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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慶峰被前經紀人林偉哲起訴,指控蘇打綠將自己創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權轉讓給自己,但青風未經他同意就公開演唱,於是他投訴清風、哈里坤的嘉年華****和公司負責人違反了《著作權法》。
但無風無浪,但故事的真正主角吳清風和林偉哲,還沒說話。 2004年,吳慶峰與林偉哲**俱樂部簽約,成為其簽約藝人; 同年,他還創作了《相信音樂》和《淑女》等23首歌曲。 2018年12月31日,吳慶峰宣布與經紀人林偉哲及其下屬林偉哲**社的合同到期。
林偉哲是吳清風的前經紀人,兩人在簽約期間就像父子朋友一樣,關係非常親密。 合同到期後,吳清峰想擺脫過度依賴,對自己負責。 但吳慶峰是蘇打綠的主唱,蘇打綠的所有版權都已經轉讓給了前經紀人。
也許,藝術家和經紀人之間只能有一種關係,那就是興趣。 前經紀人林偉哲指控吳慶峰在唱歌時沒有徵得他的同意,違反了著作權法。
2018年除夕夜,兩人的合同到期,吳清峰決定對自己負責。 他不想一輩子活在別人的保護之下,他覺得過分依賴別人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這樣一來,看似是聚在一起分散的結果,但誰知道分開之後,會陷入被指責的境地呢?
這對吳清風來說無疑是無形的傷害。 從許多經驗來看,藝術家和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只是純粹的興趣。
有利益的時候,大家都好,我好,大家都好,像兄弟姐妹一樣。 當沒有好處時,矛盾開始慢慢爆發,善良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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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和經紀人是乙個利益共同體,乙個好的經紀人會造就明星,也會因為這種利益關係而產生經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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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很明顯,與經紀人的關係可以處理得非常好,而且有很多人與經紀人是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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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名人與他們的經紀人都有互惠互利的關係。 經紀人為明星聯絡資源,明星為經紀人帶來經濟收入。 但一些明星走紅後,就開始想拋棄當初帶他們去的經紀人,去找另乙個支線,給自己找一條更好的出路,這在這個時候很容易矛盾。
當然,也有沒有職業道德的經紀人,不努力為藝人爭取資源,或者出賣藝人私隱,被發現後也會造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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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吳清風在未經經紀人同意的情況下演唱了上一首歌。 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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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起訴是因為他未經經濟人同意就唱了前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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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善於鼓吹和演唱沒有編曲的歌曲,破壞了經紀人的計畫,於是就告上了他,畢竟他只是公司裡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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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將某人告上法庭,就會發生爭議。
只要看看索賠就知道理由是什麼,爭議是什麼。
它背後的故事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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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風從來沒有把版權給林偉哲! 林偉哲只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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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他的前經紀人指責他未經他同意不被允許唱他以前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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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慶峰被前經紀人林偉哲起訴,林偉哲指控蘇打綠將自己寫的所有歌曲的版權轉讓給自己,但青峰未經他同意就公開演唱,於是他告訴清風、哈里坤嘉年華****和公司負責人違反了《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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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之間發生了很大的經濟糾紛,然後因為這個產權問題發生了大事,而且情況不愉快,互相吵架,有了這場不愉快的爭吵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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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會因為意見不合而發生衝突,各自提出自己的意見,各執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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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慶峰及其經紀人解除合同後,經紀人不讓吳慶峰等人以版權的名義演唱他們創作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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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被經紀人告上法庭,被經紀人陷害。 這個世界實在是太複雜了。 如此親密的人會互相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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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的經歷很慘,經紀人不把歌手當人,把吳清風當成賺錢的傻工具,沒有一絲人性,以他們的體型,他只會把他們擠在四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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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是吳清風把自己的經紀人當成自己的父親,吳清峰在合同上很在意,孫生也相信他的經紀人,但他無法想象,他的經紀人只是把他當成傀儡來獲取金錢和名聲,乙個是深情義,乙個是狠心冤枉的, 所以多年來一直是這樣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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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吳清峰和他的經紀人在打官司,所以板凳上的人覺得採用吳清風的智財權對他們來說是一件特別的事情,所以他們會繼續打官司,沒有人會認輸。 我沒有粗暴地賣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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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人合作的時候,版權不是很明確,所以糾紛多年都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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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風在**圈子裡也是乙個很特別的存在,雖然嗓音有點像少女,但是他的演唱風格確實獨樹一幟。 吳清風組建的蘇打青樂隊也風靡一時,雖然現在已經解散了,但吳清風在娛樂圈的發展還是相當不錯的。 但沒想到,現在的吳清峰與前經紀人深度捲入了案件,對方卻說吳清峰侵犯了智財權。
我已經多次感謝我的導師了,這是因為吳清峰已經脫離了蘇打綠的組合,所以他不應該繼續在演唱會或者一些商業平台上唱組合裡的歌曲。 所以,吳清峰的前經紀人選擇起訴吳清峰,他的操作也讓很多網友感到非常困惑,他們從未聽說過因為這樣的原因起訴別人。 而且要知道,吳清峰和他以前的經紀人關係還算不錯,吳清風一直說經紀人就相當於他的導師,是他帶領他走上了這條路。
由於合同終止引發的衝突,2001年成立了Soda Green集團,但成立三年來一直沒有出圈的作品。 直到2004年,吳慶峰才與前經紀人簽約,後者為組合創作了大量量身定做的歌曲,一炮而紅。 但合同總是有期限的,2018年,吳慶峰與經紀人解除合同,選擇單飛,但他的舉動卻引起了經紀人的不滿。
或許他還指望吳清風的搖錢樹能給他賺更多的錢,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野心,不可能永遠把吳清風綁在自己這邊,所以他才想出了這樣一種對付吳清風的方法。 因為這件事,吳清風也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他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前的導師會這樣對待他,希望他們兩人能好好處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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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經紀人有經濟糾紛,因為兩人的關係一開始是合作的,後來演變成上下級的關係,所以沒人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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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兩個人之間有很大的利益衝突,而且做了很多過分的事情,所以被導師告上了法庭,可見矛盾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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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在2018年底與老師兼經紀人分手,2019年,經紀人以吳清峰侵犯其著作權為由起訴他,可見兩人18年來一直有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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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兩人在合作過程中一直比較和睦,但經紀人最終還是把起訴了,他覺得自己侵犯了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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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吳清峰的合同到期後,他準備停止簽合同,然後就被經紀人咬了回來,搶先註冊了蘇打綠,這讓吳清風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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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主要是因為對方侵犯了自己的版權,卻被對方咬了回去,而且兩個人的關係也是很好的合作關係,所以說幹是很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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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吳清風非常信任自己的經紀人,但最終經紀人還是起訴了他,覺得他侵犯了自己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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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在應對版權糾紛的經歷,一場關於版權的戰爭又開始了,似乎當明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而版權保護的加重,是因為被愛情搶走後,他不容易受到啟發,創作出一部真正令人難過的作品。 吳清峰和以前的經紀人鬧翻了,現在歌手的經紀人太猖獗了,他們有什麼資本才能這樣針對自己的藝人!
