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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絕對沒有結果。 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照顧不了自己,完全靠父母養活,現在怎麼有資格談戀愛......而且,網上約會更令人難以置信。 凍結對彼此的感情,否則雙方都會失去生命中最珍惜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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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很有可能不行的,我已經18歲了,我有乙個愛我的人,我也愛他,但我不能保證我們以後會在一起,雖然我覺得我們會在一起,我只是覺得18歲還不夠成熟和負責任, 所以不要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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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知道什麼是愛時,你應該愛乙個人。
否則,只會傷害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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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惹這些沒用的東西! 13?學會去!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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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仍然可以理解 23 的話。 13.最多可以在課堂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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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就不叫你姐姐了,很多人都叫它,你很難。。。
我只想告訴你,真相無處不在! 網上約會與現實沒有什麼不同!
不過話又說回來,你還真還不明白,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在真的不是你的時候! 不是我不想說你的好話,真的,你自己會知道以後的生活有多坎坷。
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想象你13歲,20歲,你可以結婚,男人只能在14歲,22歲結婚,而你有10年! 10年? 呵呵,你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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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在網上約會嗎? 那只是一種情感寄託! 最好不要將其與現實進行比較!
每個人在網際網絡上都有不同的心態,也許你和任何人都有同樣的心態,那又怎樣? 每個人都可以在網際網絡上偽裝自己,克制自己。 也有一些人在網際網絡上發洩自己,這只是人類的一面,我認為人有很多方面,每個人都知道,所以通過網際網絡知道是遠遠不夠的。
我個人認為,網路是用來暫時的無助的寄託甚至是依賴,但你一定不能欺騙對方,這是我想對所有網民說的,如果你能想象到被欺騙的一方是你自己,我覺得網路上沒有什麼可怕的! 但往往情況並非如此,所以真心希望房東能把握自己的感受,理性對待!
這是有點自以為是,同意可以作為參考,有異議可以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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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年輕,要好好學習,不要早戀,對你們倆都不好,第一,你沒有談戀愛的條件,不小心吃了禁果會傷害你身心,說,你沒有愛你的能力,也許只是好奇心,當你的好奇心過去時, 也許你會發現,做乙個純粹的普通朋友其實比做乙個情人要好,如果你真的克制不住自己,那就讓她等你。如果是真誠的,我相信幾年後會出來,但如果不是,那只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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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的你和14歲的他,你覺得會有結果嗎?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今年22歲。
我不確定我將來會做什麼。
你能 13 個小孩嗎?
你現在所擁有的根本不是愛。
只是想找個朋友聊天。
呵呵,你不能說你年輕。
你只能說你還是個孩子。
想想吧。 可以成為朋友。
要是真的就好了。
讓時間證明你是否會得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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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13歲,問題有點嚴重,首先你要明白愛的意義,現在對你來說還為時過早,你是脆弱的,當然,我說的不是絕對的,你的任務,努力學習,然後能夠高起點,志存高遠。 否則,當你一事無成時,你說很愛你的人就會離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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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說得太多了,孩子怎麼了,雖然他們說他們不應該在年輕的時候戀愛。
你敢說你沒有這樣的時間嗎? 到了該的時候,誰沒有衝動? 我覺得這個mm很勇敢!
人們要求你幫忙,而不是讓你諷刺。
如果你有話要對我說,請新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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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學生網戀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初中這個年紀應該有很多帥哥,為什麼要上吊
你也可以選擇慢慢吃,但最後會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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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影響學業,影響健康,浪費金錢和精力,最後沒有結果,只有分手。 讓我們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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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結果。
因為你沒有賺錢。
不能養活你喜歡的人。
最後,只剩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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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年輕,不知道什麼是愛,所以要努力學習! 以後再說,如果他真的愛你,就讓他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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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最好不要捲入戀愛。 更不用說網際網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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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是叛逆期,容易做一些以後會後悔的事情,所以要安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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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我不喜歡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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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學生不明白不要被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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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會頭暈嗎? 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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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違法。 網戀是戀愛關係,不是民事法律關係,只要不違法,就不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民法規定了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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