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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十六周歲的,已經完全有能力承擔刑事責任,只要觸犯刑法,就會承擔刑事責任。
這取決於受傷的程度,如果受傷很輕,這個人會私下付錢。
但是,如果人們想起訴,請看下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此,我建議您先道歉並賠償醫療費用,無論是誰先造成的。 去打官司會很麻煩,讓你哥哥年紀輕輕就有案子記錄,耽誤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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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毆打"分局技術組的傷害評估是,傷害是輕微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最長行政駁回期限為15天。
否則你會損失一些錢。 如果是輕傷,將不予處罰。 這就是問題所在。
當然,也可以通過處理案件的警察私下進行。 情節嚴重的,將承擔刑事責任。 我在公安系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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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受輕傷,則不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構成輕傷或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罪,當然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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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只是不會像大人的刑期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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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應該這樣,到時候,可能是加強教育。 在受傷者不嚴重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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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他們會受到學校的紀律處分。
但是,如果追究對方的責任,則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情節嚴重,則將其送入“學習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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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拖沓了!! 你最好讓他在房間裡蹲幾天! 給他一些顏色看看,否則他會惹上麻煩的!!
當然,最好找人,不要給他留下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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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打架很正常。
只是有點衝動。
花錢僱人,買個花籃,就OK了。
對方不會想大驚小怪的,畢竟這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沒有人是不光彩的。
反倒是這件事情之後,誰也不敢招惹你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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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什麼,你哥哥有一種挨打,他有一種負擔,像你這樣的婆婆媽媽,難道要忍受挨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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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是賠錢、道歉、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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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被毆打者所受的傷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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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嚴重,最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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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他應該被允許進去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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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你有公民權。
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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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可以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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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年滿16周歲,毆打對方致輕傷,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就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傷勢嚴重,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於是未成年人,可以按下限處罰。
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在檢察機關提起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處罰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手、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橘子埋了。
還行。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 >>>More
《村委會組織法》。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村民委員會委員不得由任何組織和個人指定、任命、罷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