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有乙個難以忍受的過去,但她希望她的名字被新增到我的房子裡,這是否太過分了?

發布 社會 2024-07-03
2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別加了,人家很現實,我們現在是夫妻聯產買的房子,有房貸,老公不想在證上寫我的名字,讓我還房貸,我只是想,只要以後他們倆能在一起, 寫誰的名字並不重要,我也沒有力氣爭論這件事,在這種情況下,你完全有理由不加上她的名字,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按理說,婚前財產是你的個人財產,你不能加上你老婆的名字,這是完全合理的,你老婆在婚前就瞞著你了,這是她的錯,你對老婆足夠寬容,你覺得你不應該加上她的名字,但你們夫妻倆還是要好好商量這件事情, 但如果有家庭衝突,那仍然是最重要的家庭和睦。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個問題有點難做,還是要看你怎麼想,其實我覺得你不愛她,就是為了孩子才有必要在一起? 人生苦短,我不是勸你放棄她,我只是覺得人不能只為別人而活,再說了,如果你心裡有陰影,你的家庭氛圍肯定不是很好,對孩子還是有影響的,如果你能說服自己再接受她, 那如果你不加名字,你打算和她一起生活一輩子,那就加吧。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要新增... 給她別的東西,150w太多了

    就說房子是父母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太過分了。 建議不要小心!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何必提之前的事情,只要跟著你一心一意,還有什麼不能做的,何必為過去而煩惱,誰沒有點選過往。 如果你愛她,不要太愛她。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敢說這種要求。 擦。 我個人認為我不新增它。 真是故意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將妻子的名字加到房產上的費用:全額購買的房產需要支付85元的費用,地籍圖費25元加上5元印花稅,共計110元。 除了上述 110 美元外,您還需要為用貸款購買的房產支付 100 美元,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和商業貸款的組合,則需要支付 200 美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型別:軋香2)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如果婚後家裡有債務,需要你們倆一起還,那就加上你妻子的名字。

    2.如果你在婚前就把房子全部買好了,加上你老婆的名字也無妨,因為這是你自己的財產,為了夫妻的和睦,法院在你離婚的時候還是會判給你的。

    3.如果你的妻子有房子的抵押貸款,你可以要求你的妻子在你借的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因為你的妻子將在婚後償還自己的房屋貸款,這將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可以一致認為,乙個男人應該大方,只要你們一起相愛,房子就寫在你們兩個人身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你可以去物業公證處諮詢,女人也想和房子一起獲得安全感,如果你真的愛她,用共同財產寫上她的名字,也沒關係。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根據《婚姻法》,婚後購房,無論是否加上配偶姓名,公有財產都是他/她財產的一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婚前有房子,你可以不同意,其實你也可以同意,他不是也有房子嗎,你讓他把你的名字寫在他的房子上,你看他同意了嗎?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婚後買房是聯名房產,加不加都無所謂,要看你怎麼想。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婚前買的房子不能寫,婚後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可以寫在兩個人的名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主要取決於你個人對妻子的態度,沒有人結婚而考慮離婚。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然後你問她她的房子是否願意加上你的名字。

    關心。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這是一件好事,所以房子是以兩個人的名義的,不是嗎?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為什麼夫妻財產不能?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根據物權法。 婚。 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的要求。

    婚前,您的財產是共同財產。 它也是基於公平原則。 如果您的妻子在婚後新增了共同所有者。

    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原始所有者與共同所有者簽訂協議,允許將第三方新增為共同所有者。 2.

    承諾承擔原產權和債務的條件。 根據婚姻互惠。 在達成協議的情況下。

    您只能將您名下財產份額的一半交給您的妻子。 現在,正如你所描述的。 妻子不願意承擔債務。

    相反,有必要獲得房屋的產權。 從法律上講,這是行不通的。 從邏輯上講,你也應該感到內疚。

    因為你應該表明立場。 在舊的。 在良心之下。

    做出正確的選擇。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最好跟她說明房子的來歷,然後你把房子還給父母,你和她一起買一套新房子(沒錢就租)。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她嫁給了你,想和你共度一生,兩人本該是同甘共苦的。 首付和預付款由父母共同支付,產權問題應在婚前與妻子商量。 妻子不同意一起償還貸款,這是非常錯誤的。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這不怪她,別人都是你的,加個名字也不過分,大不了。 但是,兄弟,保留你父母的貸款收據,你必須這樣做。 如果將來有用,她加上她的名字也沒用,因為她沒有貢獻一分錢。 這不是您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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