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別人住在一起,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6-14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可不是能談攤牌的問題,說到這裡,他會有很多理由,結局很可能是離婚。

    當然,如果你覺得離婚是可以接受的,你可能希望接受它。 如果你不能接受,你必須另闢蹊徑。

    在親朋好友面前,做個好老婆老婆。 這樣一來,他就沒有理由和你離婚了,你要明白,第三者是看不見的,既然可以光明正大,何不好好利用呢? 讓他不要先告訴你他有什麼問題。

    要離婚,一定要讓他先提出來,這樣才能得到更多的好處。

    如果他有責任,你也可以通過他周圍的壓力讓他回到你身邊。 很有需要有本事,家裡多放幾本關於第三者的書,和他一起看一些感情劇,帶有一些第三者元素的那種,多回憶一下你的美好過去,重溫老地方,一起關注孩子。 等一會。

    但要小心,一旦你選擇了這種方法,不要在你興奮的時候把它挑出來,不要破壞它。

    家庭需要維持,雖然他要盡力而為,但現在卻要委屈。

    希望你覺得它合理,並希望它有所幫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現在你得先冷靜下來,你要假裝什麼都沒發生,你得先冷落他,不要讓他覺得你離開你也無所謂!! 人生還活著,你的小女兒還小,最重要的是要多關心他,夫妻關係,最受傷的就是孩子,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個好妻子和好媽媽,那就好了,時間會慢慢磨合你夫妻的感情, 相信自己,相信老公遲早會醒來!!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通過法律解決,法律就是保護受害者一方 你丈夫有婚姻關係,與他人非法同居已經構成犯罪,他是過錯方,如何判斷律師我同情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收集他們同居的有力證據並離婚! 你要他怎麼對付這樣的人? 生氣?

    能和別人一起生活兩年,你以為這是負責任的嗎,家裡的紅旗不落,外面五顏六色的旗幟飄揚,這是自私,你和那個女人有什麼用? 一句話,你沒有本事看你老公,你老公喜歡我,你怎麼辦? 拿著錢就走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可以向他坦白,如果他是顧佳,他會向你解釋的。 如果你不關心家,遲早會以同樣的方式離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拿個證據,離婚對你有利,那你還在等什麼,真的是等孩子長大了,你老了再走。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諮詢律師,收集證據,並起訴離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總結。 你好親愛的,我很高興為你回答:我丈夫與別人同居有罪。

    如果婚後同居是以夫妻的名義在外生活,則構成重婚罪。 否則,這是非法同居,是婚姻一方的過錯,但不是犯罪。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如果丈夫與他人同居,並以夫妻的名義在外面生活,他就犯了法律,構成重婚罪。

    你好,四肢,我很高興為你回答:你的丈夫和別人住在一起是違法的。 如果婚後同居是以夫妻的名義在外生活,則構成重婚罪。

    否則,這是非法同居,是婚姻一方的過錯,但不是犯罪。 重婚是被禁止和豎立的。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如果丈夫與另乙個人同居,並以一對絕望的夫妻的名義在外面生活,他就犯了法律,構成了重婚罪。

    (一)法定重婚罪是指與他人登記結婚,未解除前一期轉讓婚姻而構成的重婚罪。(2)實際重婚:即前一段婚姻期間未解除,以夫妻(或關係)名義與他人同居,雖未登記結婚,但實際已構成重婚。

    重婚違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重婚配偶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配偶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還是有感情的,建議盡量協商。 如果關係破裂,建議收集證據進行起訴。

    離婚注意事項:

    1、雙方如能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達成協議,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籍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只能提出離婚,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證明、結婚證、起訴書到對方的慣常居住地或戶口辦理離婚。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一人的一半,不涉及照顧無辜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

    3、依法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但在實踐中,法官在分割財產作為賠償時,一般偏袒無過錯的一方。 <>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如果配偶有其他異性同居,那麼夫妻中沒有過錯的另一方有權制止過錯方的行為,過錯方需要賠償無過錯方的損失, 造成精神損失的,應當根據對方遭受的精神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造成人身傷害的,也應賠償無過錯方的生理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積極向上的家風,弘揚家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丈夫和妻子應該忠貞、尊重和關心對方; 家庭成員應當尊重老人、愛護年輕人、互相幫助,保持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百零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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