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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必然對社會不公平。 有的乞丐有手有腳有四肢,甚至有不少年輕強壯,只是因為懶惰懶,又因為有大眾的“同情”,想白白得到一些東西,於是就開始“無利可圖”地“乞討謀生”。 “小算盤”果然不錯,可謂利潤豐厚。
也讓大眾不敢隨意向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讓真正的乞丐不得不縮小生存空間,生活更加加重和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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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目前乞討本身就是乙個行業,但不太可能成為乙個正規的行業,就算這個行業安裝了一些營銷模式,但從人類道德的角度來看,如果這個行業能夠成為乙個正式的行業,成立乙個公司,那真的是毀了,你知道的, 以前乞討的本質只是為了謀生,如果大家都知道乞討已經成為一種商業產品,你覺得人們會再次拿出錢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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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乞討”是一種黑暗、不健全的“鬼生活”,國家必須加大打擊力度,讓那些欺騙社會同情的職業乞丐受過良好的教育,形成一套嚴格的監管體系。 遇到乞討時,睜大眼睛,防止自己的善意被利用,維護社會公平,把愛心送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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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人們的善意成為他們生意的籌碼; 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人們的善良將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撇開這一點不談,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許多無辜的孩子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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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出晚歸,常年辛苦打工掙錢養家餬口,就不如乙個悠閒的乞丐快賺錢,賺得更多,心理平衡難免會失衡。 真正的乞丐還是“不穿衣服餓了”,假乞丐卻是大魚大肉,每晚都唱歌。 什麼是所謂的“社會正義”?
這是對“成就感”理解的嚴重偏差,是對整個社會缺乏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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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他們會在這種歪歪扭扭的生活方式中失去美好的童年,不會體會到生命的真諦,萌芽的花朵會被日曬雨露無情地擋住。 作為母親,每當看到乞丐背上的孩子們,我的心都痛,看著他們被寒風吹得皺巴巴的小臉,看著他們被背在背上的無助,彷彿已經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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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看到乙個報道,說我能得到一些安慰,有乙個小女孩病重,和家人一起出去乞討,但她只求藥,不求錢。 別人給她錢的時候,她都不要,因為他們不是乞丐,就是忍不住,她想保持自尊,看完還真是不好意思。 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它?
同情? 憐憫? 鄙視?
甚至吐口水? 我真的不想讓我的憐憫被欺騙,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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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鬧市區還能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乞丐,《射鵰英雄傳》裡有乞丐幫,紀律嚴明,狗棍法代代相傳,不知道現代呢? 我想這可能是他們代代相傳的“果實”的方式。 也許有他們的無奈和失敗,但我還是希望他們能通過自己的雙手讓自己真正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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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以下原因:
1.缺乏相關技能或經驗,無法找到工作;
2.工作所需的時間與個人日程安排不符;
3.身體或家庭條件使其無法勝任全職工作;
4.必須照顧家人或孩子,並且不能長時間離開家;
5.難以適應工作環境的心理健康問題;
6.找工作難,但鉛燃燒能會遇到歧視或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
7.擔心找工作會影響已經獲得的福利;
8.找工作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乞討可能是一種簡單的賺錢方式。
9.自我認知或價值觀的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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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選擇乞求小時工而不是松通可能有幾個原因:
1.收入穩定:雖然小時工可能會提供一些收入,但它可能不夠穩定和可靠。
許多小時工作時間是臨時的或不穩定的,可能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和收入保障。 相比之下,乞討可能會給乙個人帶來不確定的收入,但至少會帶來穩定的收入**。
2.技能和教育限制:有些人可能缺乏必要的技能或教育背景,無法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小時工。
他們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教育或在就業市場上面臨激烈的競爭,因此乞討可能是他們能找到的最佳選擇。
3.身體或心理健康問題:有些人可能面臨身體或心理健康問題,使他們無法長時間工作。 他們可能無法承受身體或精神壓力,乞討對他們來說可能是一種相對輕鬆的工作形式。
4.社會和人際關係因素:乞討可能在某些社群或地區形成文化和社會網路。
有些人可能與乞丐社群有聯絡,他們可能會感到歸屬感和支援感,這可能是他們選擇乞討而不是找小時工的原因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人的情況和選擇都是獨一無二的。 了解這些原因,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看待乞討現象,為那些選擇乞討的人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和解決方案,幫助他們擺脫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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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因人而異,但這裡有一些可能的原因: 吳孫。
