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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研究中國法律制度的歷史,我深刻體會到了中國古代傳統文化中的儒家精神。
西周的法律體系以禮法統一為特徵,禮就是法,法的本質是儒家,雖然儒家思想在這個時候並沒有真正出現。 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由於法家思想更符合實際,法家實際上達到了立法的主導思想地位,這一時期的法制精神主要是法家。
中國古代的儒法化始於漢代,漢武帝之前的法律是法制法,是黃老思想指導下的法律。 隨後對經典的引用和注釋被用來注釋儒家經典的文字,從而使儒家的法學思想變得清晰。
從魏晉到唐朝,是儒家進入法典的時期,而這一時期,儒家思想通過立法行為進入法典,這體現在曹魏新法的八論體系中,西晉的“準五服從治罪”, 南北朝的公務,重罪十條,扶親屬制度的形成。
從宋朝到清朝末年,中國的法律體系進一步深化,此時的儒家精神已經定型在中國的法律空白中,法律的演進僅限於形式的演進,直到清朝末年,現代化開始引發新的變化, 打破原有的“萬法合一,民法與刑法不分”的結構,引入民主憲政概念,法律中的儒家精神逐漸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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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乙個學期的系統學習,我對中國法律史有了新的、全面的認識。
法律制度的歷史,就是關於法律制度的產生、演變和發展的歷史。 法史學科是法史的一部分,作為法學本科課程的必修課,可見它是法學領域中一門重要的基礎學科。 《中國法史》講述了中國歷史上各個歷史時期法律制度的產生、發展和演變過程以及歷史發展的基本規律,主要研究中國具體法律制度的產生、演變和發展,分析其優缺點,探究其規律,以求歷史的真相, 進而為當前法律制度建設提供經驗教訓和成功經驗。
我認為學習法律史的意義是多方面的:
研究中國法律史,有利於為研究其他部門法律奠定堅實的歷史知識基礎。 每個部門的法律都有自己的歷史淵源,而作為乙個法律學生,如果只了解各個部門的現行法律,而不知道其歷史發展的來龍去脈,應該說這是乙個很大的缺點。 研究中國法律史,就是要為其他院系的法學研究奠定基礎。
通過對中國法律史的研究,我們可以了解中國歷史上法律制度的具體型別,有利於加深對一些抽象法律命題的理解。 同時,在研究現行法律中的一些問題時,可以進一步拓寬思路,獲得啟示。
當藍天還未褪去一點熱氣時,學校的收音機在我們耳邊響起。 下午的最後一節課改成了法制教育講座,我們坐在教室的座位上,凳子整齊地排成一排。 聽完茄子的曲目,我受益匪淺,也讓我了解了一些法律制度的知識。 >>>More
我能夠在新開的幼兒園開始實習,這是乙個機會或運氣,當然也是乙個考驗我的耐心和鍛鍊我們能力的時候,因為我的班級是一所中學,我很高興地接受了這個任務。 現在我想談談我的實習經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