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單位工作了16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拿到什麼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6-1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是的,你可以,但你要承擔一些費用。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池。

    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職工個體工企業、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兼職員工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協調賬戶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參加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兼職職工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機構根據職工工資總額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勞動者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一併計算,不得超過24個月。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應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雇員的失業配偶有權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福利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用人單位工作兩個月後仍未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但應當月已經支付的工資扣除,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勞動關係成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取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最多可申請 11 個月。

    關於乙個月內沒有簽訂合同如何補償的問題,下面就為您詳細解答。

    1、乙個月內未簽訂合同如何補償

    1、勞動關係成立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最多可申請 11 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

    首先,勞動合同的簽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2、用工城鎮岩石追蹤單位在雇用工人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勞動者要求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3.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住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4、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5、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聘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

    7、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入職勞動合併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成立後乙個月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最多可申請 11 個月。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專業律師。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首先,證明勞動關係:雖然勞動合同尚未簽訂,但只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仍可按照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事實勞動關係是指沒有書面合同或者有效書面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以及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關係。 確認事實上的僱傭關係需要雇傭勞動的實際存在。 “事實勞動關係”的法律地位,確認了勞動關係不依賴於書面合同的存在,擴大了勞動保護的範圍,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施加了更大的約束,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如何判斷是否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在緊急情況下應注意以下證據。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支付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二、明確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標準。

    是指工傷和工傷人員親屬、死亡職工依法應當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用人單位的職工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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