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我該如何申請法律保護?

發布 社會 2024-02-04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一般來說,法律保護不需要特殊申請,具體取決於您收到的人身威脅型別。

    如果這是乙個持續的危險,可以採取果斷措施來證明防禦是合理的; 如果只是威脅,建議立即報警,加強自身安全防範能力。 如果對方只是偶爾說些狠話,就沒有別的動作了。 在現行法律規範中,它不能被視為非法,因此不能提供保護; 如果對方多次用言語和文字威脅您,且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請保留相關證據。

    人身安全包括人的生命安全、健康、行動自由、居住、人格、名譽等。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報案。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舉報、控告犯罪事實或者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舉報、控告、舉報。

    不屬於本轄區範圍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 必須採取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轉送主管機關。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先報警,等警方做好記錄後,有證據可以起訴。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找律師! 先報警,再找律師上法庭打官司......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您好,如何申請生命安全保護令。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我國暫無專門的法律法規。 當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報警。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一般適用於在婚姻家庭中遭受暴力侵害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條 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受訪者;

    b) 有特定要求;

    3)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真正風險。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威脅,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強制、恐嚇等原因不能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書面提出; 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人民法院將記錄在案。

    第二十五條 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或者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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