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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診斷或者鑑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患有職業病的職工可以自職業病診斷或者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由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影印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書》,並通知所在單位、職工或者其親屬。 員工可憑《工傷證明書》申請工傷傷殘鑑定,享受工傷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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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2條規定,2002年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發《職業病目錄》,將職業病分為10類、115種:(1)塵肺病(13種);(2)職業性放射病(11種); (3)職業性中毒(56種); (4)身體因素引起的職業病(5種); (5)生物因素引起的職業病(3種); (6)職業病(8種); (7)職業性眼病(3種); (8)職業性耳鼻喉科和口腔疾病(3種); (9種職業性腫瘤(8種); (10)其他職業病(5種)。
如果您所說的職業病包括上述115種型別,您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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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請告訴我們更多關於它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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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職業病的發展是乙個長期的過程,很多職業病在工作中是無法發現的,所以一些用人單位告知員工,如果辭職多年後發現職業病,企業將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使勞動者離職後被診斷出患有職業病, 但如果滿足以下兩點,第一點在辭職前從事過職業病危害工作,第二點在辭職後沒有從事過其他暴露於職業病危害的工作,總結為職業病是在辭職後發現的。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存在因果關係,企業不能不承擔因職工辭職而產生的職業病和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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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得到補償。 勞動者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可領取工傷醫療費、**費等工傷醫療賠償; 此外,因工受傷住院**的伙食補助,以及在規劃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用,也可由工傷保險**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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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職業,可以得到補償。 法律規定,勞動者患職業病的,除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外,還有權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1、用人單位可以提前繳納員工病假的社保嗎?
不,如果您請病假,雇主還必須支付社會保障。 英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此有相應規定:職工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a) 退休;(雙脊蘆葦)傷病員; (三)患有工傷、職業病的;(4)失業; (5)分娩。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有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
2.與工傷有關的法律法規。
關於工傷的法律規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曾服兵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工傷賠償金在工地的工資是如何計算的?
勞動者領取工傷賠償金,其自身工資是指工傷勞動者在工傷事故發生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認定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職業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法仍有權獲得賠償的,還有權向用人單位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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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金額的計算依據如下:
1)醫療費用。**工傷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
2)住院餐補助。職工因工因公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金。
3)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工傷人員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並經辦機構批准,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單位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所需交通通知書、食宿費。
4) **** 費用。工傷從業人員首次到已簽訂服務信譽租賃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期間的工資。
7)生活護理費用。
8) 一次性傷殘津貼。
9)傷殘津貼。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
11)喪葬補助金。
12) 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
13)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應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返回就近醫療機構急救時,可先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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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公司為你購買社會保險後,還要支付患有職業病的員工的工傷賠償金,如果根本不購買社會保險,那麼公司就要承擔全部費用。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本身負擔如此沉重,那麼它可能不願意承擔您的賠償要求。
1、您必須先寫乙份訴狀,說明您的職業病原因和公司,然後到您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院審查並接受材料後,會發出回應通知,然後您就等著了。 所需材料包括起訴書、您的身份材料和證據。
3.這裡需要支付費用,即受理費為50元。
事實上,在你職業病賠償糾紛中,如果事實和證據充分,那麼你很容易打贏官司。 在收到判決書後的15天內,如果您的公司不履行判決書,那麼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判決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雇主員工依法應當參與工傷保險統籌規劃的;
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因工傷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應當告知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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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可以向吳偉索賠。
法律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雇用單寬扒手,應當保證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患者定期體檢。
用人單位應當將不適宜繼續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的職業病患者轉崗,並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提供適當的崗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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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是工傷,所以可以要求賠償。 此外,職業病患者還有社會保障,這是按照國家關於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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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屬於工傷,因此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 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1、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2、職工因工傷住院的伙食補貼,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交通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3、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工傷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費用,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4、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為受傷職工配備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5、因工傷患職業病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