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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說明文的方法不止四種。
2.比較:說明一些抽象或不熟悉的事物可以與具體或熟悉的事物進行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獲得具體而鮮明的印象。
3.定義: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概念的基本特徵進行的規定性描述稱為定義。 定義可以準確地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中常用的方法。
4.繪製圖表。 為了把複雜的事情解釋清楚,也可以用圖表法來彌補文字本身的不足,把一些事情解釋得更直接具體一些。
5.解釋。 一方面,為了解釋事物的某個特徵,這種方法被稱為解釋學。
6.打個比方。 利用兩個不同事物的相似性進行比較,突出事物的形狀特徵,增強解釋的生動性和生動性的方法,在說明文中稱為類比的說明法,與修辭格中的隱喻是一致的。
區別在於比喻修辭有明喻、隱喻和借用,而插圖使用明喻和隱喻,而借用則不合適。
7.詞彙表。 為了使要解釋的物件更加生動具體,可以複製外觀,這種解釋方法稱為摹本外觀。 (為了與描述區分開來,兩者是相同的,但體裁不同。 )
8.引文。 為了使解釋的內容更加充實和具體,可以引用資訊。 引用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名言、公式、規律、典故、諺語等。
9.分類。 被解釋的物件按照一定的標準分為不同的類別,在乙個類別和類別中解釋,這種解釋方法稱為分類。
10.列號。 為了使要說明的東西具體化,還可以使用列資料的方法,以便讀者能夠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必須準確,絕不能使用不準確的數字,即使是估計的,也必須有可靠的依據,並努力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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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種表達方式:
1)敘事。敘述是寫作中最基本、最普遍的表達方式,是作者對人物經歷和事件的發展和變化過程,以及場景和空間的轉變的敘述和解釋。
2)描述性。描述是表達所描述物件的外觀和方式並將其複製給讀者的一種方式。 這是乙個敘事。
特別是,它是文學創作中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 一般是抒情的、議論的、說明性的散文。
有時作為輔助手段。 描寫手法運用得當,既能生動生動,又能使讀者看得見人、聽得見聲音、沉浸於場景中,獲得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3)抒情。抒情是作者感情的表達和表達。 它是抒情體裁中的主要表現方式,在一般文學作品和敘事中常被用作重要的輔助表現手段。
4)討論。論證是指作者對某個討論物件表達自己的觀點,以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 其作用是使文章清晰深刻,具有較強的哲學和理論深度。
在討論中,它是主要的表達方式; 它也經常被用作一般敘述、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的輔助表達手段。
5)描述。解釋是用簡明扼要的詞語來解釋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原因、關係和功能的一種方式。 要講解的物件有的是物理的東西,如山川、花草樹木、建築物、器皿等; 有些是抽象的真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則、技術等。
方法:說明性語言。 敘事語言 描述性語言 議論性語言 抒情語言。
寫作技巧。 隱喻、擬人化、誇張、比較、二元性、重複、質疑、反問、引用、對比、借用、諷刺。
真。 表達 式。
抒情。 敘事。
描述。 議論。
說明。 寫作技巧。
誇張、對比、隱喻、擬人化、懸念、對應、聯想、想象、壓抑與情感的結合、點與面的結合。
運動與靜態的結合,敘事的結合,場景的融合,對比的對比,伏筆,物件的文字,白色描寫的細緻描寫,懸念的伏筆,正面與側面的隱喻,正面與側面的隱喻與象徵,過去與現在的諷刺, 章節的章節,上一章與下一章的聯絡,直截了當,虛擬與現實、真實與虛擬的對比,物件的意義,歌曲的抒情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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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說明文,文學說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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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性文字的表達:示例、類比、定義、圖表、解釋、比較、傳真、引文、類別、列、引文。
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結構、類別、關係和功能,並解釋事物的原理、意義、特徵和演變。 說明文非常實用,包括廣告、說明、概要、提示、規則、章程、解釋等。
有些說明性文字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有些是按空間順序排列的; 有的是從現象到本質的,有的是從初級到次要的; 有的按工藝過程的順序講解,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能、原理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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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敘事。
2)描述性。3)抒情。
4)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