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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教育局問問,我們說的不一定對,最後我們按照他們說的去做,最好送點禮物什麼的,這樣比較容易做到,如果能幫到你,就把我的問題定成“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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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城市,則取決於孩子的戶籍:需要轉學聯絡表,其中有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和新學校的錄取證明; 二是原學校向新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 您孩子的“健康卡”; “電子學生身份證”; 加入少先隊和共青團的證明。 如果戶口不在城裡:
原學校出具了《借閱證明》、《紙質學生登記卡》、《健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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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全國中小學生註冊網系統正在建設中,暫緩辦理轉學手續,8月底網建成後繼續辦理網路。
學生轉學流程如下:
1.轉學到學校蓋章(四張)。
2.轉交學校當局蓋章(四張)。
3.轉出學校蓋章,轉出學校簽發轉學證明並取消學生身份,並發布檔案(表格的四份)。
4.轉出學校局蓋章並取消學生身份,並發布檔案(四張)。
5.轉學到學校辦公室會發出轉學通知並註冊為入學。
6.轉學到學校,落入學校。
轉學所需手續:轉入轉出四份表格、戶口簿、轉學證明、學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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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轉學比較簡單,只有轉入小學的校長同意線上轉學,轉學在新學校填寫轉學申請表後,學校將轉學申請表掃瞄到電腦上,學生身份管理員在學生註冊系統中提交轉學申請並上傳轉學申請表, 轉出學校,經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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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有一所學校可以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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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申請表是在轉學的學校領取轉學申請表,收到後由轉學的學校填寫並蓋章,然後到原學校蓋章。 學生身份平台審核同意:紙質版完成後,申請表一式三份,原學校影印件乙份,轉學影印件乙份,乙份是縣教育局,原學校學生身份管理員登入學生註冊平台,審核同意, 轉學學校再次接受同意,即可完成學生身份的轉移。跨縣辦理:以上由縣辦理,如果跨縣、市、省辦理,需要轉入縣轉市,手續基本不變,需要多填寫幾份申請表,需要各級教育局蓋章。
以下是上海地區供參考的情況。
1.轉學手續時間。
轉學申請一般在新學期開學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或學期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最遲不超過學期開學後5個工作日。
每個學區的轉學時間也會略有不同,檢視各學區的相關政策檔案進行轉學,大概在學期初前後,或者學期末前後,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學期期初和期末。
2.轉移過程和材料準備。
市內:
家長應先向原學校提出申請; 列印《上海市中小學生轉學資訊表》; 家長應持表格到學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轉學手續; 在相應的學校註冊後,完成轉學。
非城市學校:
家長持原學校提供的相關學生身份證明向學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申請,辦理轉學手續到相應學校註冊,然後完成轉學。
轉學所需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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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流程如下:轉入學校(第一所學校)發起轉學申請並進行驗證,轉出學校(另一所學校)進行驗證,兩所學校共同負責教育部門的驗證,如果核實處同意,轉學成功。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為學生身份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指定或者指定學生身份管理人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機制,確保學生身份變更手續齊全,確保學生基本資訊和學生身份變更資訊準確無誤。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身份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公升學的,轉學學校應當通過電子學籍登記系統啟動轉學手續,轉學學校和雙方學校應當進行核實。 負責轉學和轉學的部門以及兩所學校的學生身份,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身份的轉移。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轉學手續後,應當及時轉出學生註冊檔案,並在乙個月內完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者公升入高等教育後,轉學學校應當根據收到的學生註冊檔案繼續辦理學生檔案。
第十七條 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同班學習,或者殘疾學生轉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普通學校的,其學生身份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以留在原學校。 學生是否轉入勤工儉學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協商。
第十八條 省(區、市)直轄學校或者設區直轄學校的轉入和轉出,應當由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書面通知。
第十九條 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停學申請,經學校審核批准後,通過電子學生註冊系統向主管部門報送註冊。 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在停學期間,學校應保留學生的學生身份。
第二十條 學生出國留學,應當持有效證件到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回國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繼續原有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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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小學登記入學;
2、辦理轉賬手續的具體時間; 轉學確認後,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能提交轉學申請;
3、持與轉學學校同一岐山的錄取通知書轉出雪嶺培訓學校。
簽發轉學證明,提供學生註冊資訊,並將相關轉學資訊錄入計算機;
4、轉學學校接受有轉學證明和學籍資訊的學生,並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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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看到了您的問題,我正在整理答案,大約需要五個分支,請稍候!
小學生應該如何轉學,應該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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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轉出程式:
1、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出具轉學證明。
2、小學生轉出時,家長持轉學證明和學生戶口到基礎教育第一單位辦理轉學手續,並將轉學回執寄給轉學學生,並提取檔案。 學生不得在市區中學之間轉學,只能辦理轉學手續到外地學習。
3、城市小學生轉入市內其他學校,須持學生戶口、父母房產證、轉學證明,在基礎教育第一單元辦理轉學手續; 跨鄉小學生直接轉入中心學校辦理手續。
學生轉學計畫。
1.家長應持轉學證明、戶口本和父母的房產證到基礎教育第一單元辦理轉學手續。 轉入鄉鎮的小學生直接到鄉鎮中心學校辦理手續。
2.從外地轉入本市的小學生,持當地教育局出具的轉學證明,到基礎教育第一單位辦理手續,並提交學生登記檔案。
3.轉入市區的中小學生,按其父母房產證所在學區就讀,未辦理房產證的,按戶籍所在街道分配到班級規模較小的學校。
4.流動人口子女可按教育局規定持暫住證和轉學證明辦理入學手續。
全國網的電子學生註冊號是學生個人識別碼(19位),是教育系統基本資訊的統一碼,由型別碼(1位)和公民號碼(18位)或個人身份自碼(18位)組成。 個人身份自編碼(18位)是教育部在教育個人沒有公民身份號碼(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號碼不可用時,根據這些規則給予的教育身份號碼,個人身份自編碼(18位)是乙個特徵組合碼,由乙個十七位本體碼和乙個校驗碼組成。 從左到右的順序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