意的話,那就沒有必要相處了,不然以後你們會和感情相處的, 但你無疑會知道,這對兩人來說,難免會成為更大的痛苦,說不定還能遇到願意包容你的真愛。
總結:
對於是否告訴對方婚姻史,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 以上簡單介紹一些能說能不說的問題,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愛情是一種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極其奢侈的精神享受。 實事求是地說,雖然合適的匹配不是考慮兩個人的主要因素,但絕對是乙個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