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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水壩是怎麼淹死兩個孩子的? 在普通溺水的情況下,父母一般需要承擔較大的監護責任,如果大壩管理方沒有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已經設定了明顯的警示標誌,大壩管理方可能只承擔部分責任。
對於這個賠償問題,程式首先查明事故原因,找到原因,尋找責任人,最後起訴法院,或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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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責任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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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打瞌睡時,承擔最大責任的是父母,他們承擔了大部分責任。 學校不對暑假時間、時間、地點負責,不由學校管理。 大壩管理是否有警示、圍欄等基本防護措施,如果有,大壩管理不負責任,如果沒有,管理部門承擔部分責任(責任範圍不大)。
不要做孩子的父母,謝謝任何人。 只要是發生事故的未成年人,孩子的監護人(父母)必須承擔大部分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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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看情況,如果是孩子的個人行為,可能與**、學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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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看學校的《暑期安全責任書》兩個孩子有沒有簽字,再說說條款。 然後找出哪個部門負責大壩。 擔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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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有責任,村委會沒有設定防護圍欄,學校沒有做好教育工作,家長沒有好好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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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不清楚,解釋清楚因果,孩子什麼時候去的? 是在上學期間還是放學後? 如果你不解釋清楚,就很難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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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學校不應該被追究責任,如果找不到大壩的責任,這個責任就落在了監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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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兒童溺水有兩個責任,一是監護人未履行監護義務; 二是施工方未設定警示標誌,承擔過錯責任。 因此,本責任法院分擔一半責任,即父母和責任單位各承擔一半的責任,這在原則上並無錯誤。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侵權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提起訴訟地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計算,期限為20年。 但是,如果年齡超過60周歲,則每增加一年,年齡應減少一年; 75歲以上者按5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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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兒童溺水的第一責任人是監護人,保護責任不等於監護責任和過錯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依次由下列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依照下列監護人的順序:
a) 配偶;2)父母和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須經被監護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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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洞民法典》第1198條。
免登飢餓餐廳、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者、經營者、經營者或者經營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營者、管理者、組織者不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經營人、管理人、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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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答案:這個問題的範圍太大了。
讓我們說一點點! 如果乙個孩子溺水身亡,對於現在的中國家庭結構來說,絕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會給父母造成很大的心理創傷,父親沒事,母親可能會精神崩潰,對上一代的爺爺奶奶和爺爺奶奶來說也是乙個很大的打擊! 如今,幾乎所有初為人父的母親都是80後、90後出生的,這個年齡段的父母大多是獨生子女,所以家庭結構的分布是4-2-1,可想而知這個後果有多嚴重!
如果有孩子,要給予更多的關注和照顧。
親愛的答案:這個問題的範圍太大了。 讓我們談談一點點磨削!
如果乙個孩子溺水了,對於現在的中國家庭結構來說,絕大多數的攤位都是獨生子女,這會給父母造成很大的心理創傷,父親沒事,母親可能會精神崩潰,對上一代的爺爺奶奶來說也是乙個很大的打擊! 如今,幾乎所有初為人父的母親都是80後、90後出生的,這個年齡段的父母大多是獨生子女,所以家庭結構的分布是4-2-1,可想而知這個後果有多嚴重! 如果有乙個城鎮可以摧毀孩子們,他們仍然給予很多關注和關心。
你可以詳細描述你的情況,老師可以更好地為你回答。
1.盡量不要帶孩子去野外游泳。
野外水域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比如青島雙胞胎死亡讓我們知道"海上洋流"在那之前,我不知道它到底是什麼。 如果您想與孩子一起游泳,請前往普通游泳池或大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