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申請被行政復議駁回的,如何確定合格的被告?

發布 社會 2024-06-12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 原告僅起訴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復議機關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增補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另一機關列為共同被告。

    第八條 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的,由原行政行為作出的行政機關確定案件的管轄級別。

    第九條 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復議原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同時,對復議程式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共同承擔原行政行為合法性舉證責任,其中乙個機關可以實施舉證行為。 復議機關對復議程式的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行政復議申請被駁回的,被告是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

    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被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效力,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 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

    復議機關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原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採取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人袁丹政; 被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採取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採取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實施的行政行為,委託行政機關為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權力變更的,繼續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1、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申訴書怎麼寫?

    1. 標題。 明確說明行政投訴。

    2.頭部。 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必須分別說明。 原告應當註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原籍地、住址等情況,由於人民法院對行政訴訟案件有管轄權,被告欄應當載明被告機關或者組織的全稱、位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 文字。 主體是行政投訴的核心內容,包括訴求、事實和理由。

    4.尾巴。 包括附件和銘文。 應清楚說明已故原告的姓名和日期,並在附件中註明起訴書的副本數量。

    二、行政復議案件的複審結果如何?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維持決定;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特定行政行為違法的;作出撤銷或者確認特定行政行為違法的決定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作出新的特定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申請依據錯誤;

    3、違反法定程式;

    4. 超越或濫用職權;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被告有哪些?

    1、視實際情況而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採取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2.被重新考慮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採取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

    3.兩個以上行政機關採取同一特定行政行為的,共同採取特定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

    4.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由該組織為被告,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以受委託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五)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二、申請司法行政復議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人為認為司法行政機關特定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這裡的“相信”是指申請人主觀上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特定行政行為的侵犯,是否受到客觀侵犯只能通過審理來判斷。

    2.有明確的受訪者。 沒有明確被申請人抗辯的,復議機關不能進行審判,申請人的請求不能實現;

    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復議請求是申請人在復議時向復議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

    (四)屬於司法、行政復議的範圍,否則復議機關不予受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向對復議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應當自知悉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復議。 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應當在障礙物清除後10日內申請延長期限; 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不得申請司法行政復議。

    三、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式。

    (一)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

    (二)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日以內將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影印件送達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相關材料後10日內提交書面答覆;

    (四)復議機關應當進行審查調查,提出並通過復議意見;

    五、復議機關應當作出復議決定。

相關回答
6個回答2024-06-12

行政復議申請 復議申請參考: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職位: >>>More

10個回答2024-06-12

一般為60天,參照《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某一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悉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天。 >>>More

6個回答2024-06-12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不申請行政復議,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More

4個回答2024-06-12

申請行政復議確定交通責任的期限為自知悉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 >>>More

3個回答2024-06-12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某一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悉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