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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療機構管理管理條例》,違法行醫包括以下六個方面:1、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證行醫的;(二)逾期未核驗醫療機構執業執照,仍從事診療活動的; (三)出售、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證照的; 4.超出執業許可登記範圍的診療活動; (五)利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6. 簽發虛假證明檔案; 非法行醫是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一經發現,應當查處,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衛生醫療行政部門將對違法行醫者給予行政處罰。 因非法行醫造成被救治人身體健康受到嚴重損害的,構成非法行醫罪,司法機關依法追究違法行醫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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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行醫,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法定義務,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具體來說,可以分為未經授權的行為、超出授權業務範圍的行為、未規定法定資格或條件的行為、不履行行政部門監督指示的行為等。 如果具體一點,就要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規定。
從理論上講,即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受到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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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分析:(1)利用巫術和封建迷信行醫。 肇事者大多不懂醫術,有的懂一點醫術,主要是靠燒香、誦經、讀手相,以及各種封建迷信的手段來愚弄病人。
2)用氣功行醫。氣功對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療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氣功,卻自稱氣功有多厲害,還被列入行醫騙錢的名單。 (三)利用現代儀器進行非法醫療活動的。
例如,計算機用於診斷乙個人的病情並開出處方。 (四)非醫療機構開展超出服務範圍的醫療活動的。 例如,一些不具備外科整形手術資格的美容醫生擅自轉診醫院,進行醫療整形手術活動。
5)具有一定醫學知識的人擅自開設診所、進行醫療活動的。這類人員一般都經過一定的醫學培訓,有的行醫多年,有的甚至在合法醫療機構依法開展過醫療活動,但在擅自開辦診所期間,沒有醫師證或者開辦的診所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證》。 (六)利用非法行醫宣傳產品的。
例如,一些製造商雇用沒有醫生執照的人作為醫生在公共場合向人們介紹產品,診斷人們的疾病,開處方,並推薦患者使用製造商的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師證的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經取得醫師證的,擅自為他人實施節育逆轉手術、假避孕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或者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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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超出範圍行醫或者從事租賃、承包業務的。
3.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衛生技術服務。
4.未取得相應資格而從事特定專業醫療活動的。
5.未經執業註冊或者在非執業註冊地點從事醫療衛生技術服務。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裝置,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限期核定,仍從事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辦理核查手續; 拒不核實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執照》。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超出登記範圍的診療活動,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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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未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非法行醫的;
2.限期內未查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診療活動的;
3.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範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師執業證的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經取得醫師證的,擅自為他人實施節育逆轉手術、假避孕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或者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用野橡酒處理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六十一條。
非法行醫,致使患者人身傷害的,不屬於醫療事故,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受害人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題目分析:(1)在上述處罰中,處以罰款2萬元、吊銷鮑某執照的決定,需要告知鮑某有權要求聽證,即需要通過聽證程式作出,除非鮑某放棄聽證。 這是因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當事人有權在處罰決定作出前要求聽證,如責令停產、吊銷許可證、處以較大額罰款等。 >>>More
[法律分析]。
1.依法管理原則; 2、合理管理原則; 3.正當程式原則; 4、高效、便民的原則; 5.權利責任一致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理性行政原則的主要含義是,行政決定應當是理性的,屬於實體行政法治的範疇,尤其適用於自由裁量的行政活動。 >>>More
以《行政處罰法》為例:資訊公開和行政處罰程式的公平原則要求,在行政處罰實施的每乙個環節、步驟和方法中,都要以公平為核心,確保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