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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收入=1800萬元+50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萬元+5萬元=2470萬元。
總支出 = 1200 萬元 + 300,000 元 + 150,000 元 + 50,000 元 + 30,000 元 + 10,000 元 =
利潤總額=2470萬元。
減少; 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
增加:贊助支出5萬元+直接捐贈10萬元老人福利=15
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元-500000元=
應納所得稅金額=2,應納稅所得額為1800+500+50(國債利息收入)+100+15+5(應付賬款),國債利息收入10000元。
政府債券的利息收入是免稅的,可以通過在收入總額中加減來計算。 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是其他收入,因此請將它們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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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 總收入 = 1500 + 100 + 15 + 10 + 12 + 20 + 8 = 1665
免稅 從其他居民企業獲得股權分紅收入20萬元。
已繳納的增值稅、已繳納的滯納金、贊助費用和已支付的股東股息不得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 =
應納稅額 = 700 * 25%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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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2000-1000=1000
稅收調整。 1、國庫券利息收入按非應稅收入100萬調整。
2、商務招待費:(1)100*60%=60萬元; (2)1800*51000=9萬元,以較低者為準,扣除標準為9萬元,稅費調整為100-9=+91萬元。
3、員工福利費扣除標準=200*14%=28萬元。
稅收調整 = 50-28 = 220,000。
4、員工教育費扣除標準=200*10000元,無需稅費調整。
5、工會經費扣除標準=200*2%=4萬元,稅費調整=10-4=+6萬元。
6、滯納金10萬元,稅費調整+10
7、撥備各類儲備金100萬,稅費調整+100
應納稅所得額=(1000-100+91+22+6+10+100)=1129萬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1129 * 25% =
環保專用裝置投資額的10%可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扣除; 如果當年的抵免額不足,則可以結轉到下乙個五個納稅年度。
500萬環保專用裝置,500*10%=50萬元用於企業所得稅抵免。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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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允許扣除的銷售費用為(b)10000元。
扣除限額=(1480+100)*超支470,000,因此允許稅前扣除的銷售費用=384-47=337
2、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從企業管理費用及相關附加扣除專案中扣除的金額為(c)10000元。
商務招待費:14*(1480+100)*扣除。
研發費用額外扣除 90*。
因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從企業管理費用及相關附加扣除專案中扣除的金額=214-14+
每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b)10,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 = 1480 + 100 +
2011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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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稅基礎:600 10=60
會計折舊:600*2 10=120
增加:120-60=60
2.稅基:0
增加:200(捐贈不是公益捐贈,全額增加) 3、稅基:300*
會計:300
減持:450-300=150(資本化部分也應該優先,因為你沒有提到是否形成無形資產,是否自用,所以暫時不處理)。
4、稅基:0
會計:100
加薪:100-0=100(行政罰款不得扣除) 5.稅基:0
核算:30 增加:30-0=30(存貨減少準備金不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1200+60+200-150+100+30=1440 應納所得稅=1440*25%=360
借款:所得稅費用。
375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方: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納稅 - 應交所得稅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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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允許扣除的銷售費用為:(b)10000元扣除限額=(1480+100)*
超支47萬元,因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稅前銷售費用的金額=384-47=3372,企業管理費用及相關附加扣除專案為(c)1萬元。
商務招待: 14*
90*的扣除額將新增到研發費用的扣除額中。
因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從企業管理費用及相關附加扣除專案中扣除的金額=214-14+
每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b)10,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 = 1480 + 100 +
2011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45*
企業所得稅稅率是企業應納稅額與稅基之間的數量關係或比率,也是衡量乙個國家企業所得稅負擔水平的重要指標,是企業所得稅法的核心。 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 對於符合條件的小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0%。 >>>More
向員工支付工資,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所得的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和其他組織對其生產經營所得徵收的所得稅。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