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責任與侵權責任有什麼區別

發布 社會 2024-02-05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就基本功能而言,我國民事責任制度的目的是通過使犯罪人承擔民事責任,恢復或賠償受害方被侵犯的民事權利,切實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就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而言,它最初產生於公平的概念,旨在恢復因當事方利益的不當變化而受到損害的社會公平。 其基本功能是無法律理由地“剔除”受益人所獲得的利益,所謂“所得利益”,抽象上是指財產總量的增加,包括財產總量的正增長和負增長。

    由於兩者的基本功能不同,不當得利法中所謂的“對對方當事人的損害”應與侵權法中的“損害”不同解釋。 前者的“損害”是或等同於受益人獲得的實際利益; 後者的“損害”是指利益的損失和受害方應得的但未獲得的利益(或預期收益),在人格權受到侵犯時,可以採取精神損害的形式。 總之,侵權責任既有賠償性質,又有懲罰性質,而返還不當得利責任只是補償性責任。

    由於不當得利制度的作用是使受惠人能夠在沒有法律理由的情況下返還其所獲得的利益,因此,若干人不應對其行為的共同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而應僅根據其實際所得的數額承擔返還責任。 侵權行為制度的作用是賠償被害人遭受的損害,因此,當損害是由多人共同侵權行為造成的時,由多人共同確立侵權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就構成要件而言,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應當滿足兩個條件:當事人的財產損益必須發生變化。即一方當事人獲得的財產利益必須是對另一方當事人財產的損害,並且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財產損益的變動必須是無法律原因的。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行為人客觀上對他人造成損害; 行為人違反義務與受害人遭受的“傷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行為人具有民事責任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

    侵權索賠權的確立必須以行為人的主觀(故意或疏忽)和客觀(違反義務)為基礎; 由於不當得利是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因此主張權的確立僅基於損益變動沒有法律理由的事實,而收益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並不重要。 此外,承擔侵權責任是取得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而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不是取得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 首先,前乙個縱向博弈講的是受益人獲得的利益問題,但後者更強調的是受害者失去的利益,以及他應該得到的利益,但沒有辦法得到。

    除此之外,組成要素的某些方面也有所不同。 返還不當得利賠償責任應有兩個條件。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拒絕返還不當得利,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貪汙罪。 貪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歸還,或者非法占有他人遺忘、掩埋的財物,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行為。 根據法律,不當得利可產生不當得利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非法占有被羈押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人遺忘、掩埋的物品未被《嫌疑鏈法》收留,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這種罪行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能處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當得利的法律責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如下:

    1、數額不大的,不當得利承擔民事責任。 取得不正當利益沒有合法依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小寬取得的不正當利益應當退還受害人。 因此,不當得利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的,不當得利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當你不必為了利潤而豎起大廳並大喊大叫時,你也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受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所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遭受損失的人可以要求獲得者退還其獲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985條。

    受益人無法律依據獲得不正當利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受益人退還所獲得的利益,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而支付的款項;

    2)在債務到期前償還債務;

    3)明知沒有付款義務而清償債務。

    第986條.

    如果獲得者不知道也不應該知道所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並且所獲得的利益已不再存在,則不承擔返還利益的義務。

    第987條.

    如果獲利者明知所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應當知道通過伏擊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受害人可以要求獲利者返還所獲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第988條.

    受益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相應範圍內的返還義務。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受益人在履行返還萬億分配義務時,原則上應返還原物,如果原物返還不再可能,則應當返還原物。 歸還家庭的好處包括歸還原來貨物的果實。 不當得利債務權的主體是具體的,只能是因對方的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的人。

    債務人是不剝離利潤的受益人。 可以是行使不當得利的人、不當得利的繼承人或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獲利者無法律依據獲得不正當利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受益人退還所獲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精神義務而支付的款項; 2)在債務到期前償還債務;3)明知沒有付款義務而清償債務。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不當得利被拒絕返還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得利人可以承擔賠償責任。 數額較大的,可能構成貪汙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非法占有他人保管財物,數額較大的,拒不歸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粉塵等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人遺忘、掩埋物品被非法占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這種罪行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能處理。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獲利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所獲得的利益沒有法律依據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獲利人歸還所獲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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