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打算和女朋友結婚的,但他們讓我過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8-17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幾歲還在考慮招收嫁家,我舅舅家也在招我表哥的乙個女兒,結婚後,兩個人跑回男方身邊,一年一年都沒回來幾次。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都是21世紀,這是怎麼回事?。。。封建不是封建,你是。

    你真的很想和她在一起。 對他家說

    1。如果招不到,家鄉不富裕,家裡也不是沒錢,怎麼會有給別人當女婿的想法。 我被招到你家了,我們家的兩套房子不關我的事,我不工作,你家要養我,你要我這麼做,我連行李都不會馬上收拾,袖子上一拂,我就做你家的軟飯之王。

    2。別提你來不上門,那是個主意,我去你家迎接你的時候,你心裡想著我是“上門”。 如果你真的想讓孩子跟你姓,我們就生兩個,乙個給你,乙個給我,多出的就被你家罰款。

    他家要明白乙個道理,他們的女兒未來還有十年,如果女婿因為上門不上門的問題被嚇跑了,那麼他們的女兒在一百年後回到老年之後,可能剩下的十年都過不開心。

    至於工作地點的問題,就看你能不能選擇能不能做權衡,這是為婚姻和愛情做出犧牲的問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這首先不是問題。

    你問她的父母,你希望你的女兒將來幸福嗎? 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心,你以後耽誤女兒一生的幸福,值得嗎?

    你愛自己還是愛你的女兒?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請自來,我九點半情緒激動。

    從女人的角度來看,我會用我自己的想法來為你服務。 如果你們倆都到了結婚的年紀,但你們仍然不想讓你們和我的家人接觸,那麼我認為應該有以下幾點。

    1.關係還沒有到那一步。

    人們常說,結婚沒有年齡,只有該結婚的感情。 兩人的愛情有很多階段,剛談戀愛的清新期,相處一段時間的磨合期,以及之後的沉悶期,熬過沉悶期的人,有一半是有感情基礎的,這個時候結婚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2.你沒有讓對方滿意。

    在一段關係中,其實對方的感受是很重要的。 不管他是不是我想和他在一起一輩子的人,是不是已經陪了我一輩子,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的,如果對方只是讓你失望一陣子,甚至絕望。 留在戀愛階段並不容易,但你會考慮結婚嗎?

    3.對方沒有那麼愛你。

    也許這次邂逅只是乙個美麗的意外,也許三種觀點不一致,也許。 總之,對方沒有那麼愛你,或者根本就不愛你。 因為戀愛的最終目標是結婚,但如果你不愛,僅僅因為在這段時間裡需要有人陪著你,那麼就沒有終極目標了,更別說結婚了。

    我不會讓你見到我的家人。

    寄語:其實,如果你們真的想給對方乙個未來,未來就會有你,哪怕暫時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會選擇先見父母,因為這代表了一種態度。 但不能說見到父母就一定會結婚,因為只代表一種態度。

    以上為個人意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邀請情感問題或私訊諮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覺得你女朋友愛你的出發點是誤會,聊天還是什麼?.

    長痛總比短痛好,不知如何孝順。 她不知道如何理解你的想法。 ”

    所以,你的女朋友覺得婚姻的概念太極端了。 即使是不結婚就分手的幼稚想法,也主要是你的女朋友。 在家裡,你匆匆忙忙地做一些家務,你想著你真正愛她的是什麼,卻以分手威脅你,而你的母親也在考慮你未來的幸福。

    你女朋友喜歡你什麼,以後結婚的時候,肯定不會給兒子他期望的幸福,多陪父母逛街,父母干涉孩子結婚的問題。 同時?

    你的女朋友必須站在你母親一邊,少關心你的麻煩。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贊成你和你所謂的女朋友走,但其實媽還是因為自己的虛榮心而堅強的。

    1!對於你來說,這種情況現在也很多了,你要督促你的女朋友對媽做出更多的承諾嗎? 她為什麼不能體諒媽,媽和你女朋友會整天吵架,誰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後幸福呢?

    3、以後你們一起走,媽媽會誤會“兒媳婦不成熟,但她會加緊努力,不考慮你的困難,我想!

    憐憫全世界父母的心。

    錯在閨蜜,多關心媽媽的性命! 房東你好。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既然閨蜜們都同意。 然後他的父母在婚後就無話可說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什麼原因,你沒錢,或者你有身體缺陷,是什麼原因,關鍵是要表現出你的誠意,人心是血肉之軀。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找出岳父岳母意見不合的原因是什麼!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和你的女朋友親自和她的家人商量,**說沒有誠意。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私奔,用事實證明你的愛。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我很尷尬,我想我只是想在你朋友家要錢什麼的,我覺得他不能讓她爸爸告他。 如果他起訴並敗訴,我認為這是恐嚇和威脅的犯罪,他的家人也有過錯。 不要太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他這樣做了,我想他們的婚姻就會消失。

    看在我打這麼多字的份上,給我吧,呵呵。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你的朋友和他岳父不應該告他,但作為乙個男人,這樣說是不對的,但是如果你岳父看到這些資訊,我們絕對不會讓他的女兒嫁給這樣的人。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一巴掌不發聲,這種情況雙方都有責任,法官不會因為一條簡訊就判刑任何人,畢竟這只是恐嚇,頂多是口頭警告,嚇唬嚇唬也沒關係。 最重要的是,雙方都要有和解的意圖,法官是善良的人,所以沒有必要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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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8-17

不需要雙方在場的,戶籍轉移可以親自到公安機關辦理,出具相關檔案。 >>>More

7個回答2024-08-17

呵呵! 原來你是這樣的人,原來五一勞動節你和她在一起,對不起,現在你真的沒有機會了! 不要再聯絡了! 我恨你。。。。。。卑鄙的男人! 告訴你,現在我有男朋友了,我希望你幸福!

20個回答2024-08-17

這要看你女朋友是否同意,我覺得你們倆真的相愛,有沒有房子也沒關係。 在我看來,愛比麵包更重要,與其和乙個能給你麵包的伴侶在一起,不如和你真正愛的伴侶一起做麵包。 愛的力量是巨大的。 >>>More

17個回答2024-08-17

我建議你和他談談,告訴他他怎麼了,然後看看他們是否可以繼續約會。 >>>More

12個回答2024-08-17

我有乙個建議:從一首沒有標題的詩開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