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7年後可以登出賬號嗎,失蹤人員如何登出賬號

發布 社會 2024-06-23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失蹤七年的,不能直接登出戶口。

    如果您想取消戶口登記,您應該首先被宣布失蹤或被宣布死亡。

    失蹤的認定由人民法院作出,法定期限為兩年。 人民法院接到失蹤申請後,還應當向社會公布尋找失蹤人員三個月,最後以判決書的方式宣布失蹤人員。

    失蹤人員的近親屬可以根據失蹤人員的判斷或死亡宣告,向失蹤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登出失蹤人員戶籍資訊。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下落不明的期限。

    第二十三條 利害關係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刑:

    (一)四年來下落不明的;

    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過去兩年,事故下落不明。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下落不明的期限。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失蹤通知,再取消。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親人失蹤滿兩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失蹤滿兩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憑法院的申報檔案,可以到派出所戶口登記處登出戶口。

    2.引入戶籍。

    戶籍是乙個在中國已有2000多年歷史的法律概念。 在《慈海》(1989年版)中,對家庭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兩種是我們常說的對家庭管理中家庭概念的概括和抽象。 在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中,建立家庭為家庭的,即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係”的,稱為家庭家庭,建立為“沒有血緣關係的同居者”,即因業關係而共同生活的,稱為集體家庭。

    戶籍是戶籍最重要的形式。

    戶口也是乙個法上概念,戶口聯用始於漢代司馬遷所寫的《史記》,至今一直沿用。 家庭是由人組成的社會群體,家庭中必須有人才能稱為家庭,而人是家庭的生命實體,人是以口為單位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戶口既包括家庭戶口,也包括集體戶戶口。

    但是,戶口登記必須有具體的位址,只有當人和位址合併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時,才能在法律上承認戶口。

    在這種情況下,例如登山期間的雪崩和海上的沉船,只要有相關當局的證明,就沒有必要等待兩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人民法院作出公民失蹤判決後,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員死亡的, 自失蹤次日起滿四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宣告失蹤人的判決書為公民失蹤的證明。

    以上就是 Hualu.com 共有的失蹤人員戶籍如何登出的相關知識,在辦理登出時,人民法院只有在利害關係人提出死亡宣告申請的情況下,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失蹤了,沒有死。

    只有當有關人員被宣布死亡時,才能登出該人的戶口。

    戶籍規定:

    第八條 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受扶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死亡登記情況,在城市地區,在埋葬前乙個月內登出戶口,在農村乙個月內登出戶口。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籍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籍機關登出戶籍。

    公民因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或者發現的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

    失蹤人員戶籍登出程式:

    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法定期限已屆滿,經短期或長期關係人申請,法院宣告其失蹤。 失蹤由法院決定,法定期限為兩年。 法院接到失蹤申請後,將向社會公布將尋找失蹤人員三個月,最後以判決書的方式宣布失蹤人員。

    根據失蹤判決書,前往失蹤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戶口登記處,申請公布失蹤人員戶籍資訊。

    申請材料:1)死亡醫學證明或其他死亡證明材料或;

    2)《戶籍公示通知書》或;

    c) “入伍通知”或;

    (四)《公布戶口賬目通知書》或;

    5)《出境結算證明書》的辦理通知書。

    應用**:無。

    受理申請的機關:各公安派出所。

    決策機關:各公安派出所。

    程式:各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請後,需詳細核對證明材料。 符合申請前提的,當場處理; 如不符合申請條件,則不予申請,並註明不合規原因; 如有欺詐行為,申請將不予申請,申請材料將被沒收。

    時限:當場處理,受理、決策機關認為有必要調查的除外。

    證明名稱及有效期:可簽發《戶籍公布證明》,無有效期。

    法律效力:證明本市戶籍已公布。

    費用:無。 年檢或年檢:無。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失蹤人員下落不明四年,利害關係人向法院申報失蹤人員死亡,法院在公示期後宣告失蹤人員死亡的,法院應當到公安局登出戶籍。

    二、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離開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制度。 與失蹤宣告制度的制定目的不同,宣告死亡主要涉及失蹤者整個民事法律關係的狀況,而宣告失蹤主要涉及失蹤者財產的管理。

    3.因此,宣告死亡的重點是保護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蹤的重點是保護失蹤人員的利益。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失蹤是由於緊急情況,則需要兩年時間,如果不是突然失蹤,則為四年,但任何一方都必須向法院提交死亡宣告。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好,我的家人失蹤後,如果戶口被登出,我的家人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失去聯絡且下落不明的公民,認定為失蹤人員,失蹤人員應當持公安部門失蹤證明,在辦理失蹤人員戶籍的地點申請登出戶籍。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親屬書面向本人登記地提出申請的資訊。

    1. 國家澄清,下落不明兩年的公民被視為失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一)四年來下落不明的;

    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過去兩年,事故下落不明。

    二、各地區對失蹤人員的登出程式各不相同,以地方政策為準。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派出所辦理常住戶籍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明確,登出失蹤戶籍屬於市外戶籍登記,登出當地失蹤人員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一)失蹤6個月以上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蹤的裁定書或者派出所對失蹤人員的登記書和親屬的書面申請;

    2)因其他原因搬出:提供搬遷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搬入許可證明》;

    3)搬出或登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修改計算機資料;

    3)列印《永久居民登記表》;

    4)列印《戶口入境證》,並加蓋戶口派出所專用印章,戶口丟失登出的,不予列印;

    5)印製“人口變化減少卡”;

    (六)遷出人為遷出地戶主的,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中變更戶主與戶籍成員的關係;

    (七)在《永久居民登記表》名稱欄內加蓋搬出或者登出印章;

    8)在《居民戶口簿》上加蓋搬出或登出印章,在《入伍通知書》、《港澳戶籍登出批准書》、《台灣地區戶籍登出批准書》上註明“戶籍已登出”及登出日期; 同時加蓋派出所專用印章;

    9)按規定檢查檢查並收取費用;

    10)交回《居民戶口簿》、《戶籍搬遷證明書》、《入學發放證明書》、《入伍通知書》、《入學通知書》、《港澳戶籍登出批准書》、《台灣地區戶籍登出批准書》、法院宣告遺失的判決書、《居民身份證》;保留“入住許可證明”、被搬遷人的授權委託證明、被登出人的“居民身份證”。

    公民被認定為失蹤人員後,需要按照當地戶籍要求向戶籍部門提出登出失蹤人員戶籍申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然後接受法院的裁定,登出戶口。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除非能證明此人已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否則他不會主動取消戶口。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登出的原因只有登出機關知道,一般戶籍不會隨便登出,所以我問他們,不交代可以向上級報告情況。

    否則,登出戶口還可能涉及農村自留地和住房基地、村落社群企業等的分紅問題,可能會給戶口被取消的市民帶來不小的損失,甚至可能遭遇不合理的災難。

    因此,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訴,同時提供熟人或親友的證言,請求公安機關改正,也可以要求公安機關適當賠償經濟損失。

    同時,還應該注意的是,登出戶口必須由家屬通知公安部門,如果公安機關獲取虛假資訊,那麼很可能存在其他法律問題,如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處置、轉移和隱瞞、 以及公民身份的其他部分。

    取消戶口並不等同於遷移,因為遷移會離開遷移的目的地,所以一旦取消戶口,責任就不再在搬遷地點,而是在搬遷地點。 戶籍取消意味著中國不再有這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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