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乙個關於我想在簽訂僱傭合同後離職的事實的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2-05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只要你提前乙個月向雇主發出書面辭職通知,即使你不同意,你也可以在辭職期滿時離開。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辭職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違法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而辭職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1. 如果您被迫要求辭職,是否有必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如果員工被迫自願離開公司,他或她可以要求雇主支付雙倍的補償金。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勞動者被迫辭職的,如果勞動者被迫辭職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試用期內的辭職手續需提前幾天通知。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違反法律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38條.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合同,表明用人單位違法,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宣布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簽訂勞動合同後立即辭職總比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好。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一般有試用期,如果有試用期,應提前三天解除勞動合同。

    另一種是提前30天,這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的。

    建議再問一遍,到底是怎麼回事,確定自己不想做,然後決定解除合同,可以直接離開,最好先辦理手續再走。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你籤的是“勞動合同”,不是實習合同,是試用期,不是實習期!! 法定試用期可提前3天提交; 入職時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錯!

    2、即使你離職了,用人單位也可以扣除你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 如果可以的話,建議你檢查一下充電視窗的監控,看看是誰的錯,誰承擔的過錯!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實習期適用於尚未畢業的學生在雇主處實習。 不畢業就不能籤勞動合同,如果是實習,可以隨時離開公司。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您的問題還沒有結束,請補充。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我不簽訂僱傭合同,我該如何辭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你好,看看你的情況,我覺得你可以依靠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首先,您應該收集與公司存在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據,既然您沒有勞動合同,那麼您應該收集能夠證明您與公司之間僱傭關係的相關證據。 例如:工作卡、工資單、銀行出具的工資卡對賬單、工作服、考勤資料等,越完整越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勞動關係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雇主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一)、(三)、(四)項所述相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二、收集證據後,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 將辭職原因寫成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未按時足額繳納工資等原因。

    第三,向公司索要你應得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如果公司拒絕支付上述款項,您可以憑證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仲裁判定公司支付,公司拒付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時代光華提醒你,面對你的處境,沒有員工願意留在公司,如果很多同事有你這種想法,你可以集體辭職,索要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那麼你可以諮詢律師,只要你籤了勞動合同,工資一定會發給你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以“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每年要求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注意不要使用辭職這個詞。

    您的銀行賬戶是勞動關係的良好證明,其他證據應參考《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有了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果要求用人單位出示合同,用人單位就不敢承認合同已經簽訂,因為不簽合同,你仍然可以要求從受僱第二個月起加倍工資。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不要害怕,如果你有公司付款的記錄,你可以解釋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律師申請獲得。 如果公司說不,就是故意違反國家規定,更是違法。

    那個“aaronyungang”是對的。 勞動部門不在乎,你可以找**來反映。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收集證據以證明您的事實僱傭關係。

    好好看看勞動法。

    首先去勞動局進行仲裁。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辭職需要違約金,一般是指規定服務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類工作一般以高技術、執行、或接觸單位核心技術為特徵,大多數單位也會對這類工人進行透徹的培訓。 因此,這類工人一般要約定服務期限,如果提前辭職,必須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今,很多用人單位不分員工約定乙個服務期或競業限制期,這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如果不符合這些特點,就不予仲裁支援,純粹是嚇唬員工的做法。 如果你是普通工人,你根本不需要注意這些,如果你這樣做了,你可以在辭職前去勞動局檢查這些條款是否有效。

    如果你是普通工人,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雇主辭職,不會有任何損失,雇主必須按時結清你的工資,很難找到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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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2-05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它要求您出售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證據。 至於工作小時數、每月工資數額等,用人單位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進行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More

9個回答2024-02-05

前往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More

7個回答2024-02-05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很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辭職離開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個回答2024-02-05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書面辭職後可立即離職,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和保證金外,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上班第二個月後雙倍工資、補繳社保; 自辭職之日起計算,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

20個回答2024-02-05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但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在正式員工後提前30天辭職,需要書面通知員工,除少數情況外,無需提前申請即可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