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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
走路:將球握在手中並走三步被視為步行。
三步到藍色:拍球後,撿起球並走三步,然後扔出藍色。
接球或斷球后,如果雙腳同時著地,乙隻腳移動,另乙隻腳不動,那麼另乙隻腳就是樞軸腳,此時,只要樞軸腳不動,就不算在走路!
如何確定步行違規行為?
1.樞軸腳的確定 球員接球時雙腳著地,可以使用任何踢法作為樞軸腳,乙隻腳抬起的那一刻,另乙隻腳就變成了樞軸腳。 當球員在移動或運球時接球時,如果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何乙隻腳都可以成為樞軸腳; 如果兩隻腳按順序著地,則先接觸地面的腳是關鍵腳; 如果乙隻腳著地,玩家也可以同時跳起來,雙腳著地,兩隻腳都不是樞軸腳。
2.帶球移動 確定樞軸腳後:樞軸腳在傳球或射門時可以抬起,但在球離開手之前不能落回地面; 在運球開始時,樞軸腳在球離開手之前無法抬起。
當兩隻腳都不是樞軸腳時,在傳球或射門時可以抬起乙隻或兩隻腳,但球在離開手之前不能落回地面; 在運球開始時,在球離開手之前,任何乙隻腳都不能抬起,如果超過上述限制,則屬於行走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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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步 根據定義,球員接球時雙腳著地,可以用任何乙隻腳作為支點腳。 乙隻腳抬起的那一刻,另乙隻腳就成了關鍵的腳。
一旦確定了樞軸腳:在傳球或射門中,樞軸腳可以抬起,但在球離開手之前,它不得落回地面。 據我了解,房東說的應該屬於左腳作為樞軸腳,然後左腳離開地面,右腳著地用乙隻腳射門,也就是說當你射門時,你的左腳(樞軸腳)在你射門之前沒有落地, 所以它不屬於走路。
如果我的回答滿意,房東會給我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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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它是走路,走路。 但其實很多動作並沒有那麼嚴格,如果明顯的走步動作給你帶來了明顯的進攻優勢,那麼肯定會讓你的走步大吃一驚,如果很多時候走路不明顯就要看裁判的尺度了,就像乙個快攻扣籃,只要你面前沒有人, 即使有一些行走的懷疑,也不會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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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散步,只是用左腳停下來,然後向右腳邁出一步,然後跳到籃筐; 如果像你說的那樣,先用右腳跳躍,先用右腳離開地面,或者同時離開地面,不是你不能走路,而是後退一步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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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動作連貫,那絕對不算數 但是如果你停下來,過了一會兒再跳,動作看起來很明顯,裁判可能會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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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走......請記住,樞軸腳不能先於另乙隻腳離開地面,但如果不是特別粗糙的技術,如果不明顯,就不會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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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算在內。 連貫的動作比較並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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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算了,其實左右腳一般都被同事幾乎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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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乙個好主意,只是拍乙個小跳躍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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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數,但行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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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步驟,我在籃球中經常這樣做,這是乙個技巧,科比·布萊恩特(Kobe Bryant)使用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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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算作一次步行,中腳不得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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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得快一點,連貫性不被認為是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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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的雙腳離地之間的具體間隔,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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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糾纏其中,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你,我不動,我必須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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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上下台階不算走路。
假設你用右腳向前邁出一步,然後用左腳再向前邁出一步。 這時,左腳變成了樞軸腳,右腳可以再往前走一步,這一次還是不算一步。 一般來說,接球後的最後幾步不會吹出一步違例,除非你走的步太多。
籃球是一項球類運動,也是一項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運動。 籃球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於1891年發明,是世界上水平最高、規模最大、經濟效益最強的職業聯賽。
籃球運動的特點:
1.觀賞性;
在籃球比賽中,可以享受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精準的投籃、詼諧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驚豔的蓋帽,再加上攻防錯滯、對抗變化,讓比賽雙方鬥智鬥勇,場上局勢變化迭起,能讓參與者和參與者獲得心理上的滿足和愉悅。
2.有趣;
籃球簡單而有趣,它可能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異,因需要而異。 通過改變各種活動,使籃球運動更加方便,吸引人們的參與,從而達到啟用身心、強身健體的目的,從而改善社會文明氛圍,豐富人們的業餘文化娛樂生活。
3.對抗性;
籃球可以持續很長或很短的時間,但它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連續跳躍,並具有快速的反應和戰鬥力。
4.集體;
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在比賽中具備技術和戰術能力,以及智慧、勇氣、意志、活力和創造力,更要求運動員具有勇敢頑強的拼搏精神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5.健身;
通過參加籃球運動,人們不僅可以增強身體素質,還可以發展個性、自信、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也有利於培養團結協作、尊重對手、公平競爭的道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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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它很慢,那就是散步。 如果它很快,那就是跳過。
跳繩算走路嗎?
