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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股”是通用名稱,乾股股東又稱影子股東,是指不實際出資或者使用勞務、信用、自然人名、商譽等要素,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出資形式,在公司股份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東。
表現。 1.身份未公開的幹股東。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一些國家官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一些不願透露身份但控制公司資源或對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或法人,在不出資的情況下接管公司股權。
其持有的股權出資不反映在公司登記或備案的工商資料中,也不反映在公司股東名冊中,而是以他人名義占有公司股權,或者乾脆利用其他書面載體、口頭協議等協議享受企業利益。 這種型別的股權通俗地稱為“乾股”。
2.公開認定的幹股東。
與乾股非公眾股東相對應的,有部分自然人或法人未履行對公司出資義務,但已通過各種方式登記為公司股東,取得公司向股東出具的出資證明,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中登記, 並參與公司的管理和利潤分配。這種不出資但獲得股東資格的民事實體也稱為“乾股”股東。
在實踐中,這種乾貨的表現形式比較多樣,其存在的依據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腐敗,另一種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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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幹股東”是指股東無需實際出資即可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的股份。 中國法律:
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繳納認繳出資,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認繳出資的,對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中國沒有所謂的“乾貨”。
2.乾股是指不出資而獲得的股份,但實際上乾股並不是指實業股份,而應是指這個人擁有這麼多股份並按照相應比例獲得分紅的假設。 幹庫存的概念經常存在於民間,特別。
以民營公司為例,民營公司的老闆給他們股份時,有的會簽一些協議,有的不會,但基本上無論如何,持股人對公司沒有實際控制權(實際控制人是“實際控制人”)。 因此,這種乾股協議不如股息協議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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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乾股是通用名稱,乾股又稱影子股東,即不實際出資或者使用勞務、信貸、自然人名、商譽等要素,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出資形式,在公司股份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公司投資其他企業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對投資或擔保總額和單筆投資、擔保金額有限制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的事項的表決。 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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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不出資,公司將部分股權授予股東以外的人,使他成為股東,即幹股東。 在正常情況下,股東不參與公司的管理、管理和決策,而只接受公司的分紅。 一、乾股股東的權利義務:
幹股東主要享有公司權益,不承擔義務。 但是,股東可能還有其他義務,例如保護、優惠政策和協助批准某些專案。 幹股東與其他股東一樣,按照股東會決議獲得股息。
2、公司存在乾股:只要公司通過決策確定乙個人享有一定數量的股份,就可以成為乾股股東,有的記入股東名冊,有的不記案,程式不像普通股東那麼嚴格,只要主要負責人明確即可。 3. 幹庫存的設定: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乾股主要存在於對公司軟實力發展有貢獻的專案,如資訊提供、審批許可權、供銷渠道等,只要決策機構股東會通過決議,就可以設立; 在一人公司中,公司的負責人可以做出決定。 4、收購乾股:對於公司高管,要獲得與乾股類似的股權激勵,公司可以通過決策會議決議,或通過增持公司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登記等形式,授予其高管一定數量的乾股; 只要公司增加自有資金增持股份,幹股東就可以成為公司的實際股東。
當然,乾股的股東可能因公司而異,有些乾股可以在離開公司時出售,有些可能會在到期時自動登出,不允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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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幾個步驟。
首先,在工商局登記的公司設立合同中,你父親的簽名和身份證影印件是否真實,公司是否成立,你父親作為股東是否是你父親的真實意圖。 如果簽名、身份資訊被偽造,或者你的父親被脅迫,立即報案並起訴法院確認合同無效,以免除你父親的責任。 如果你的父親默許,而A沒有被脅迫,你父親就是合法股東。
繼續,那麼,在公司成立的出資階段,如果你的父親沒有出資,A出資代表你父親以欺騙手段獲得驗資,然後逃取資金,你父親要承擔他出資額的10%,然後如果A被發現,他可以要求A返還你父親出資的10%。
那麼,無償轉讓股權是不是你父親真實意圖的表達呢? 否則,股權變動可以逆轉。
最後,如果公司破產,而您父親一直是善意發起人,並且沒有履行其出資義務,則您父親將需要進行追溯出資。 您父親出資的義務不會因股份轉讓而消失。
現在最重要的一點是證明你父親是否履行了出資義務,不要強調你父親拿到了乾股,那只是證明你父親沒有出資,你需要證明的是A已經代表你父親完成了所有的驗資手續,驗資過程是合法的、充分的, 使A的逃資行為成為挪用公款的行為,可以先報案並立案,民事部分將暫停。如果A的驗資是通過欺詐手段獲得的,而你父親是合法發起人,那麼責任就要交代,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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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親已經把股份轉讓給了甲,甲方是唯一的股東,現在公司破產了,有債務,債務和你父親沒有關係,所以根本不需要賠償。 甲對債務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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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股不是真正的“股”,持有人也不是公司的股東,乾股只是對主要管理人員的激勵措施,他們在任時可以按股分紅,一旦不在這家公司,就不再享受分紅。
因此,乾股無需簽訂任何合同,只需要所有股東(你們兩個**東)的同意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你說這個人是公司創業的“參與者”,不知道你說的“參與”是什麼意思,如果是資金的“參與”,或者原來的創業者沒有投入任何資金,是白手起家,在這兩種情況下,你不給他股份,因為他的貢獻很小, 這可能是不可能的。
這裡有幾個關鍵點:首先,看看在設立公司(註冊公司)時標明的股東是誰? 第二,當他們一起創業時,大家都參與了什麼?
三是三人實際投入資金。 這三個因素直接影響到現在的股權分配比例。 成立後的出資額不能作為股權分配的主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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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庫存的定義:一種**。 由發行人免費贈送,股東不支付股份,賺取股息,不虧損。
乾燥的股線。 gān gǔ ]
詳細解釋。 企業公司不出資股份,賺取分紅,損失不虧損的股份。
張若谷《馬祥伯年鑑:光緒七年》:“盛興松自己的股份都是口頭上的乾股,所以盛興孫很快就發了大財,而且大部分收入來自公眾,而不是來自人民。 沙田,《淘金熱》,第26頁:
吳健沒有提及股份支付。 我可能認為我應該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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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幹股東是指公司創始人或股東在公司設立或者存在過程中,根據雙方股東的約定,無償贈予非股東的公司創始人或股東的股份。 持有此類股票的人稱為幹股東。
幹股東公司無償贈送,不出資,不出資,賺取分紅,虧損但不遭受任何損失,這被稱為幹股東,通常用來拉攏有權勢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呼正義”。
第三條第二款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第三十五條 股東應當按照實收出資比例領取分紅; 公司新增出資時,股東有權按照實收出資比例認購出資。 但全體股東同意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分紅或不按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