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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之間基本上沒有區別,後果取決於造成的傷害的嚴重程度。
如果是故意傷害,被評定為輕傷,該行為可以歸咎於違反治安管理,公安部門將介入處理相關情況,並協商醫療費用、工作費用損失等各項損失的賠償; 如果符合輕傷的標準,則必須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責任,並且還必須賠償受害人的損害。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刑法》第234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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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情節和後果不嚴重、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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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別人抓撓。 以及什麼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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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說的,本案絕不是“故意”傷害案件,應該是過失造成嚴重傷害的案件,如果法院判定“故意”造成嚴重傷害,則判處3年以上刑期,附帶民事賠償也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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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輕傷,確實不能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但公安拘留並不影響你向他索償的權利,當然,被拘留後,他可能不會主動賠償,如果是輕傷,可能會涉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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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以故意傷害罪定罪,其父親犯有過失罪,量刑應當採用減刑或者從輕處罰。 此外,還必須承擔附帶的民事責任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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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違反公安法規的,處以罰款和處罰,並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用。 犯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可以賠償,不能要求精神慰藉。
最好由公安法醫做傷害鑑定,看看是輕傷還是重傷以及傷害的等級,然後就可以做傷殘等級鑑定,前者主要是定罪量刑的意義,後者主要是附加民事賠償的依據。
有期徒刑、拘役、三年以下管制的參考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害接近輕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者被告人對被害人經濟損失給予充分賠償的,處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接近輕傷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的;傷害在輕度、重度以下的,處一年有期徒刑; 傷害接近嚴重傷害的,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法定基準刑期為3至10年徒刑的參考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尚未達到殘疾標準或者傷害程度接近輕傷標準的,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二)故意致人身體傷害,致人重傷,致使受害人十級殘疾的,處四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級殘疾,刑期就會增加一年。
10至15年徒刑的法定基準刑期的參考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的手段造成嚴重傷害,致使受害人喪失六級殘疾的,處11年有期徒刑; 每增加一級殘疾,刑期就會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13年徒刑。
重罰和輕罰的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造成多人受傷的,根據最嚴重傷害,每增加一處輕傷,按照增加傷害的輕重確定加重,輕傷的,加重三個月;如果是中等的,刑期將增加六個月; 情節嚴重的,加重刑期九個月; 每增加一次不符合傷殘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的重傷,刑期加重10個月; 每增加一人嚴重傷害,導致10級殘疾,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處10%的處罰。
在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過程中故意傷害他人的,從重十分。
如果傷害物件是70歲以上的老人、14歲以下的兒童、殘疾人或孕婦,則嚴重程度為5%。
因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內亂造成的故意傷害,減輕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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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蘇一飛律師回答:為進一步規範故意傷害罪刑事處罰適用,現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刑事審判實際,制定以下指導意見:
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重傷或者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第二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其輕傷(致未成年人)的,依下列情節處罰:
(一)故意致人身體,致其輕傷(對未成年人)程度的,處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可以免予處罰。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其輕傷(重者)的,處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致其輕傷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1)拒絕賠償;
2)造成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治安處罰的;
(四)以殘忍手段造成輕傷,情節惡劣的;
(五)其他適用緩刑可能再次危害社會的案件。
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致輕傷罪,判處緩刑的,可以免除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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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輕傷,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的危害不大,則不視為犯罪。 也就是說,不會有定罪和懲罰。 依照治安處罰法的規定處理,拘留數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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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為追債而非法扣押、扣押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司法人員刑訊逼供或者暴力逼供證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傷害、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5.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監獄、看守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管理機構被羈押人員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傷害、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指示被監管人毆打、體罰、虐待其他在押人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6.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劫”,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公私財物被毀壞、被盜的,除責令歸還外,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7.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聚集群毆,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三條 非法組織他人賣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賣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致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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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絕對是要處罰的。 但是,未成年人可能會被判處較輕的刑罰。 事關重大,建議盡快聘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和辯護。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這種犯罪的故意傷害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例如,軍人在戰時為逃避兵役而傷身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以戰時自殘罪處罰。
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僅限於三種情況:輕傷、重傷或致人死亡。 輕傷以下的輕傷和普通襲擊不構成此罪行。 重傷、輕傷鑑定標準,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重傷鑑定標準》和《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達到一定嚴重程度的犯罪行為,應當依法處罰。 故意傷害罪雖然有三種法定刑罰,但不可能將同等數量的犯罪作為刑罰公升級的情形,如果作為一項罪處罰,就很難實現對犯罪的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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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幅度內確定起刑起點:
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故意傷害嚴重傷害,致使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起刑量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影響犯罪成立的其他犯罪事實,如後果、殘疾程度、手段殘忍程度等,加重刑罰,確定基刑。
3.受僱實施有害行為的,可以加重20%的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刑,最高可以減刑20%:
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內亂加劇而引起的;
受害人的過錯導致了犯罪,或者對衝突加劇造成的犯罪負有責任;
在犯罪後積極營救受害者。
擴充套件材料。 《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自願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的,是自願投案自首的人。 對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罪責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但是,一些囚犯在投降後仍可能被判處死刑。 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從寬處罰,將不利於犯罪,與預防犯罪的宗旨背道而馳,特別是對危害社會的犯罪。
被強制措施判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視為自願投案自首。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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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故意傷害人,可以報警,本來以為我不建議你因為家事報警,但問題是這個人太過分了。
報警,**會處理的,還可以附上民事賠償、醫療費之類的,這些都要算上,還有營養費等等,總之,他因惡行和受傷而造成的損失,都可以理賠!
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