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工傷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
自然疾病不被視為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
總結。 親愛的你好,哦<>
“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或因工作原因突發疾病,通常會被認定為工傷。” 另一方面,如果雇員缺乏健康或福祉,但沒有受到身體傷害或因工作過程中受傷而造成,或者是由職業引起的疾病,則通常不被視為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
在工作中生病是否被視為工傷?
親愛的你好,哦<>
“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或因工作原因突發疾病,通常會被認定為工傷。” 另一方面,如果工人的健康狀況不好,襪子引起的疾病不是由勞動過程中遭受的傷害或職業引起的疾病引起的,則一般不被認定為工傷。 ”
在突發疾病的工作中,你不能一概而論,關鍵是要看突發疾病的後果。 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獲救後48小時內死亡的人”。 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病害,突發發病後48小時內立即死亡或者未獲救助的,將被視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否則,不應將其視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