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PL 授予程式接收者出於任何目的執行程式的權利(或“自由”); 重新分發副本的自由; 改進此程式並公開發布改進(前提是您獲得原始碼**)。
相反,受版權保護的軟體隨附的 EULA 幾乎從不授予使用者任何權利(使用權除外),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許的行為,例如逆向工程。
GPL 與其他“許可”的自由軟體許可證(例如 BSD 許可證)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GPL 試圖確保提供上述自由能源。
在複製品和衍生作品中受到保護。 這是通過 Stallman 發明的稱為 copyleft 的法律機制實現的,該機制要求 GPL 程式的衍生作品也受 GPL 保護。 相反,BSD
不禁止衍生作品成為專有軟體。
出於某種原因,GPL 已成為自由和開源軟體最受歡迎的許可協議。 到 2004 年 4 月,GPL 接管了 Freshmeat
上面列出的大約 75% 的自由軟體,以及大約 68% 的 SourceForge。 同樣,2001 年一篇關於 Red Hat Linux 的文章
調查顯示,平均 ** 是在 GPL 中發布的。 著名的 GPL 自由軟體包括 Linux 核心和 GCC。
-
協議是雙方東道主共同商定的規範性術語。 有軟體實現,也有硬體實現。 例如,三層交換機主要在硬體中實現,因此效能很快,但成本也很高。
-
使用者可以自由使用、複製、分發、研究、改編和重複使用該軟體。 更準確地說,自由軟體給了使用者四種自由:
可以自由地將軟體用於任何目的(Freedom Zero)。
可以自由地研究軟體的工作原理,並能夠重寫軟體以滿足使用者自己的需求(自由之一)。 獲取軟體的原始碼是實現此目的的先決條件。
有重新分發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分發自由軟體(自由 2)成為鄰居。
可以自由地改進和重用軟體,並發布重寫的版本供公眾使用,以便整個社群都能受益。 如上段所述,獲取軟體的原始碼是實現此目的的先決條件(自由度 3)。
因此,我個人認為,自由軟體的特點是自由使用(只需要關注軟體本身,不管是什麼註冊和破解)、自由傳播(不盜版為他人使用)、自由修改(可以免費獲取原始碼,然後學習和改進,就像站在別人的肩膀上一樣, 不用重新發明輪子),當然,同時必須保證原始版本資訊和協議不變,即不能否認原作者的勞動。即使你自己修改,也必須在保留原作者版權資訊的同時標記自己的資訊,並在他人需要時免費分發給其他人(包括軟體和來源**允許合理收費,如為他人燒錄光碟、收集拼盤和人工成本)。
-
“自由軟體”是指使用者執行、複製、研究、改進的自由,更準確地說,是指三個層次的自由:
研究該程式的工作原理,並根據自己的需要修改其免費的重新分發副本,以便其他人可以分享該軟體的自由來改進程式並分發它以造福他人。
您可能已經付費購買了 GNU 軟體的副本或免費獲得它,但是,無論您如何獲得副本,您都有複製和更改軟體的自由,在 GNU 程式中,我們使用“copyleft”來合法地保護每個人的自由。
-
它是完全免費的,可以隨意修改原程式,並且沒有版權軟體。
畢業生簽訂的實習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1、基本資訊:基本資訊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訊,如實習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名稱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