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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當月可以交上月工資,但跨月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將額外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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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21日,因為銀行不用花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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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般在下個月的20號發工資,不同公司的工資發放時間不同,但從發薪時間可以看出乙個公司的實力。
1. 大多數公司在下個月支付工資。
每個公司的發薪時間都不同,但大多數公司會選擇在下個月發工資,有的在月初發薪,有的在月底發薪,這在行業內是很正常的現象,週末很可能會提前或延遲。 因為公司的工資發放是有流程的,而且有的公司也有績效考核,考核的綜合情況可以統計在月底,所以當員工對自己的工資時間有嚴格的要求時,可以在入職前提前要求工資發放時間。 正常情況下,如果上個月的工資都能正常發放,那麼這種公司的實力還可以,至少可以正常經營,不欠員工血汗錢。
2.拖欠工資超過乙個月的,將支付工資。
有的企業為了留住員工,會拖欠至少乙個月的工資,公司的營運資金出現現金流問題,相當於剛入職的員工兩個月才能拿到工資。 甚至有些公司不會購買社保,也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通過這種情況可以省錢,所以沒有必要去這種公司,很可能他們拿不到工資。 當工資長期無法結清時,需要及時到勞動局提起訴訟或選擇仲裁以獲得賠償。
3、當月工資在月底支付。
這種公司基本上是大型企業,工作性質有一定的要求,不會拖欠工資,一般當月25日以後就全額發工資。 因為這種公司不虧錢,而且生意經營得很好,為了給員工更好的歸屬感,會採取按月派發的形式。 當年不會對員工工資苛刻,也不靠這幾天工資的錢來維持公司的生存,也是為了激勵員工變相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益。
綜上所述,薪資可以看到公司的綜合實力,但不是決定性因素,所以在加入公司的時候要提前了解清楚,選擇能接受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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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總結出工資、制定工資表、審核發放工資所需的一些基本資料需要時間,這個原因基本決定了單位只有在客觀快的情況下才會在10日左右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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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發工資,這樣也可以保證公司的資金流動,同時也會扣除部分工資,生怕員工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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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25日,然後有時會推遲一天,但通常會按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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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一般按當月的工資發放,你第乙個月的工資會和你第二個月的工資一起發給你,15號之前支付全月的工資,15號以後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其他公司的員工一般是下個月發工資,上個月發工資,一般公司會推遲乙個月發工資,具體要看公司的具體管理規定。
支付工資的日期稱為“發薪日”,根據每個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合同而有所不同。 當月的工資一般在下個月發放,包括3號、5號、7號、10號、15號等。 工資受法律保護,期滿後15日內未支付工資稱為“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向用人單位尋求賠償。
以上內容是指百科全書——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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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在15日左右支付工資。
這完全要看單位自己的規定,有的在月初發工資,有的在每月15號發工資,不管是什麼時候,工資都是比較固定的,不會延期。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目前採用累計預扣法
因為個人孝道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屬於綜合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按年徵收,按月或一次性預繳,年底結算。 其中,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累計預扣法。
採用累計扣繳法計算預扣稅款時,扣繳義務人應當計算納稅人累計免稅所得額、累計扣除費用(月數5000元)、累計專項扣除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個人繳費累計部分)、 依法確定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額,並適用年度稅率表計算累計預扣和預扣所得額。
最後,使用累計預繳稅額扣除累計減稅和免稅額,累計預繳稅額計算當期預繳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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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一般在上半月發工資,10日、15日人多。
公務員也是比較好的機構,所以上半年發工資。
公務員是國家編制中的工作人員,通常負責管理經濟秩序和公共資源,因此需要由國庫支付工資和福利。
人們不僅對公務員的工資調整非常敏感,而且對工資支付的時間也非常敏感。 畢竟,很多人都渴望成為公務員,並且會關注相關資訊。 那些不是公務員的人會希望更加透明,並按照正常工資的標準支付工資。
在現實生活中,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確實比企業中一些員工要高,而且大部分的發薪日期都在年初。 畢竟乙個好的組織發工資,大部分人都會選擇上半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1)勞動者本人和平均受撫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工資平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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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的多少能分辨出一家公司是好是壞嗎?
每月11日-20日支付工資,說明公司實力一般,在公司執行順利的情況下,能夠及時向員工支付工資。 但是,這類企業福利較差,公司環境也一般,是一批中小企業,資本運作水平一般,但能保證穩定發展。 每月21日-30日發工資,說明公司實力差,經營難度較大,使員工工資壓乙個月,無法及時支付員工工資,說明必須先維持公司的經營,保證員工的收入。
我們必須警惕這種公司倒閉,不僅待遇不好,還有破產和辭職的可能性。
工資的多少能分辨出一家公司是好是壞嗎?
每月11日-20日支付工資,說明公司實力一般,在公司執行順利的情況下,能夠及時向員工支付工資。 但是,這類企業福利較差,公司環境也一般,一般是一些中小企業,資本運作水平一般,但能保證穩定發展。 每月21日-30日發工資,說明公司實力較差,經營難度較大,使員工工資被壓了乙個月,員工工資無法及時支付,說明要先維持公司的經營,才能保證員工的收入。
這種公司必須保持警惕,不僅待遇不好,還可能面臨破產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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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簽訂了勞動合同,計算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天數是違反勞動法的,拖欠一天是違反勞動法的。
行為; 2.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按公司每月的財務日計算,例如,工資通常在每月15日支付,15日為發薪日; 3.中國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 如遇法定節假日。
或者在休息日,通過銀行支付工資的,不得延期支付工資; 如果工資是直接支付的,工資應該提前支付。 對按考核週期實行年薪制或現金工資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每月不低於最低工資的費率提前支付工資,並在年終或考核週期結束時結算工資。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不能按時支付工資,資金周轉受到影響的,可以與單位工會達成協議後乙個月內延期支付職工工資。
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當通知全體職工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沒有主管部門的,應當報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拖欠工資、拒絕支付加班費、經濟補償。
額外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差額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 月薪天數(出勤天數佔比) 反向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 曠工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關於員工全年平均月工時數和工資換算的通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