他們對藝術家的工作和生活了解很多
歌手的經紀人一般都和自己的藝人住在一起,所以很多事情都是經紀人經營的,而且經紀人非常了解他們藝人的生活和工作,如果乙個人100%信任他的經紀人,他就不會對經紀人有太多的防備。 在一些人對自己的經紀人毫無防備之後,他們創作的作品並沒有進行過多的保護,很有可能在經紀人抄襲或盜用這些東西之後,藝術家還是可憐兮兮地為他的經紀人數錢!
獲取藝術家的一些個人資訊
如果他長期擔任經紀人,他會從一開始就記錄藝術家的私生活,也許他有一些特殊的資訊,他想用它來威脅他的藝術家。 要知道,在這個網際網絡時代,明星們最怕的就是無法抵擋一些無緣無故曝光的緋聞,一旦他們的前經紀人對他們不滿,就會把這些私人資訊公布到網路上,這樣就會被嚴重毀掉。 這真是那種見人知面卻不懂心的人,在娛樂圈待了很久,不知道該不該相信別人,天天戴著假面具生活,多麼不真實啊!
做藝人真的很難,有時候要讓經紀人敞開心扉,有時候怕經紀人不敢相信,一旦分手,我的作品就沒了,人品也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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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的歌手和演員,他們手中的大部分資源其實都掌握在了他們的經紀人手中,尤其是對於那些非常有名的歌手來說,他們的生命線幾乎完全被他們的經紀人控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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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歌手的經紀人掌握了歌手的所有資訊,可以說他們安排了歌手的一切,所以他們非常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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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大環境沒那麼在乎版權,歌手的人氣也很大,經紀人自然會和歌手一起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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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峰和自己前經紀人的關係,已經引起了不少關注,但其實,大家關心的並不是這場官司的結果,而是這兩個人的關係。 一開始,吳清風可以說是被他的經紀人帶到了這個圈子,因為他們兩個人也合作了很多年。 在吳清風什麼都不懂的時候,就是這個經紀人,一點一點地帶他走上了娛樂圈的道路。
對於吳清峰來說,這位前特工可以說是他的良師益友,也是他的前輩,他也表示,會把這位前特工當父親一樣尊重。 <>
和平終止2018年,兩人選擇和平解約。 在解除合同的時候,他們也表示希望自己能好好聚在一起,好好散開,再也不要像別人一樣發出很難聽的聲音。 因此,兩人也順利解除了合同,但這位前經紀人卻有些後悔。
而在2019年吳清峰舉辦演唱會時,他的前經紀人將他告上了法庭。 究其原因,就是吳清峰在演唱會上演唱的那首歌的版權被這個經紀人捏在了手裡,這讓大家感到非常困惑。 <>
對於這個案子,很多人也表示了極大的惋惜,因為兩個人已經是多年的搭檔,應該有很深的情誼。 不過,據吳慶峰介紹,演唱會結束後,前經紀人並沒有聯絡他和李菊深,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訴了他。 <>
很遺憾如果前經紀人能在演唱會結束後主動聯絡吳清峰解決這件事情,就不會讓人覺得那麼難受了。 可是當他發現這件事情後,他直接選擇了哪位靜將吳清峰告上法庭,而吳清峰聯絡他的時候,他也沒有回應。 這種做法也讓我們感到很冷漠,因為在我們看來,他們已經合作了10多年,但10多年的友誼卻一去不復返了。
經紀人相當於乙個方便的標誌,裡面包含著明星需要做的各種事情,他需要為明星準備他們未來的一些計畫和行程,所以每個明星都必須有乙個經紀人,這對他們來說就相當於乙個必需品,無論明星有多受歡迎, 不管明星有多火,也要有多火,都要有經紀人,但這兩人關係到他們的經紀人有多重要,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就相當於朋友或者老闆和親戚,因為他們總是相處融洽,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幾乎總是在一起, 所以他們會成為朋友,有些經紀人可能會自己被明星僱傭,他們也在找親戚照顧。 >>>More
媒體公司參差不齊,月薪2000-4000左右,一年後4000-6000左右,養老保險應該管理,但一般沒關係。 大學就業協議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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