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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類似音響改裝、增加舒適配置、改變外觀以彰顯個性和增加環保性,而節油裝置等淺層改裝已變得非常普遍。
其中一項規定,影響車身結構、影響功率引數、改變車身顏色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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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改裝可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油型別、車架號等進行修改,以達到國家標準。
1、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油型別、車架號等均可修改,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輛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代表消防,黃色代表工程救援,白色代表國家行政執法。
只有當車身、車架和發動機損壞無法修復或存在質量問題時,才能進行更換。 申請變更時,必須同時出具維修店出具的證明和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原產地證明。
2、更換前保險槓是改變汽車的形狀,經批准後可行,但不允許提高汽車的越野效能,如抬高底盤。 一旦在年度審查中發現非法修改,必須將其恢復到原始狀態。
3、不允許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家不允許對使用中的汽車輪胎規格、改裝後的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進行變更。
如對使用中的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行車安全的,對進行違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依法處以罰款500 1000元,並責令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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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組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的登記結構、結構或者特性的;(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的。《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變更登記:
(一)變更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但經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批准的發動機除外;(二)改變登記機動車外觀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無需變更登記,不影響安全、識別牌:(一)小微型乘用車裝有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輛配備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加大機動車內裝裝飾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王魯英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組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登記的結構、結構或者特徵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的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應當變更,但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批准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登記機動車外觀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影響安全識別號牌的,無需變更登記:
1)小型微型乘用車配備前後防撞裝置;(2)貨運機動車輛配備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振丹增加機動車內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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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車輛可合法可非法,合法與否取決於人們在改裝時是否超過相關標準。 如果改裝車輛時超標,肯定會受到違法處罰,不超標也不用擔心,那麼改裝車輛的鑑別標準是什麼呢?
識別改裝車輛的標準是什麼?
改裝可不是一件小事,一輛車包含上千個零件,看似簡單,實則非常複雜。
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條例》正式生效。 這說明國產原裝改裝車將具有“合法身份”。 原始改裝:指汽車出廠前或出廠後的車型,由汽車製造商自己根據個性化要求定製。
首先,配置不同,但已經過製造商的檢查,通過了裝載和車輛。 因此,購買了原裝改裝車的消費者在獲得許可時不需要提供額外的改裝證明,可以直接上路。
這樣的政策的實施,對於我們這些熱衷於改裝汽車的人來說,確實是有益的,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被罰款或拘留了。 然而,在仔細閱讀政策後,新法律並不像車主所希望的那樣。 目前,並非所有改裝車都是合法的,合法改裝車只能是原裝改裝車,車主未經許可安裝尾翼、更換車標等車身外觀、更換發動機仍屬違法。
政策的放寬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改變
新規“放寬”了機動車改裝政策,但並不意味著汽車可以隨意改裝。 雖然內容放寬,程式簡化,但對改裝車輛的規格仍有嚴格的要求,特別是對於改裝車輛的發動機、車身或車架,還應提交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證書,以確保安全。 新修正案規定,只有“原裝改裝車”才具有合法地位,車主未經許可改裝的車輛不具有法律地位,這是車主必須注意的事項。
可根據要求進行修改。
對於已登記的機動車,未經授權不得變更已登記的結構、結構或者特徵。 不允許擅自更改車身外觀、發動機效能和新增渦輪增壓器。 如果車主確實需要改裝,他必須先到車輛管理辦公室申請備案,然後才能進行改裝。
至於內飾,原則上可以在不影響安全駕駛的情況下進行改裝。 但是,座椅不能拆卸,車輛結構不能改變,在DMV登記的車輛的結構特徵不能擅自改變。
身體的顏色發生了變化。
根據公安部規定,登記機動車發生車身顏色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所在地車輛管理辦公室申請變更登記登記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驗驗,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
3)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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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車輛改裝,國家規定可以改變車身顏色,可以更換發動機,可以更換車身或車架,但這些改裝需要向登記地的車輛管理辦公室申請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十條 登記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身體的顏色;
b) 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身或框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
(五)商用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非商用機動車或非商用機動車變更為商用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辦公室管轄的區域。
如機動車有兩名或兩名以上車主,而須將登記車主的姓名更改為另一車主的姓名,可向登記地的車輛管理處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規定的變更專案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轉讓前完成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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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小微型乘用車配備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輛配備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加大機動車內裝裝飾;
4、在不改變車輛長寬、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乘用車應安裝車頂行李架、出入口胎面件,更換散熱器面罩、保險槓、更換輪輞(更換後輪胎規格不得改變)。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機動車改裝不需要變更的情形有:(1)小微型乘用車裝有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輛配備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加大機動車內裝裝飾力度。
據車輛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已登記機動車不得擅自變更已登記的結構、結構或者特徵。 不允許擅自更改車身外觀、發動機效能和新增渦輪增壓器。 如果車主確實需要改裝,他必須先到車輛管理辦公室申請備案,然後才能進行改裝。 >>>More
如果你想把它改裝成一輛賽車,你主要在動力方面下功夫。 例如,設定了發動機渦輪增壓懸架變速器晶元輪胎,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新增N2O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