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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班,大家輪流幹,誰不上班就幹,不做飯的就負責家裡的日常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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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想通了,如果整天不想出去吃飯或者點外賣,我自己做,有時候男人根本指望不上,你辛辛苦苦照顧孩子做家務,他和你都在乎誰幹多少錢,所以,如果家裡的男男女女都要打工掙錢, 而男人們根本就不碰家務,那對不起,你沒有權利享受我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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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藝不錯,二是自己洗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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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自由地做,他們倆都必須承擔家務,所以這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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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哪裡有火,哪裡有油,哪裡有煙,就更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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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任何有時間的人都應該這樣做,但如果你想做就做,不想出去吃飯就出去吃飯! 否則,婚姻只是強迫自己每天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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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吃飯'誰做,誰不做,誰就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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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看情況了嗎,誰有時間去做,也沒時間點外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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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連這件小事都要這麼清楚區分嗎? 誰有時間,誰動手,第一次用各種藉口甩鍋的人,怨恨那麼大,像個潑婦一樣,要麼是在為自己的懶惰找藉口,要麼是真的都在做自己的不公平,他們來這裡是為了發洩自己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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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時間,誰就去做。 家裡是兩個人經營的,誰不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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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什麼應該由任何人做的,有的只是相互的,現在有的已經結婚了,又覺得他在外面很辛苦,家裡人也沒什麼累的,其實我覺得恰恰相反,照顧孩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且有些家庭關係比較複雜,所以做家庭主婦並不容易,對我來說,不管是婚前後生活中的一切,誰都不應該,誰不該,一切都是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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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自由的廚師,誰太忙,誰感覺不舒服,都要好好休息。 家務不能全部由乙個人完成。 誰多做誰少,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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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八年後,每次去老公親戚家,都要問誰在家做飯、洗衣服、做家務。 問了八年,他的家人似乎特別關心這個問題,我覺得他家適合娶保姆,而不是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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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強壯,誰就不必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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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岳父岳母,有岳父有夫,那麼多人,誰想做,家裡的工作不僅僅是做飯,所以糾結於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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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做了什麼,吃了什麼??? 不會做飯? 那你就不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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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自己的,沒有人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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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個人越是,誰不欠誰,也不該為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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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時間和精力去做,盡量分工合作,不想就不吃飯,不點外賣,出去吃飯。 如果對方明顯很累,而你只吃飯什麼都不做,那麼就不適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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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應該”,想吃就做,想做就做,不想做就出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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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想做,誰自由就做,誰更有活力就做,不想做就出去吃飯。 其實,如果你真的在乎對方,你就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發生爭執,因為你看對方太累了,你寧願更努力,也不願讓對方更輕鬆。 不想動,那就吃外賣吧,你就不會天天這麼忙,就算你天天這麼忙,也只能讓對方去做,那麼在度假的時候自己動手,最重要的是不管誰動手,都要明白,這是兩個人的工作, 不該誰做,了解對方的辛苦,誰做飯又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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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婚姻中應該有應該或應該有,一切都是相互完成的。 