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我? 他不離婚,不讓我感覺好些,我該如何選擇,是離開這個世界,還是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28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算了,你覺得這種生活幸福嗎,他家這樣對你,他家也不喜歡你,你覺得有意思嗎?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看到你的問題我覺得很奇怪,你當初為什麼要嫁給他? 他的問題自然不小,所以你應該想想你有什麼問題,導致他這樣對待你?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禮金不需要退還,如果他不離婚,你可以直接起訴,注意收集他家暴的證據,到你所在的地區辨認你身上的傷勢。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和她離婚,這是最後的手段。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每次用手機打你拍照留著,都可以用法律來幫忙,死不是問題,一家人結合起來並不容易,試著在某些方面多和雙方溝通,看看自己是不是有過錯,老爺子常說乙隻手發不出聲音。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想辦法留下他打你罵你的證據,然後上法庭告狀,你不可能一直被欺負。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為什麼要嫁給這樣的人。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怎麼會有這樣乙個不如野獸的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能給我乙個問題嗎,你還愛他嗎?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如果一方在當地居住超過一年,則可以在當地法院處理雙方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

    2.訴訟離婚(只有一方願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至少有一方已獲得當地戶口:

    3.雙方同意離婚(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在當地法院或民政部門辦理。

    4.訴訟離婚(只有一方願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人為本地戶口的,由戶口所在地法院受理,如果是境外戶口,按第二條的規定處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我認為最主要的是:“爭吵”這個詞。

    首先,人生苦短,你有孩子,離開可能就不是很幸福了。

    其次,“吵架”的原因:1.你是公務員,你比他有錢,這會讓他很不露面(也許你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而且作為乙個男人,他的妻子比什麼都強,尤其是在外人面前。

    第三,買衣服和乾洗衣服並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只要錢不是太離譜,更何況他又整潔又漂亮,還讓人誇你找了個好老公吧?

    在很多家庭中,由於夫妻經濟地位的不平等,會有很多矛盾,但這也是家庭瑣事,沒有必要上公升到離婚的地步。

    我認為最好從挽救自己的婚姻開始。

    首先,你要多關心他,多和他溝通,多想想過去的美好時光,如果你和他沒有關係,就不可能嫁給他。 只有通過溝通,乙個人才能知道他最近的想法。 這也可以表明你愛他。

    其次,你不應該抱怨他,說他工資低,不關心任何人等等,而是可以低聲和他溝通,指出他的缺點,並解釋你需要什麼。 正是因為他邊說話邊吵架,才一回到家就會覺得自己吵鬧,所以一夜之間都不會回家。

    第三,在錢的問題上,至少要和他談談,知道他把錢用在哪裡是合理的,什麼是不合理的,最好是和他談談,想辦法把他的錢拿出來,比如每個月去銀行給孩子存幾百塊錢的定期存款, 這相當於省錢。

    第四,我覺得他可能不聽你的,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做這個家庭的主人,讓他覺得你所有的出發點都不是為了他個人,而是為了整個家庭和孩子的利益,也許他的**會小一點。

    最後,克制自己,多和老公溝通,無事可做的時候多和家人出去,讓他多花點時間陪孩子,這樣會慢慢讓他感受到你的愛,而不是鄙視他、鄙視他。

    祝您家庭幸福!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那你不是問他為什麼不回家嗎,咱們跟他談談,要是不行就走吧,長痛總比短痛好。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種不負責任的人,他早就該離開了。

    這種丈夫和不丈夫有什麼區別嗎? 沒有更好,更容易。

    你覺得孩子在這種爸爸的陪伴下長大,你一直在吵架,是幸福的嗎?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咱們說吧,如果他真的不想為這個家庭付出任何代價,那還不如分了,反正你有養家餬口的能力,孩子是你最擔心的人,說不定以後會找個更好的人呢?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離婚。 沒有他,你有機會重新獲得乙個幸福的家庭。

    如果你不離開他,你就永遠沒有機會。

    那種人沒有本事,為了挽回面子而死。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哦! 離婚並不意味著你的生命結束了! 你可以去尋找新的愛情! 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忍一忍,告訴他自己的不滿,讓他改掉,再給他一次機會,畢竟兩個人合二為一並不容易! 如果你真的做不到,那就離開吧!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心裡很痛,不想給別人帶來不快樂。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不要給別人帶來負擔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也許是憤怒的談話,也許是委婉的。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你好! 如果要離婚,有兩種離婚方式:通過法庭訴訟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辦公室通過雙方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一男一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經民政部門同意辦理離婚手續,方便辦理。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一男一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此外,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雙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調解程式離婚。

    感謝您的閱讀!

相關回答
18個回答2024-07-28

本來是勸兩人和解不走的,但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也不是男人! 我勸你離開Ra! 現在孩子也被拉扯了,你也能理解當媽媽的痛苦了,不會對她有太大影響,不要只是盲目地怕父母難過,怕女兒難過,現在都這樣拉扯,好男人不打女人,不要酗酒發瘋,所以, 為了拉扯自己,拿起**法則,離婚!!

20個回答2024-07-28

是什麼導致她離婚?

16個回答2024-07-28

把你的心擺正,你心裡喜歡誰,就對對方說,不要說你怕的,你喜歡他是你的事,他喜不喜歡你也是他的事,你總要問問你接受不接受,對吧?! 你不喜歡的是,你應該早點告訴對方,現在你總是會生你的氣。 這樣生氣不是乙個好人。

37個回答2024-07-28

呵呵,三個“未成年”的孩子! 讓我們一起成長吧! >>>More

24個回答2024-07-28

呵呵,如果你其實不喜歡,那就放手吧,以後對他的傷害越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