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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離婚訴訟,不涉及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問題,作為證據,你只能提供結婚證,當然,如果涉及到對方有過錯離婚的部分,你應該提交相應的證據,當然,除了證據, 您還必須提供主要資訊,即您和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如果您有孩子和財產,您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和財產狀況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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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提供的是您的結婚證、對方的身份證和你們共同財產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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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證,證明你們是夫妻。 2、原告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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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您需要提交離婚申請的是關係破裂的證據嗎? 不知道你是要檔案還是證據,一般兩個人同意離婚,打離婚協議(試三份),還有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如果是單方面上訴離婚,必須提交關係破裂的證據 最好有證人,現在沒有強迫在一起這回事,因為有合法的辦法可以解決,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或拒絕出庭, 等等,你可以通過法院拿到離婚,在大陸,建議你簡單快捷地請律師,如果自己去上訴,那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有很多手續你對律師不太了解,而且大陸一般要花幾千塊錢。有些初審法院一般不准許離婚,除非你有確鑿的證據,如果第一次你沒有決定離婚再等6個月再上訴,那麼法院一般會准予離婚,上訴程式根本不需要對方,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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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證據?
如果涉及離婚訴狀,只需說明雙方的狀況、離婚原因等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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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應當寫成:起草離婚起訴書時,在主張相關事實後,可以附上相關證據進行說明。 證據文字數量較多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證據目錄。
例如,遲交證明和結婚證可以用來證明原告的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不成,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
二級鏈李)書證;
3)物證;4)視聽資料;
e) 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8) 勘驗記錄。
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才能作為確定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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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所需證據如下:1
可以證明婚姻關係的檔案; 2.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據; 3.夫妻關係現狀證明,如分居,提供分居時間、分居原因等材料; 4.
雙方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明等; 5.子女的狀況、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登記證、夫妻雙方的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與哪一方同住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撫養費、財產清償、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的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准許張裕離婚。
調解不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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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應提供哪些證據: (1)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作為訴訟主體的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告和被告是夫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 2、涉及事實婚姻的,應當提交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被告人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1。涉及家庭暴力的,應當提交法醫鑑定,並出庭作證。2、涉及吸毒、賭博的,應當提交居委會、村委會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涉及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犯罪的,應當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書或者判決書。
3、有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當提交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照片、錄音錄影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三)證明一方撫養子女是可取的證據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工資單或者其他合法收入證明,或者相關居住情況證明。 2. 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當提交該兒童願意與其父親或母親同住的相關證據。
3.證明父母一方長期照顧和協助撫養孩子的證據。 (4)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證明的證據1、證明存在房地產債權的,鄭昹琴應提交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向法院申請查處的,應提交銀行賬號; 證明存在**並向法院申請調查的,應當提交股東**和資本賬號; 證明有車輛的,應當提交駕駛證和車牌號。
3、證明對方擁有公司股權的,應提交公司工商登記和出資證明。 4、如果證明一方當事人享有債權和債務,除提交借據外,還必須有相關證據支援。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協議的,必須提交協議等相關證據。
5)有特定訴訟請求金額的,應當提交計算的訴訟請求金額清單。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面證據; 3)物證;4)視聽資料;e) 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8) 勘驗記錄。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才能作為確定事實的依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所必需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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