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基層工作年限? 基層工作年限是多少?

發布 教育 2024-03-07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基層工作年限是累積的,不需要連續兩年在基層工作。 只有在縣級以下縣級(鄉鎮)工作的人(含縣級市)才算基層經驗,在縣里賣菜的才算“失業”,在機關和企業工作的人算基層經驗。 說到基層,應該跟落後地區掛鉤,呵呵 我的解釋不是正文,招生手冊裡有,但是太官方了,很多人看不懂,但奇怪的是社保局不給他們......註冊至於夠不用的問題,一般會看單位的工作證、勞動合同、(年考核)等材料,如果報到是3月份,那麼你的基層工作時間一定夠用兩年,3月前,不到1天。

    所提供的材料不得有差異(矛盾),否則,即使註冊成功,後續的政治審查也絕對不會通過。 (除非你爸爸是幫你改變.......的人)這篇文章由 eva969 於 11-8-13 09:03 重新更新。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原來我這三年的工作不算基層工作經驗,謝謝大家的學習。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不明白,幫助頂部【此帖子是用手機發布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我了解到[這篇文章是用手機發布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所以如果我在南寧市的某單位工作,我想參加南寧市的公務員考試,不知道算不算基層? 這樣可以嗎?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多年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生產線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經濟社會組織工作經歷,以及在生產線和農村工作經歷。 在軍事團和同等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人,可以算是基層工作經驗。 申請**機關,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的人員,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驗。

    自僱人士和自僱人員被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以雙方當事人或兩個以上當事人一致表示意向為依據成立,也可以以單方面表示意向為依據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章程規定的審議方式和表決程式作出決議的,即成立決議。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手冊: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參與“選拔招聘高校畢業生到村服務”和“三支一扶”(教育、農業、醫藥、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專項崗位計畫”等地方基層就業專案人員。 首次在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任職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

    3、已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實習基地(基層單位)參加企事業單位實習或參與專案調研,視為具有同等基層工作經驗,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4、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人員,基層工作經驗時間,從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計算。

    5、自辦企業,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的,其基層工作經歷自營業執照發證之日起計算。 首次以靈活就業形式就業的,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其註冊靈活就業並獲批確認之時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馬鈴薯特許權法》

    第二十二條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有違法行為的,監察機關可以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過處分。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從業人員受到政府處分的,應當從寬處理,縣級、鄉鎮人民**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減少或者扣留補貼、獎金。

    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第六項規定的人員有違法行為的,監察機關可以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情節嚴重的,由所屬單位直接給予或者監察機關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減發報酬、福利待遇、調離崗位或者解除人事、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人員不擔任公務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基層工作年限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等經濟社會組織工作經歷。 已離開學校,未受聘的高校畢業生在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層單位)實習或參與企事業單位專案調研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團工作的經驗,相當於團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都可以算是基層工作經驗。 申請**機關考核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驗,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基層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等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經歷。 值得注意的是,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驗不能算是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定義: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經歷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報到之日起計算。

    2.參與選拔招聘高校畢業生到村里三支一輔、西部地區大學生志願服務、學校孫區教師專崗計畫農村義務教育等工作,以及當地基層就業專案人員。 對於基層的具體公益崗位,對於初次入職的員工,基層工作經驗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開始時間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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