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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錢不多,沒有票據,沒有賬戶,沒有憑證,那只能算是倒霉了,如果銀行有票據來查錢,以後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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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站在你這邊,想著想著,證明他在乎你現在的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但每個人的底線都不一樣,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問,乙個家裡還有一些事情還在肚子裡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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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有乙份轉移的清單和記錄,可以檢查幾年。 也會有對方收到的錢的記錄。 個人不能修改此記錄。 如果你想得到它,那就繼續想辦法。
如果以現金支付且沒有付款證明,則只能獲得交付時的其他證據,例如人力和物證(公共場所的監控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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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丈夫願意,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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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銀行做乙個清單,前提是你知道你丈夫的銀行卡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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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結婚了,用積蓄買了一套房子,是搬遷房,以我岳父的名義,如果我和老婆離婚,房子誰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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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不是匯款單,也不用擔心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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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如果你有借條,你可以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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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出具宣告,法院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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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應該有賺錢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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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用來做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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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老公一直在給前妻錢,你要弄清楚他為什麼要給前妻錢,給前妻錢的目的是什麼? 通過了解您想用錢做什麼以及您想做什麼,您可以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如果丈夫因為交子女撫養費而給前妻錢,這筆錢應該付,你不能阻止,你應該支援它。 因為撫養他和前妻的孩子是你丈夫的責任,所以他應該支付這筆錢。
如果你的前妻過得很艱難,你的丈夫會支援她。 然後試著說服自己多生氣一點,理解老公的行為,因為畢竟老公的前妻曾經是老婆,現在她有麻煩了,她還是需要幫助的。
如果我丈夫一直給他的前妻錢,我該怎麼辦。
你好。 老公一直在給前妻錢,你要弄清楚他為什麼要給前妻錢,給前妻錢的目的是什麼? 通過了解您想用錢做什麼以及您想做什麼,您可以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如果丈夫因為交子女撫養費而給前妻錢,這筆錢應該付,你不能阻止,你應該支援它。 因為撫養他和前妻的孩子是你丈夫的責任,所以他應該支付這筆錢。 如果你的前妻過得很艱難,你的丈夫會支援她。
然後試著說服自己多生氣一點,理解老公的行為,因為畢竟老公的前妻曾經是他的妻子,現在她有麻煩了,所以她還是需要幫助的。
我丈夫從不給我錢,總是給我前妻錢。
那不正常。 你的丈夫和他的前妻有孩子。
詢問自定義訊息]。
這兩年老公給我的錢少了,我總是給前妻錢,孩子結婚生子,我們把他們撫養長大,現在還是每個月給孩子錢。
那麼你和你丈夫結婚多久了?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丈夫還不如一直關心他的前妻。
那麼你和你丈夫結婚多久了?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丈夫還不如一直關心他的前妻。
詢問自定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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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不會退還,因為您很難提供證據。 在再婚婚姻中,一方與前任的脫節,無疑會給兩個人的婚姻生活帶來問題。 但如果你懷疑你的丈夫一直在給前妻錢,想離婚,就很難拿回錢。
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丈夫給對方錢。 作為非法律專業人士,我們不會討論法律是否支援你要錢,而是從“誰主張,誰承擔證據”的角度來看,在標題中提到的案例中,如果你的丈夫不配合,你將無法證明你的丈夫給過他的前妻錢。
在這種情況下,你老公肯定不願意配合,他的前妻肯定不會向你提供證據,這意味著你很難收集到合適的證據來證明你老公給前妻錢,沒有證據的官司肯定會被駁回。 這意味著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您通過法律程式索要錢財根本不可行。
我不認為這筆錢會回來,但你也應該收集盡可能多的證據來支援自己在離婚時獲得更多的錢。 關於你老公給前妻的錢的問題,確實在你結婚期間他花了這筆錢,但你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怎麼花錢的,他也不太可能拿回錢。
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應該放棄,你也應該嘗試在你的生活中收集盡可能多的證據。 不管是他和前妻的電話還是轉賬,或者是你日常開支和收入的比較,如果你真的想離婚,這些東西可能會幫助你獲得更多的財產份額。
事實上,在夫妻生活中,他們因經濟問題而上法庭的情況並不少見。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諮詢專業律師,他們應該能夠給出更專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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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因為你們是合法夫妻,婚後的財產算是你們倆共有的,可以拿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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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可以想回來,因為這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和我前妻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絕對可以想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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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回來,因為你老公畢竟和前妻有過婚,給前妻生活費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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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丈夫給前妻的錢能不能還,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是個人財產,則無權追回;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追回。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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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背著我送給前妻和兒子的錢是無法追回的,儘管根據贈與合同的規定,一方贈與的贈與沒有法定撤銷理由是無法收回的。 但是,在沒有單獨的財產分割協議的情況下,婚姻財產不受此限制。 丈夫給前妻的錢可以通過限制單方面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來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三)智財權所得,(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有人所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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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有貸款證據,可以協商取回,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取得。 還有一點是,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錢不屬於個人,是不會退還的。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作為像你這樣的已婚女人,我認為你正面臨著乙個非常危險的問題,如果你處理不好,你可能會永遠失去這段婚姻。 我認為目前,首先,有必要關心他,而不是如果他生病了,你仍然用完了; >>>More
每個人都有撫養自己孩子的義務,他每月給女兒500元的子女撫養費,這是他和前妻離婚時法院判給的,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他女兒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但那500塊錢確實要每個月從他的工資裡拿出來,養到女兒成年,希望你能理解他。 夫妻之間互相扶持、相互理解,其實你也明白“給他撫養費是可以理解的,是義務和責任”,你老公現在的工資不高,還要撫養前妻的女兒,還要承擔你現在家庭的責任和負擔, 這真的不容易,如果你站在他的立場上,你就會明白他為什麼生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