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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主義探索時期。
在計畫經濟制度下,住房完全由國家承包,福利被分成小部分。
2.住房改革時期。
時區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和1980年至1986年,即公共住房的理論準備和銷售階段; 1986年至1991年,是租金上漲和補貼階段; 從1991年到1993年,這是乙個用租金和公積金出售的試點階段。
1993年至1998年7月,住房改革深化、配套改革和艱難探索階段; 1998年7月至2001年,全面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初步建立新的住房制度。
3.住房改革的第二階段。
以2012年黨的十八大為歷史分界點,2003年至2011年是第二次房改的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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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中國實行計畫經濟,普通工人的住房問題由單位解決,由農民自己解決。
後來,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特別是朱鎔基上台後,改革了住房政策,實施了住房商品化;2005年後,由於我國房價飛速上漲,以及部分地區泡沫嚴重,為了保證廣大民眾能夠實現有房, 大力發展保障性住房和限價性住房,但由於上述兩類住房的開發需要大量投資,政府會支付少量資金,地方財政會越來越捉襟見肘,而這兩種保障性住房本身沒有經濟利益來盈利, 而民間資本不願意干預,所以發展不是很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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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的思考.
住房是關係國民經濟和民生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解決群眾性住房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 經過多年的改革,我國城鎮住房實物分配福利制度已基本結束,住房貨幣化分配、市場化、社會化供給制度也基本建立起來。 在改革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礎上,也積累了許多矛盾,如今,居民住房困難的矛盾更加尖銳。
房價上漲雖然與城鎮化加速帶來的住房需求、土地剛性等客觀因素有關,但房改過程中的一些政策失誤也是罪魁禍首,這不得不引起我們對相關政策的反思。
我國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程序及相關政策.
改革前,我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租賃住房”的實物公有住房分配制度。 應該說,這種制度模式滿足了當時消費水平相對較低的工人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的改革始於1980年,在住房方面發表了關於住房的演講,他說:“有必要考慮一系列政策,用於城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分配。 城市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或建造自己的房屋。
新房子不僅可以是**,舊房子也可以是**。 它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並且可以在 10 或 15 年內支付。 住後**,恐怕要調整房租了。
有必要根據房價調整租金,以便人們可以考慮買房的成本。 此後,住房改革總體上經歷了房屋銷售試點(1979-1985年)、租金補貼(1986-1990年)、先租後賣(1991-1993年)等改革階段,以及建立全面的住房市場化改革(1994-1997年)。
1994年7月,《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頒布(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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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的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使我國住房結構清晰。 對於參與市場的消費者來說,更清晰的住房結構和責任將對未來市場產生很大的影響,這應該有利於商品房市場。 商品房市場在被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轉移後,其潛在需求空間依然巨大,正在孕育出更健康、更成熟、更能消費的住房。
**通過各種調整手段引導消費需求,修正人們的住房觀念,進而引導整個房地產消費體系的健康發展。 客觀地說,房改只會促使人們修正消費觀念,盈餘資金不會掏空老百姓的腰包。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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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相適應的城市住房制度新經濟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 單位的建設、分配、維護和管理住房系統要改變社會化、專業化的運作制度; 住房福利分配的變化,基於個人工作的貨幣工資分配; 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社會保障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和高收入家庭住房制度; 同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政策與商業並存的住房信用體系。
2015年5月18日,《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正式印發,提出一系列涉及經濟、民生、能源的改革“時間表”,其中研究提出了全面分類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制度改革。 發布關於深化計程車行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指導思想。 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新型城市住房制度; 要加快住房建設,使住房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繼續滿足城鎮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改革的目的。 深化城鎮住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停止實物住房分配,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 建立健全以保障性住房為基礎的多層次城市住房體系; 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範住房交易市場。
基本原則。 深化城市住房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堅持以國家統一政策目標為指導,地方政府單獨決策,因地制宜,力行為力; 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的合理負擔; 堅持“新房體制、老房舊法”,平穩過渡,全面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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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國正在邁向全面小康的新時代,這需要住房制度的改革。 我國全面小康、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和城鄉協調融合的新時代,決定了我國城鄉住房需求趨於公升級,城鎮非登記常住居民住房需求也得到很好的滿足,城鄉住房市場和保障需要協同,住房制度需要與時俱進。
其次,中國住房發展的新目標要求對住房制度進行改革。 近年來,我國結束了城鄉極度住房短缺的時代,基本實現了“一戶一房”或“一戶一房”的目標,但也出現了結構性過剩,三四線及以下城市庫存嚴重。 在我國,城鄉住房總體進入飽和階段,住房制度需要改革,讓市場在住房開發中發揮更決定性的作用,從而支援實現新市民“住城”的新住房發展目標,進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條件。
第三,要建立成熟、刻板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改革住房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到2020年要建成成熟定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住房制度也要全面深化,到2020年建成成熟定型的住房制度。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的銀行基本上可以分為: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的政策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有中國人民銀行,主要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發行和控制貨幣,向其他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並充當穩定金融市場的最後貸款人;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行使國家政策性貸款職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