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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乙個問題要問你:你被解雇後的兩個月需要賠償嗎?
如果你不急需它,你會被這個消耗掉,如果你有合同,你怕什麼?
問題2:你真的已經討厭這份工作了嗎?
如果沒有,那就繼續吧! 現在找工作並不容易。
我的意見是繼續做這份工作,不要輕易辭職,除非他真的把你解雇了,既然他沒有說清楚,那就繼續做吧,直到他真的把你解雇了,他這麼模稜兩可地說,別上當了,好吧,聽我說對了,我和你的情況差不多,我也想找另乙份工作, 但被解雇並不等於自願辭職,所以我就繼續做下去,哪裡就不賺錢了。
如果是樓上說的那種情況,如果年滿回去真的把你解雇了,補償金還不如你來回的費用,我只能說,既然大家都出去打工了,那你一定不能把自己吊在樹上, 他真的在一年後解雇你,不就是滿足你的願望嗎,聽我說,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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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應該換工作,經濟形勢會好轉,你確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嗎? 如果你不確定,那就不要改,只要扛著就過去了,那麼老闆會很高興,那你還沒有走出困難時期,而是堅持了下來,等到經濟好的時候,就是你大放異彩的時候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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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的是成型,今年畢業,找工作真的很難。
也許公司的意思是,如果你明年不來,就算你辭職了,到明年他就會解雇你,那麼他就要支付一部分違約金,但你也要支付差旅費,一路走來你會很累,大家都不好。
所以你考慮得失並做出決定,不要過去拿很多錢,來來回回,疲憊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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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繼續做下去,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有一定的突出表現,老闆也會在你眼裡看到並牢記在心,即使公司裁員,相信你也不會被淘汰。 如果你覺得魚缸裡養不了金魚,可以去外面找試,現在在外面找工作不容易,一直做也不錯,是金子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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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可以打碎,發不能亂 他要換人了,你跟他帶錢就行了,看看他有什麼反應,你要是說沒錢陪他,可以跟他說,我們庭見!
輕而易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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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倉庫管理員,盤點入庫數量非常重要,公司對相關系統有明確的規定。
我個人認為,這是兩件分開的事情,不能放在一起說,一是你個人工作失誤的原因不是按照公司的操作程式工作,導致公司的財產損失賠償,符合相關規定。 第二次按照公司的流程操作,發現**業務會給你寄70多件,你應該按照公司的流程處理。 如果你不遵守這個流程,你就違反了公司的規定。
作為倉庫經理,我認為我們必須遵守法律,而不是從自己身上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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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網速正常**速度在200K左右,這個稱號很慢,但也可能與資源有一定的聯絡,那麼最好找乙個好的資源來測試網速,然後找電信公司的人幫你檢查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