如果它很慢,那就是散步。 如果它很快,那就是跳過。
跳步和走步的區別,跳步是突破和擺脫防守的一種方式,走步是違例,不算犯規。
所謂兩步,就是每只腳離開地面一次,再落地。 如果球在手裡已經走了兩步,如果先著地然後離開地面的腳必須傳球或丟擲球,如果繼續運球或持球,則為走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乙隻腳一直走著,另乙隻腳總是在地上,他總是只走一步,如果他已經走了兩步,只要他先著地(不管哪只腳先著地),無論另乙隻腳走多少步,腳都不會離開地面, 它只算作兩步(不超過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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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違法行走的規則並不長,但至少需要2000字才能真正解釋清楚。
關於走路的一些想法“這篇文章。 如果是具體的先例,則為“步法官”。
似是而非的複製貼上答案是無用的,很容易誤導自己。 實際上,我還沒有見過任何對此一無所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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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球後,如果要進行七次投籃,則必須用樞軸腳和另乙隻腳跳躍。 否則,它將被冒犯。 但這種走路在NBA裡並不是很嚴格,俗稱“小破步”。
科比·布萊恩特(Kobe Bryant)等明星的最愛。 經常使用它。 接球時還需要先放球後再向前邁步,否則就是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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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樞軸腳抬起且不著地之前,持球者傳球或丟擲球,這算是好球了! 否則,將被判定為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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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是指球在手而球沒有被射出,如果球在運球時出現在手中,在球在手裡時走兩步以上就是帶球走路。 所謂兩步,就是每只腳離開地面一次,再落地。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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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籃球比賽,包括NBA,對走路都非常嚴格,但觀眾不知道什麼才算走路。 要檢視您是否在走路,您必須首先知道何時開始計算。 腳步聲從腳在球后第一次離開地面開始計算,如果持球時腳在空中,則在腳著地然後離開地面時計算。
規則規定,在空中接球時,雙腳一後一腳著地,先落地的腳為關鍵腳。 雙腳同時著地,雙腳可以是中腳(後面移動的腳是中腳),中腳可以抬起傳球射門,但不能運球。 當抬起樞軸呼叫傳球或射門時,樞軸腳在球離開手之前不能接觸地面。
當運球開始時,必須先將球從手上移開,然後才能抬起樞軸腳。 違反上述規定是乙個步驟。 走路的違規行為僅限於持球者,主要是對執行籃球規則不允許的運球動作的持球者進行打擊處罰。
根據籃球的書面技術規則,球場上所有不同步球超過三步的動作都可以作為步行違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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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判罰的依據是用來判定走步的,當然是以FIBA的籃球規則作為判罰的依據。
關於帶球的籃球規則有三個分支:當腳在地面上時,當移動時,當腳不是樞軸腳時。 每個分支包含兩個點,每個點有兩個點,共有6個規則,其中雙腳站立在地面上開始運球的規則與移動時開始運球的規則相同,因此我將它們組合成5個規則,我們整理如下,供大家理解。
開始運球: 1.當你有樞軸腳並且雙腳站在地面上時,當你開始運球和移動時,在球出手之前,樞軸腳不得抬起。 (開始運球和移動時規則是一樣的,我把它合併為乙個規則)。
2.當沒有樞軸腳時,在擊球前,兩隻腳都不能抬起。
傳球或射門:
3.當有樞軸腳時,當腳站在地面上時,球員可以跳上樞軸腳,但在擊球前,任何乙隻腳都不能落回地面。
4、有樞軸腳,移動時隊員可跳上樞軸腳,單腳或雙腳同時著地。 但是,在投球之前,乙隻或兩隻腳不得落回地面。 (三步上籃技術來源於這個規則,具體搜尋“三步上籃”非常詳細)。
5.當沒有樞軸腳時,可以抬起乙隻或兩隻腳,但球在擊球前不得落回地面。
只要球員的乙隻或兩隻腳超過上述規則中描述的限制,就屬於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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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接球時,不射門就直接走兩步,走一步就直接走一步,直接射門就不算數。 其次,運球時,持球走三步就算是走步,拿球走兩步再射門,就算是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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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球後,必須運球才能走路,否則算是走步,最多只能走三步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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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球時(持球不運球),如果雙腳移動,就是走路,除非有樞軸腳,另乙隻腳不算走路。
還有傳說中的四步上籃和螃蟹小斷步,都算是走步。
重點,也是球員常犯的乙個錯誤,就是在接球前跑兩步,這絕對是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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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定義:1當持活球的球員用同一隻腳向任何方向邁出一步或多次,而另乙隻腳(稱為樞軸腳)不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時,就會發生旋轉。
2.帶球或帶球移動(在球場上)是指持球者向任一方向移動乙隻或兩隻腳超出本規則規定的限制。
步行理由:1控球能力差。 2.面對對方球隊壓制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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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運球後,落地的最後乙隻腳是樞軸腳,如果你是最後乙個用右腳落地的,右腳就是樞軸腳,那麼你用左腳再走一步,然後你可以用左腳走路,然後運球後雙手持球, 然後你最後落地的哪只腳是樞軸腳,然後用樞軸腳轉身,然後投籃正確,如果你雙腳同時落地,那就是一步或跳躍,你不能再動了,你可以投籃或傳球,這種動作一般是在進入內線之後完成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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