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計程車客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條 計程車客運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七)旅客租用計程車後,未經旅客同意,不得搭載他人; (八)途中不得拒絕登機、傾倒乘客或者倒車; (十一)按照**主管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出具車輛客運單; 第二十二條 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一)租用的計程車未使用計價器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計價器; (二)駕駛員拒絕開具車輛客運單的; (三)未經旅客同意,載運他人的;(四)租用的計程車在起始里程內發生故障,旅客不再租用的; 第二十七條 投訴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據,協助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計程車經營者查明事實。
投訴人不得提出虛假投訴。 被投訴人接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通知書後,應當在3日內到指定機構接受調查。 (5)如因計程車客運司機原因導致服務中斷,請前往阜豐論壇**檢視詳情”。
-
不可以,因為您必須遵守計程車客運管理規定,上車並使用計價器計算價格。
-
不,那不是正式的,這意味著當地交通局沒有得到嚴格的管理。
-
未能擊中儀表是違規的。 在沒有司機艾拉的情況下播放儀表。
-
計程車和不計程車的區別在於,司機可以少交稅少錢;
對於乘客來說,他們支付的費用比打公尺少一點,缺點是沒有計程車發票,車票無法報銷,消費者的權益可以得到保障。
計程車不打公尺只有乙個目的,那就是和乘客討價還價,計價器可能要25元,不打表看司機好不好收20 50元,計程車的管理基本是一樣的,市內一定要計價,如果出城, 到郊外或者其他地方,可以不打計價器,司機和客人商量。
此外,司機與自己的偷稅漏稅無關,稅款由計程車公司繳納,計價器每半年測試一次,而不是根據使用次數。
-
勸你喝杯酒,西邊的陽關就沒有理由了。 (王偉《送元二使安西》) 5 寒雨和河水夜入吳,平明派客人到楚山孤;“(王長陵《芙蓉府送信漸進》)。
-
計程車打表是不合法的。 不計程的載客計程車違反計程車行業管理規定和誠信原則的,由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計程車不使用計價器的,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
如果計價器無法正常使用或計價器未使用,則可能會拒絕票價。 計程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經營服務。
計程車業務服務管理條例
第49條.
計程車司機違反本規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1)拒絕乘車、討價還價、在途中甩乘客或故意繞道上橋;
2)未經旅客同意,載運其他旅客的;
3)未按規定使用電表,或者違反規定收費的;
(四)未按規定開具相應票價單的;
(五)未按照規定出具道路重點出行運輸證書、資質證書;
(六)未按規定使用計程車相關裝置的;
7)接受計程車叫停後未履行約定的;
8)未按規定使用文明語言,且汽車外觀不符合要求。
-
法律分析:計程車不打表是侵權行為。 計程車司機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計程車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業務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 計程車司機違反本規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乘車、討價還價、在途中拋棄乘客或者故意繞道而行的;(二)未經旅客同意,載運其他旅客的;王(三)未按規定使用電表,或者違規收費的; (四)未按規定開具相應票價單的;(五)未按照規定出具道路運輸證書、資質證書的; (六)未按規定使用計程車相關裝置的;7)接受計程車叫停後未履行約定的;(八)未按照規定使用文明語言破壞談話,且汽車外觀不符合要求的。
-
法律分析:計程車如果不使用計價器,可以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投訴無孌程器載客的計程車,不僅違反計程車行業管理規定,而且違反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由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郵輪計程車業務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郵輪計程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計程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上200元以上罰款:
1)拒絕登機、協商價格、在途中拋下乘客或故意繞道而行;
(二)未經旅客同意,載運其他旅客的;
3)未按規定使用計量裝置,違規收取費用;
(四)未按規定開具相應票價單的;
(五)未按照規定出具道路運輸證書、資質證書的;
6)未按規定使用郵輪計程車相關裝置;
7)接受遊輪計程車召喚後未履行協議的;
8.破壞對話)未按照規定使用文明語言,汽車外觀不符合要求。
-
法律分析:計程車不打計價器可以投訴,你可以有所作為,等待****反映。
法律依據:《計程車服務質量和信用評估辦法》第三十條 計程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計程車市場的監管,充分利用第一、最隱蔽等多種銷售群體,建立計程車企業和司機服務質量、信譽資訊收集制度。
計程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資訊系統及時記錄和更新企業、司機服務質量信譽資訊,並與其他部門建立資訊共享機制。
-
計程車不使用計價器的處罰為:計程車司機未按規定使用計價器裝置的,由交通運輸部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計程車司機沒有在計價器上向計程車收費,乘客可以保留收據並在法庭上起訴計程車公司。
[法律依據]。《郵輪計程車業務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對遊輪計程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計程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1)拒絕登機、協商價格、在途中拋下乘客或故意繞道而行;
(二)未經旅客同意,載運其他旅客的;
3)未按規定使用計量裝置,或違規收費;
(四)未按規定開具相應票價單的;
(五)未按照規定出具道路運輸證書、資質證書的;
6)未按規定使用郵輪計程車相關裝置;
7)接受遊輪計程車召喚後未履行協議的;
8)未按規定使用文明語言,且汽車外觀不符合要求。
你好! 馬誠律師集團律師為您解答:
這個問題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討論。 由於“在計程車上”是乙個特殊的地點,如果你是司機,你占有顧客遺忘在車上的東西,這就構成了不當得利,而不當得利本身只是乙個民事問題。 但是,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如果不當得利人拒絕返還不當得利,且數額較大,則可能構成“貪汙罪”。 >>>More
Webmark平台的出現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變化。 張還記得,他們出門的時候,只能扮演計程車的角色。 許多小城市在每個高峰時段都有少數計程車。 >>>More
這是一種可以體會社會起起落落的體驗。 開計程車是我下崗後的事情,家裡老了,下家就年輕了,是錢很貴的時候,單位不景氣,我被解雇了,那時候我真的覺得天黑了,四十歲了,我能做什麼,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真的是不得已而為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