剛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一起做飯,我負責切菜,老公炒菜,我懷孕後沒去廚房,現在不能進廚房看孩子,有時候老公工作累了,我們出去,或者他和孩子一起玩, 我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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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我老婆是可以的,但不管是清淡還是鹹,我都不被允許談論,我想鼓勵她,大多數女人都相信寵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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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第三章。 當然,夫妻也可以就三個章節達成一致,你買菜我做飯,我做飯你洗碗,你洗碗我掃地,我掃地,你拖地。 無論如何,必須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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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這要看誰好吃,誰工作更忙更累,總之誰做飯的問題要看實際情況。 其實做飯也是一種樂趣,但天天做更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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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時間去做,我的家人,我做的少,基本不做,因為工作,我做生意,在家的時間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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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男人做飯比較合適,首先男人喜歡吃,喜歡研究怎麼吃,其次,因為男人不洗工作,女主人就完成。 這樣,平衡才能穩定,家庭才能穩定。 兒子出國留學之前,在一家大飯店學過中餐,把自己照顧得很好,現在有了家庭,還給兒媳婦和孩子做,很開心。
另外,從年輕到現在,我一直在做飯、刷碗和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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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時間做,如果他們做飯,他們必須規定誰來做。 那不是婚姻,那是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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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對於很多人來說,正是婚姻生活中的瑣碎小事,讓大家在感情中積累了不滿的情緒,比如婚後誰該做飯,就是乙個非常難題。 我覺得婚後,夫妻應該一起做飯。
1.夫妻倆一起做飯。
一方面,可以合理地履行對方的責任,承擔對方應該承擔的義務,分擔家庭生活的壓力,減輕對方的辛苦工作。 這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促進感情,相互了解,享受甜蜜溫暖的夫妻性生活。
一方面,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 兩人都會做飯,而且經常一起做飯,他們了解對方的口味和飲食結構,這樣他們就可以出去學習訓練,出去上班,在企業加班,在人體處於亞健康狀態住院的時候,他們不僅可以打掃自己的生活, 同時也要照顧對方,可以承擔起撫養對方父母的責任和撫養孩子的義務。特別是在老年時,當一方缺乏做飯的能力時,另一方可以完全承擔起醫療工作。
即使配偶一方去世,另一方也可以依靠自己的日常生活,享受晚年生活。 否則,如果會做飯的人先死了,不會做飯的人的晚年會很淒涼。
2.誰有時間做飯。
夫妻倆都在一起工作,誰先下班回家,有時間就做飯。 下班晚回家,只需要有時間,還需要叫助理,如果走自己的路不合理,多見對方考慮一下,在家盡可能多地承擔責任和義務。
3、如果夫妻倆工作很忙,或者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做飯,只要標準允許,就應該請人盡量多做飯。
如果夫妻一方在工作,而配偶一方是職業妻子或職業丈夫,他們可以請人做飯,也可以請專業的妻子或專業的丈夫做飯,但工作方必須參與其中,有空的時候,他必須進入餐廳的廚房,每隔一段時間就露出手來, 他一定會很樂意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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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誰有時間做,有時候還要加班,想做飯也沒辦法,只能吃外賣。 烹飪可以輪流進行,乙個人一周。 也可以分工,乙個去買菜洗碗,另乙個去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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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做飯應該由兩個人分擔,做飯不是乙個人的事,兩個人也應該協調好,分配好,這樣就不會因為做飯而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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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兩個人應該一起承擔,可以做一天飯,這樣兩個人的關係會越來越好,也會讓對方知道他們會體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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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夫妻雙方承擔,兩人都會做飯,即使不會做飯,也可以一起學習做飯,可以促進雙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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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網上看到乙個關於誰做飯的話題,引發了熱議,有人說是爸爸做的,有人說是媽媽做的,有人說是他老婆做的,有人說是他老公做的,等等。其實,人在家庭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所以讓我們來討論一下夫妻之間誰做飯。
大多數人在戀愛時期可能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愛情中,懷著對未來更好的兄弟的渴望爭辯進入婚姻的殿堂,但比起戀愛中的花朵,婚後更多的是柴火、公尺飯、油和鹽。
有些妻子根本沒有做過飯,但她們的丈夫做得很好。 有些妻子精通油炸、燉、蒸、炸。 那麼究竟應該由誰來做飯呢?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我覺得他們倆都應該享受做飯的樂趣,有廚師和幫手也不好,這樣不僅可以減少家庭矛盾和嫉妒,還可以促進夫妻關係。 畢竟,男人和女人並不厭倦一起工作。
爐子家族。 延伸到其他家庭事務,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幫助,互相扶持,這樣婚姻才能長久。 切記不要在家庭中製造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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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喜歡做飯,誰讓它變得美味。 也可以為兩個人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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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老公說他從來沒上過廚房,媽媽做的菜好吃的,每天都吃圓圓的肚子。
巧合的是,我也沒進過廚房,爸爸也做好菜,每天也吃圓肚子。
結婚後,你不可能永遠是**!
而且廚房裝飾得很好,應有盡有。
所以,他打算做飯。
沒想到,他精通這方面,在烹飪方面頗有天賦。
我現在每天都盼望著夜晚,吃一口他家常的美味佳餚。
他通常下班回家就開始做,動作超級利落,產品超級好吃。
我有時會問他是否累了或煩了。
當然不是,他說,學習烹飪很有趣,而且他不能做其他家務。
他最愛做海鮮,每次海鮮市場的老闆都熟悉我送回家,就等老公開始上班,他做的家常菜很好吃,炒、燉、涼拌沙拉,我真的吃得這麼肥,還會煲湯,但這基本上都是把食材扔進燉杯裡, 他們自己咕嚕
這也是他最常做的菜,簡單好吃,標準很高。
您認為什麼是商機,我們應該如何抓住它? 我認為,如果你認為這種產品非常,能夠吸引人們的注意力,並尋求一定的利益,那麼它可能是乙個商機,如果你想抓住它,你需要嘗試策劃一系列的問題,你可以有效地抓住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