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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為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措施,將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1.應急組織架構設定。
應急救援響應系統:
2、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責任界定。
1、在應急響應體系中,專案部是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其負責人必須快速響應,緊急啟動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並在一小時內組織相關人員對現有鑽井場進行報告和搶救保護。 專案經理缺席時,以技術負責人為負責人,以此類推(詳見《專案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分公司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以分公司為應急救援中心,負責人接到報告後一小時內立即啟動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計畫:趕赴事故現場,代駐專案部進行統籌指揮, 並採取現場搶救、保護等一系列措施。當分部領導不在時,按照應急救援響應系統的順序進行類比。
3.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專案部執行以下程式。
2)報告:向分公司簡要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現狀。
3)救援:報警後報案後,在分公司及相關部門到達前,應採取措施進行救援並送往醫院。
4)現場保護:安排專人對現場和物品進行封閉。
2、下列程式由分公司組織的有關職能部門執行。
1)迅速趕到現場,有權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一切資源。
3)向總公司報告。
4)統一指揮開展救援,隨時向上級報告最新情況,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5)接受上級**部門的有關指示,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四、應急救援預案聯絡方式:
急救中心120分部經理。
** 110分公司技術負責人:
建造業管理科安全管理組:
財務主管:
專案管理人。
專案部技術負責人。
2.車輛接送。
車號司機聯絡方式**備註。
3.分支機構救援隊名單。
主任2:副主任和團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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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可向總局線上查詢)。
2.結合貴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方案; 它必須是實用的、全面的和可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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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20503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 應急預案是發生具體潛在事件和突發事件時應採取的措施的規劃和安排,是應急響應的行動指南。 制定應急預案的目的是防止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出現混亂,根據合理的響應程式採取適當的救援措施,預防和減少可能的職業健康安全以及環境影響。 應急預案的制定首先要結合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害,特別是這些環境因素和危害失效可能造成的後果,還要考慮應急救援實施中可能出現的新傷害和損失。
1、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事故及一切危險,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預案,明確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在事件發生前、事中、事後各工序的責任。 對於生產規模小、風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結合使用。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全面闡述事故的應急指南、政策、應急組織架構及相關應急責任、應急行動、措施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的綜合性檔案。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特定事故類別(如基坑開挖、腳手架拆除等事故)、危險性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畫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式和要求進行組織制定, 並作為綜合應急計畫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特定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制定的應急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有針對性。 應根據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措施,逐一制定現場處置方案,使事故相關人員了解和熟練,並通過應急演練,快速反應,正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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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找出可能的危險源並對其進行監控。
常見的危險源有:
1)高空墜落和物體撞擊事故的預防和監測措施。
2)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和監測措施。
3)火災事故預防和監測措施。
4)防觸電的注意事項。
5)中毒預防措施。
2.發生危險時的應急預警行動。
接到報警後,民警應迅速向總部負責人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單位、時間、地點、性質、型別、受傷人員、事故損失、所需急救措施和到達現場的路線,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 實施救援,並酌情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3.資訊上報和處置。
1)資訊上報和通知。
2)資訊上報和傳遞。
4.應急響應。
機組的應急響應過程為報警接收、應急啟動、控制和應急行動、應急擴充套件、緊急終止、後期處置。
5. 後處置。
6.保障措施。
通訊與資訊保障。
應急團隊支援。
應急物資和裝置支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違反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反規章制度強迫他人冒險,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但不排除,仍鋌而冒險組織作業,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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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針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制定的綜合工作計畫,是單位處理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2、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一種或多種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為防止重大生產設施、重大隱患和重大活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特定場所、裝置或設施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應急預案的具體重要作用:
1、應急預案確定應急救援的範圍和制度,使應急管理不再沒有證據和規章可循;
2、應急預案有利於及時做出應急響應,減少事故後果;
3、應急預案是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依據;
4、應急預案與上級單位、部門應急救援系統建立對接;
5、凌州應急滾動預案有利於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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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礦山要求,制定維修區1級事故救援方案,具體措施如下:
1.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和負責人。
組織領導:組長:運營組長 副組長:副運營領導。
成員:職能人員、班長。
責任單位:維修區1。
負責人和指揮官:作戰負責人。
報告:值班、維修人員。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發生一般火災報警、火災事故、裝置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作業區領導和礦山排程部門領導報告,並逐級報告。 火警:撥打119尋求幫助。 人身意外應立即送往醫院,但無論是何種事故,應急救援在組織救援前都必須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迅速向礦山排程報告礦山排程,並逐步向上反映礦井排程。 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並在現場使用滅火器滅火。 根據火災地點,自然界也可用防火砂、土、水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箱等水冷卻,人員應遠離,嚴防受傷,消防專業人員到達後,在專業人員的指揮下配合滅火。
發生人身事故時,人員應立即向作業長和礦山排程員報告,在向各級報告後,還應通知醫院傷救隊,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援。 如果傷者有擦傷、瘀傷、擠壓等,應及時用消炎鎮痛藥擦洗患處,如果出血嚴重,應用乾淨的布包紮止血。 如果患者骨折,請靜坐或靜臥。
如果嚴重燒傷或燙傷,請立即用冷水沖洗至少 30 分鐘。 傷者如昏迷或休克,應立即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醫生到達後立即送往醫院急救。
如發生洩漏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應首先關閉氣源,在進行救援時,必須戴上防毒面具,迅速將中毒人員抬到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救援,救援人員如感到呼吸困難,應立即撤離並更換人員。 救護人員趕到後,被送往醫院進行緊急救治。
發生重大裝置事故時,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裝置執行,在處理事故時,必須有專人監督,嚴格執行維修規程和停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戰鬥和危險作業。
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源頭,如果有人員,按人員計畫救助渣兆恆。
在發生各種事故時,應保護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1)一開始很容易撲滅,在消防車到達之前,如果能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戰鬥,往往可以化危為安。(2)報警越早,損失越小。 請記住火災報警**“119”。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