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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還小,法院一般偏愛孩子由母親撫養,但如果孩子母親的經濟狀況不好,而你的經濟條件優於她,法院也會酌情考慮。 一般來說,孩子的成長環境是重中之重,但根據你的陳述,很明顯,孩子母親的家庭環境和她自己的經濟狀況對她來說是乙個劣勢,所以在考慮了所有因素後,你可能更容易獲得監護權。 但是,我個人覺得,乙個1歲多的孩子離開母親的心理影響是有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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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取決於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當孩子年齡較小時,孩子更有可能將監護權交給母親,父親應支付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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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先商量了一下,如果談判不好,就交給朝廷了,一般孩子小時候就交給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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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孩子的年齡和孩子的選擇,雙方都有義務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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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嬰兒會跟隨他們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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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有能力養活她,一般都會判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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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決 2雙方同意離婚。 但是,即使法院做出判決,通常也會考慮雙方的經濟和家庭等各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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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想盡辦法把自己養起來,畢竟我身上的肉一天都沒看到就會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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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寶寶要跟著媽媽到兩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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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沒有錯,如果他們都打架,母親的機會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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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更好的條件撫養孩子,誰就會被給任何它想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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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可以談判,否則就得由法院來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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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想幫助我的職業選手,但不幸的是我的能力有限。 您可以諮詢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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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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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未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各年齡段兒童的監護權,還應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四十五條至第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二歲以下子女,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十六條 父母要求直接撫養已滿二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辦理: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他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父母有其他子女;
4)由於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適合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要求基本相同,雙方當事人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以視為父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要求。
第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應當支援父母雙方約定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
第五十六條 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真正不利影響的;
3)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他的另一方父母同住的孩子;
4)有其他正當理由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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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權。
對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歸屬,首先要看的是孩子和誰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這牽扯到當前環境的變化會對孩子產生更大的影響,也牽扯到法院終審判決能否成功執行的問題, 所以在法律規定之外,這個問題對於子女監護權的所有權來說是非常現實和重要的。
其次,要看孩子多大了,法律規定在一歲以內,原則上是婦女用銀凳撫養長大,據說規定原則上,兩歲以內一般由婦女撫養,年齡在兩歲到八歲之間,即 看哪一方撫養孩子,哪個對孩子更有利,哪一方將孩子判給哪一方,這是乙個綜合考慮雙方住房、收入、工作特點、個人性格等因素的複雜過程。
最後,雙方身體健康的影響,能否再生育,以及是否生育其他子女,對於監護權來說也更為關鍵。
如果離婚後雙方同意變更監護權,那麼雙方可以簽訂監護權變更協議,簽字生效,無需辦理其他手續。 如果與對方談判失敗,需要證明對方對孩子的利益有嚴重損害,如對孩子的寬大虐待或毆打,否則,撫養權很難改變。 但是,如果孩子年滿8歲,孩子表示願意和對方一起生活,而對方有條件支援他,在這種情況下,訴訟就會上法庭,勝訴的概率會非常高。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法院一般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兩歲以下的兒童由母親直接撫養。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More
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改變監護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More
改變孩子的監護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哪種方式改變孩子的監護權都需要法院的批准。 1、雙方協議的變更。 如果父母雙方都同意改變子女的監護關係,只要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就應該允許,這意味著父母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的監護權,然後請求法院變更; 2. 一方當事人通過訴訟請求變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