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後,兩人毫無感情,但不管是否分居,都有了乙個兒子

發布 社會 2024-07-05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你想離開,你可以離開,如果你不想離開,你可以湊合著走。 有那麼複雜嗎?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很大,如果不離婚,你會很苦澀,你覺得兩人之間哪乙個重要,如果你有婆婆,你婆婆對你的孩子很好,估計他以後不會吃虧,你要考慮一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當乙個人生病並發生事故時,看看對方做了什麼。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要看他有沒有責任感,有沒有,他就有。 如果你咄咄逼人,易怒,不為他人著想,不願意承擔責任,你就沒有感情。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離婚是現在80後的老套路,他們都是自私的一代,你要注意他平時是否對你足夠細心和關心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能在生活的細節中感受到她的存在嗎,比如一些習慣性的動作、語言,如果可以的話,那麼你就得好好想想。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離婚的藉口有很多,你有情婦嗎。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同意離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事宜; 2、訴訟離婚必須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即夫妻關係只能離婚,沒有子女只是原因之一,可以結合《婚姻法》的規定,找到更多的理由來證明你們的關係確實已經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有配偶的另一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反覆嘗試仍未改掉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關於人民法院如何認定離婚案件審理中夫妻關係真正破裂的幾點具體意見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體缺陷或其他原因導致不通,難以**。

    2、婚前缺乏了解,倉促結婚,婚後缺乏婚內關係,難以同居。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後未痊癒,或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夫妻一方在同居期間患有精神疾病,長期未痊癒。

    4、一方欺騙另一方,或在結婚登記時偽造結婚證的。

    5、婚姻登記後,雙方不同居,沒有和解的可能。

    6 包辦或買賣婚姻,一方在婚後立即提出離婚,或同居多年但尚未建立夫妻關係。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無法和解的,或者人民法院准予離婚,又准予離婚一年,雙方未履行夫妻義務的。

    8 一方通姦或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經教育後仍無悔改跡象,無過錯的一方起訴離婚,或者有過錯的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經批評、教育、處罰,或者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 有過錯的一方起訴離婚,沒有和解的可能。

    9 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離婚。

    10 一方有放縱、賭博等習慣,不履行家庭義務,不肯改變自己的教義,使夫妻難以共同生活。

    11、一方依法被判處長期有期徒刑,或者違法或者有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犯罪。

    12 一方二年內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離婚,但通過公告未找到下落的。

    13 被對方虐待或遺棄的人,或被對方親屬虐待的人,或虐待對方親屬的人,受過教育後沒有改過自新,對方沒有原諒的人。

    14 夫妻之間的關係因其他原因而破裂。 ”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你有乙個完美的家庭,請珍惜它!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離婚有兩種方式:通過法庭程式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辦公室通過雙方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一男一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經民政部門同意辦理離婚手續,方便辦理。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一男一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此外,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雙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調解程式離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不是乙個不可分割的問題,而是你的未來會是什麼樣子。 不要先想孩子,先想自己,你自己好,孩子不會壞。

    如果現在的婚姻維持不下去,再婚的時候可以找乙個有感情、有幸福生活的人,離婚也沒問題。 孩子會理解你的。 在乙個沒有感情的家庭裡,孩子吃飽穿暖沒有問題,但性格往往有缺陷,我完全不同意孩子負責人的話。

    如果你現在離婚了,再婚找不到更好的,那就不要離婚。 這不僅對你的孩子來說是乙個糟糕的選擇,對你自己來說也不是乙個糟糕的選擇。 客觀地說,如果說原來匹配的很多問題都解決不了,那麼後來形成的家庭問題就比較複雜,更難解決。

    如果沒有問題,那麼沒有感情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相信你不知道未來,但你無法克服現在的困難。 我覺得你應該仔細想想這段婚姻不能長久的原因,以後會不會分開,這是你從中吸取的教訓。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能湊合著過日子,就湊合著過日子,為了孩子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繼續平淡無奇,培養和培養感情。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慢慢來,讓自己快樂。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你真的沒有感情,你可以離開,如果你沒有孩子,你不會傷害孩子。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你不能認為你不能,那就分開吧。

    互相折磨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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