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正在死去,做點什麼是有道理的

發布 社會 2024-06-02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為了彌補遺憾,之前錯過的,但為了面子或其他原因而沒有完成的事情,人們應該在生活中盡可能少地活出遺憾,這樣他們就不會盲目地死去。 現在時間不多了,還有什麼好顧忌的,如果你覺得該做什麼是正確的,你可以去做。 做一些讓你大吃一驚的事情。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珍惜生命,不要流下世間的憂愁,什麼不能流傳千年,就會臭幾千年,你掛了,你不能讓活著的人和你在一起,找一些更壯麗的景點,看看世間最後的美好,那你的心就會更舒服, 人不能出名,但為了名聲而出賣骨頭,多麼無聊。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做很多很多有意義的事情!! 好好活著!

    有意義的事情是去美國---成為美國公民---進入美國國家航天局(NASA)——成為美國太空人---成為穿梭機機組人員---劫持穿梭機---開回酒泉衛星發射中心---讓全世界人民記住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享受是無窮無盡的,與其這樣度過生命的最後一周,不如找乙個安靜的地方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 在此之前,立下遺囑,捐獻所有可以移植的器官,這樣你就可以以另一種方式繼續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你將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基本上,乙個人的生活是沒有意義的,是不是很不可思議? 可是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樣的明星,我都懶得去查了,呵呵。 因此,無論你還有七天或七十年的生命,試著快樂地生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做一些即使你不再做,人們也會記住你的名字的事情,只是好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這是乙個有趣的問題......

    有意義的事情是你這輩子沒有做過的事情,你想做的事情還沒有做過。

    比如我活著的時候很窮,沒錢,想做有意義的事情就搶銀行,呵呵,開玩笑,,,不肯模仿!!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多做好事,多做好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等孩子在十字路口過馬路...... 救救她......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它不能流傳千古,但必須留下數千年。 我不需要說,我應該知道該怎麼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爭取時間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簽署遺體捐贈協議。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離你的孩子或親人更近一點,不要太後悔離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珍惜生命。 照顧好自己。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它不能流傳千古,千年不留惡臭。 我不需要說,我應該知道該怎麼做。 不要做任何傻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這裡應該沒有正確解決方案的答案。 去醫院問問身患絕症的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我和家人在一起,希望下輩子能成為母親的女兒。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你怎麼能問這麼奇怪的問題? 你沒有什麼想不到的,是嗎? 是什麼讓你感到如此沮喪? 我希望你好奇地問這種問題。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如果我什麼都不做。

    這是通往自然的道路。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世間生活艱難,人因夢而死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1.看看你所愛的人。 2.告訴你的親戚和朋友一些你以前不能說的話。 3、我想見一直想見的人(這個人很成功,你崇拜的人) 4、向親人交代未來 5、即將死去的人一直很開放,一切都做完了,腦海裡剩下的就是回憶我這輩子做過的事情。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1.吃你喜歡吃的東西,或者以前從未吃過的東西2喝酒,葡萄酒,咖啡,茶等 3

    看到乙個人或一群人,這個人可能已經不在了4說話,很多很多,類似於回憶錄或懺悔生存,這是死前死去的行為,人有收養不想死,有活下去的慾望。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1. 人身故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人身故後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出具死亡證明,人身死亡後,單位或家屬必須出具死亡證明;

    2)登出賬戶。

    口中,到戶口處。

    辦理登出戶籍死亡證明書,派出所需提供戶口簿。

    和醫院死亡證明;

    3)辦理各類證卡的登出;

    4)辦理火葬手續,需要提交死亡證明,購買骨灰盒,領取火葬證明,完成繳費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的形式。

    以死亡證明上記載的時間為準; 無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口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 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第1125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死者的;

    (二)以爭奪遺產為目的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或者虐待被害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隱瞞、毀壞遺囑,情節嚴重的;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強迫、阻礙被繼承人立下、變更、撤銷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並真有悔改,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後來在遺囑中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的,喪失接受遺贈的權利。

    2. 什麼是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為一級繼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二等繼承人。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從死亡之日起,紙張每七天燒一次,燒七次,經過七個大廳,共七個。

    七、四十九天,這是燒七(又稱:做七)。 目前,它經常改為四次,即:一七(由原來的三天古墓代替),三。

    七、五 七,七,七,(現在只有單數被燒毀,大七被燒毀)。

    按照喪葬習俗,燒乙個。

    七,七。 7、死者的兒子是主要的,叫:有頭有尾; 三。

    7、主要是死者的兒媳婦; 五。

    7.主要是死者的女兒。 (燒掉五盆紙花)。

    1、七次的焚燒是從死日算起的,就算是從第一天算起,這個概念也想必大家都熟知,因為老祖宗錯焚七天,會阻礙老祖宗通過陰師。

    2.不要把它們全部燒掉七天,即七天的祭祀,也不要把它們全部獻上。 雖然死者更大,但畢竟已經死了,給子孫後代留下乙份祝福就更偉大了,所以一旦祭祀完成,就是乙份祝福。

    3.七天祭祀的頭。

    七、三. 七、五、七、七七是最合適的祭祀,因為圓墳的前七天和三天很近,所以北方世代基本不去祭祀,但南方比較注重前七魂祭,五七是最莊嚴的。

    4、前七祭時,一般要準備一桌祭祀的靈魂祭祀,注意:祭祀中不允許有牛肉和馬肉,因為祖先的前七箏都是由牛頭、馬面等鬼魂護送回家的,一旦出現,就是一大忌諱。

    5、前七祭意意為死者老祖宗最後一次回家探親,探親後,正式踏上黃泉路,想回去就回不來,黃泉路第一站是望香台,老祖宗回不了老家。

    前七個的習俗。

    在最初的七天裡,不要和你的家人吵架,不要吵架。

    前七“魂還夜”是死者返日探親的唯一機會,此時還不能稱為“鬼”。 所以,死者家屬一定要在同一天紀念死者,千萬不要因為一件小事就經常吵架,如果死者知道自己會傷心,懷念紅塵,久久放不下。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1.看看你所愛的人。 2.告訴你的親戚和朋友一些你以前不能說的話。 3. 我想認識我一直想見的人。 4. 向你所愛的人解釋未來。 5.即將死去的人已經非常公開地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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