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能躲起來嗎,離婚再婚能躲起來嗎?

發布 社會 2024-08-14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戶籍資訊在全國範圍內聯網。 至於你說的結婚後未婚登記,是戶籍機關的問題,或者你沒有動戶口。

    如果你在對方所在地結婚,並且你沒有進行戶口遷移,戶口資訊沒有更新,你不可避免地仍然會被顯示為未婚。 如果辦理戶籍遷移,肯定會改為離婚。

    既然要結婚,說實話,是不是要等到以後出了什麼問題再離婚?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可能犯了重婚罪。

    中國的刑事檢察制度仍然承認“事實婚姻”。 即使您已婚,您的戶籍也沒有登記。 到時候,你被控告會很麻煩。

    重婚的情況和危害可能多種多樣。 根據該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視為犯罪。 因此,重婚行為並不一定構成重婚罪。

    只有情節較重、危害較大的重婚罪,才構成犯罪。 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以下兩項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配偶一方因無法忍受的虐待而逃離而有重婚罪。

    2)因災難而與他人發生重婚並逃往國外的人。

    犯此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的行為是故意的和故意的。 這很麻煩。

  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可以隱瞞,成功的人不在少數。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對方有心去調查,你也瞞不住。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是的,但最好不要累!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聽說,我去婚姻登記處時,發現對方其實已經結婚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其實離婚再婚後很難隱瞞對方,因為對方可以從登記時的材料中判斷婚史。 拿到證件時必須出具戶口簿,離婚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目為“Hail Divorce”,只有離婚後才登記戶口簿,必須提交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函。 離婚證和法院離婚調解書是配偶缺席的有效證明,沒有這些證明,離婚後的再婚將被登記處拒絕。

    另外,在登記時,需要兩個人一起去一方所在地,再婚一方的婚姻狀況欄為“離婚”,第一次婚姻為“未婚”,婚姻狀況記錄不能刪除。 因此,從登記的角度來看,對方可以從提供的材料中確定再婚人的婚史。 所以,離婚是瞞不住的,就算隱瞞了,也會被曝光。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離婚再婚很難隱瞞對方,因為對方可以從登記時的材料中判斷婚史。 離婚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為離婚,必須提交離婚證明或法院調解函。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不辦理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8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第一百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處重新登記結婚。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百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民政部門聯網,登記結婚時要求雙方提供戶口簿,戶口簿上必須有婚姻狀況記錄,離婚會在上註明,所以不能隱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頒發離婚證。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一、離婚再婚可以隱瞞嗎? 在新的結婚證上,你看不到以前的婚姻。 但是,要獲得第二份結婚證,您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才能辦理。

    二、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人和女人都必須自願(獨立)結婚。2、結婚年齡:男性,22周歲以上。

    女性:20 歲或以上。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3. 結婚證所需檔案 1.我的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一代和兩代都可以接受)。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四、辦理結婚證的程式 1.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辦公室提出申請。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民法典》第1046條【婚姻自願】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禁止結婚。 第一百零四條 【婚姻登記】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律法規要求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很多二次結婚的人,因為自卑或者害怕新婚物件介意,在戀愛的過程中隱瞞了相關資訊,所以會在婚宴後表白,這就導致了婚姻中出現一些新的問題,有的認為是出軌的婚姻。

    如果你已經離婚再婚,你能隱瞞嗎? 如果去申領結婚證,是瞞不住的,而且必須提供相關的離婚材料,雖然結婚證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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