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員工被判緩刑後還能保住工作嗎?

發布 社會 2024-02-0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在緩刑期間,對事業單位被判處緩刑的人,應當暫停原工資,刑滿後調派正式工作人員,按照刑前崗位(崗位)工資降低三級的辦法重新確定其工資待遇, 然後逐步進入新職位(崗位)的工資標準,在最接近的較低級別。

    一、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並宣布緩刑的,緩刑期間應當暫緩執行原工資。 被分配臨時工作的試用人員,按試用前基本工資的60%領取生活津貼; 機關服務人員生活費按工資固定部分(技術工人崗位工資、技術職系工資、機關普通職工崗位工資)85計算支付,其中工資的獎金部分不予支付;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生活費,按照被處罰前工資的固定部分數額支付85,不支付工資中的生活部分; 生活津貼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津貼的,按當地最低生活津貼支付。

    2、試用期滿後,按照刑罰前崗位(崗位)工資降低三級,再逐步降低新崗位(崗位)工資標準的方法,對正式工作人員進行重新確定。

    3.緩刑期滿,達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照刑罰前崗位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福利,減少刑罰前崗位(崗位)工資等級,按照崗位(崗位)工資標準發放退休津貼。試用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的,不辦理退休手續,繼續按照試用期標準領取生活費。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只要被判刑,就可以被解雇,不能保住工作。 在實踐中,暫緩執行的情況取決於單位的態度。 如果你不再想要他了,你可以用這個理由開除你; 如果你覺得他平時很好,或者本著對他和社會負責的精神,你可以繼續留住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2024年第18號令頒布並於9月1日實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其中,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給予驅逐出境處分。 行政機關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2024年《人事部關於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受行政刑事處罰人員工資處理意見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緩刑的,安排臨時工作的, 可以領取相當於緩刑前基本工資60%的生活津貼;試用期滿後可分配正式工作; 試用期屆滿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重新確定的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根據《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緩刑後工作工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關於如何處理被人民法院判處刑事處罰、緩刑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安排和工資問題。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緩刑的,其職務自然被撤銷,並安排臨時工作,不予分配。 為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除因利用專業技術從事犯罪活動被判處緩刑的人員外,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為其安排某些技術工作。

    減少原工資。

    臨時工資的支付率低於被解雇和留用的試用人員的工資。 試用期內表現良好、改過自新者,試用期滿後可安排正式工作,職位和薪級可以重新確定; 表現不佳者將被開除"和第 4 條""關於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期滿釋放、恢復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安排和工資問題。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短期拘役期滿釋放後,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撤回,並安排適當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工資等級; 新確定的崗位和工資等級應低於短期拘留前的職級和工資待遇"你的朋友被判緩刑後,他不一定會被開除公職。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495號《行政機關懲戒條例》第17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在行政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前,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撤職、撤職或者辭去領導職務的, 依法給予處分,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予以開除。公務員一旦被判緩刑,即為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給予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可見,緩刑並不能保住工作。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事業單位員工被判緩刑後還能保住工作嗎? 如果公共事業單位的雇員被判處緩刑,他或她就不能再保住工作。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被判緩刑的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不得保留職務。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罰條例》的規定,對被判處緩刑的公務員,給予行政機關法律開除。 緩刑,又稱緩刑,是指對違法行為人首次宣告定罪,經法律程式確認構成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但緩刑是由特定偵查機構在一定緩刑期間內對罪犯進行調查,並根據罪犯在緩刑期間的表現依法決定具體刑罰是否適用的制度。 因此,緩刑也是執行刑罰的一種形式,被判緩刑的人不保留公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條【撤銷緩刑及其處理】 被判緩刑的罪犯在緩刑緩刑期內又犯罪或者在宣判前發現還有其他犯罪未經判決的, 撤銷緩刑,對新犯罪或者新發現犯罪的,應當判決,對以前和以後的犯罪,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刑罰。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緩刑期間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監督管理的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的禁令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 而且情況很嚴重。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被判處緩刑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保留公職。 工作人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給予驅逐出境處分。

    2、緩刑與實判不同,對卜淳來說不是有期徒刑,所以不會被開除,會保留公職,但單位也會給予降職等處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事業單位人員緩刑留任可以留任嗎?

    1.事業單位國家示範單位人員,判處緩刑,可以保留公職。 只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才一定會被解雇。 只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工作人員,被判處刑事處罰,至少會受到降級處罰。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予以解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冰雹的婦女、年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可以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的;

    2)悔恨的表達;

    3)沒有累犯的風險;

    4) 緩刑被宣布對該人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緩刑宣告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期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被判緩刑的罪犯被判處補充刑罰的,仍應當執行增刑。

    2.兩年緩刑期滿後是否可以執行死刑。

    被判處死刑並緩期兩年執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具體說來:

    1.對犯罪人判處死刑,犯罪人不被判處死刑的,死刑不能緩期執行兩年;

    2.沒有必要立即執行,一般是指應判處死刑的罪犯,具有自願投案、立功等從輕處罰的法律條件,或者犯罪主體有明顯的智力障礙,或者被害人本人有明顯的過錯,等等。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的罪犯,緩刑二年期滿,沒有故意犯罪的,可以減為無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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