1.社會壓力和尊嚴問題:很多人非常在意被當成“失敗者”或“懶惰者”的想法,這可能會導致他們認為跪著乞討似乎比做小時工更“好”,因為跪著乞討可以被視為一種“無助”和“憐憫”,而做小時工可能會讓他們感到不義之財。
2.缺乏技能或經驗: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他們無法找到高薪工作,並且缺乏做小時工的經驗和技能。 這可能會讓他們認為乞討比做小時工更容易,因為乞討不需要任何技能或經驗。
3.懶惰或不願付出努力:有些人可能缺乏尋找小時工的動力和毅力。 他們可能更傾向於選擇乞討,因為這可能需要更少的努力和努力。
4.快速賺錢和獲得捐款:有些人可能認為他們可以通過乞討來快速賺錢或獲得捐款,而不必像小時工那樣花時間尋找工作和等待工資。 一般來說,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原因可能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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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我不會浪費我的同情心,也不希望我的錢白白送給別人。
1.乞討職業。
一開始,乞討是指施捨或救濟,一般來說,是一些有心的人,對一些沒有勞動的人,或者因自然人為災害而生病破產的人的幫助,這些人居居街頭,每天靠乞討食物為生, 所以他們不會餓死凍死,所以遇到這樣的人,大家都願意幫忙。但有些人在其中看到了商機,把自己偽裝成很苦、很慘,利用大眾的同情向大眾要錢,這簡直就是乙份利潤豐厚的工作,或者說乙份沒有很多錢的工作,這麼小的算盤很不錯,但整個事情已經失去了本質。
其次,當我遇到乞丐時,我不再輕易揮霍我的同情心。
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我決定不再浪費我的同情心,因為我的同情心會損害我的利益。 而這些職業乞丐,會損害真正乞丐的利益,甚至讓人活不下去。 如果我資助了職業乞丐,他們就有可能用這筆錢綁架兒童,以最殘忍的方式對待以前的幼兒,讓他們也乞討,並在不經意間助長了這個可怕的黑暗迴圈。
因此,壓制這種力量是絕對必要的。 <>
3.職業乞丐應該受到壓制。
因為有一些假乞丐會拐走一些孩子或拐走一些老人,趁著他們的痛苦或直接把這些孩子打到打斷腿和樹枝的地步,或者殘忍地虐待這些孩子,以博取人們的同情,要求他們出去乞討錢財。 所以,像這樣的職業乞丐,其實是危害社會的,可惜到現在還沒人管好這些人,按理說,這樣的職業乞丐應該洗清身份,查清破產的原因,如果是假的,就應該打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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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應該的,但會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對方是否真的需要幫助。 乞丐的職業化由來已久從最初拐賣兒童,教唆兒童到大額場所乞討,到一些人自願裝殘,博取大家的同情,成為職業乞丐。 路邊的乞丐已經很難分辨真假了,只能靠自己分辨,如果對方是真正的乞丐,我還是願意幫他的。
**在火車站、商場、大街等大地方,總能看到跪在地上的“乞丐”他們以各種方式乞討,從離家出走、沒錢回家的“學生”,到從小腿殘疾的老人,以及有“重病”孩子的父母他們用粉筆在地上寫下感人的故事,有的舉著收藏***,有的哭泣**,以博取路人的同情。 這些人大多眼神空洞,衣服髒兮兮的破爛不堪,臉色蠟黃,實在令人心疼。
但是他們中間有職業,他們有組織,有紀律,分布在城市的各個角落,每天的收入比工作還多。
如果只是那種跪在地上的假乞丐,你不看他也不會主動要你錢,那就算是“良心乞丐”了。 但隨著大家對假乞丐的了解越來越多,他們的態度也漸漸變得囂張起來會主動拉車門,敲車窗,甚至直接找你,求你給他們點錢,演技要是好的話,可以當場擠出眼淚。 但是當你問他遇到什麼困難,他是否需要警察的幫助,或者你是否好心去餐館為他們買飯時,他們根本不接受只會搖晃印有付款***的那張紙,然後聯絡你,要求你盡快給錢。
人應該有一顆善良的心,卻不能把自己的善良給予這些人。 他們的行為是欺詐,編造故事來欺騙他人,耗盡他人的信任和善意。 如果遇到乞丐,我會簡單地核實對方的資訊,如果真的需要幫助,可以帶他去吃飯,或者幫他報警,剩下的直接錢我會選擇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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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我會躲開乞丐,不再揮霍我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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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在現實生活中,曾經有過不少以錢為代價的乞丐,我們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他們是否是真正的乞丐。 這大大增加了我們同情心的代價,所以當乞討是一種職業時,我不會使用我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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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乞討成為一種“職業”時,當我遇到乞丐時,我會走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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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我應該伸出援手幫助他們。 乞討是那些活不下去,希望得到別人幫助的人,尤其是在街上,我們經常看到路邊有很多乞討的人,那些路過的市民有時會給他們一些零錢,但這些乞丐大多不是不能照顧自己,而是靠乞討為生, 甚至有些乞丐在外面有兩三間房子,甚至還有汽車,這些人一點也不窮,只是把乞討當成乙份工作,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應該伸出援手幫助他們,而是要注意方式和手段。
其實現在國家已經很強大了,也推出了不少優惠政策,我們國家有救助站,就是要收你們這些乞丐,所以我們最好的辦法不是給他們錢,因為這樣很可能會落入壞人的口袋,而是把他們送到救助站這些地方, 如果這個人不去,那就證明他一定是在作弊,如果他去了,那麼你就算是幫了他,做了一件好事。
如果在外面遇到很多乞丐,我建議最好不要給錢,因為他們大多是**,故意把自己偽裝成很有品位和痛苦的樣子,我們給他錢,不是為了幫助他們,而是為了讓他們更加貪婪,我覺得城管部門應該管理好這些專業的乞丐, 畢竟這些人也不利於城市的顏值,現在外面還有很多就業機會,只要能吃苦,總能找到工作,也不會在外面乞討。
同情這些乞丐不是壞事,但要幫助他們,就要掌握方法,現在網上有很多人在籌款,而且很多都是騙錢的,他們家裡明明很有錢,卻裝作很窮,我覺得人與人之間應該多一些信任, 對於那些善良和給予的人,他們應該把錢捐給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被那些職業乞丐所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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