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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的規定,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是對教師入學後教學資格的定期核查。
因此,不屬於上述註冊物件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和高等院校教師不參加常規註冊,其教師資格證書按照現行政策仍長期有效,相關人員仍可使用依法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申請相應的教育教學工作在未來。這些人從事中小學教育後,必須執行正規登記制度的有關規定。
要定期註冊,您需要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教育部主辦),並按照以程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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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暫行辦法》。
《教師資格登記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教師資格定期登記是對教師入學後的教學資格進行定期核查。 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每五年定期註冊一次。 未定期登記或者逾期未登記的,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報名條件主要以教師的道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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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規定,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是對教師入校後的教學資格進行定期核查。
相關性如下。 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物件為公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中的在崗教師,以及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納入民辦普通中小學正規登記範圍的; 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
因此,不屬於上述註冊物件的教師資格證書。
高等院校的持有人和教師不參加正規註冊,其教師資格證書按照現行政策仍長期有效,相關人員今後仍可使用依法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申請相應的教育教學工作。 這些人員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後,需要執行定期登記制度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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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註冊是一種認證,就像我上大學的時候,我的學生證每學期都要認證註冊。
試用期過後首次成為教師的,必須在試用期過後60天內完成教師資格證的首次註冊,首次註冊後每5年必須申請一次常規註冊。
此舉是為了更全面地評估在職教師的專業能力、職業道德等方面,盡量確保教師履行職責和參與學習培訓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記錄下來,從而約束教師的行為,建立行業規範。
當然,如果你在獲得教師資格證後沒有從事教師工作,則不需要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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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註冊有兩種型別:
1、教師資格報名: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需在報名時間內進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點選“報名系統”,按照教師資格報名要求填寫相關資訊;
2、教師資格正規登記:取得教師資格後首次聘任教師的,應自試用期通過之日起60日內進入“中小學教師資格網”內“正規註冊網上申報門戶”,如實填寫相關資訊申請首次註冊。
初次註冊後,應每 5 年申請一次常規註冊。 教師資格正規登記須由本人申請,學校集體辦理,並按照人員隸屬關係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教師資格分數(自上而下相容):
a)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2)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3)初中教師資格證書;
4)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5)中等專學校、技校、職業高中文化課程、專業課程教師資格證書(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6)《中等職業學校、技校、職業高階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教師資格證書》);
7)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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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註冊是指教師入校後定期檢查教師的資格。 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是針對公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的在職教師,以及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的教師,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依法納入正規登記範圍。
初任教師須在試用期屆滿並通過考試之日起60天內申請初次註冊,然後每5年申請一次。 主要是對教師的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 如果您不具備資格,或者您超過五年沒有註冊,您將無法再擔任教師。
符合條件的情況:
1.遵紀守法,恪守孫樹教師職業道德,達到教師道德考核標準,業績良好;
2.每年年度考核均達到及格或以上的崇凱渣水平;
3.在每次報名有效期內,必須完成不少於360個培訓學時(國家規定)或省教育廳要求的同等學分;
4.良好的身體和精神狀態,能夠勝任工作;
5.其他條件。
不要將教師資格的常規註冊與教師資格證書的有效期混為一談,教師資格證書的有效期僅適用於已經加入教師行業的人。 對於不從事教育的,教師資格證書沒有有效期,有效期長。
法律依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規範登記暫行辦法》
第四條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是進入教師職業的前提條件。 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教師資格的申請者,必須參加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
《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暫行辦法》 第二條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是評估教師資格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是否具備從事教師職業所需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試。
《中小學教師資格正規登記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筆試主要考察申請人在教師職業中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和資訊處理能力等基本能力; 教學法、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 所學學科領域的基礎知識,教學設計和評價的知識和方法,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