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仲裁 20、勞動合同仲裁

發布 社會 2024-06-05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在我看來,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你不會得到賠償,但如果你不這樣做,你會得到三年零九個月的工資差額的雙倍,以及四個月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金、失業保險金、社會保險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勞動者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超過仲裁訴訟時效。

    2、在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期間,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雙倍工資。 一般來說,它僅限於 11 個月。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因為您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請不要改變我的寫作格式!!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仲裁的訴訟時效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因為其中一方對另一方主張權利

    或向有關當局請求正確的補救措施

    或另一方同意履行義務並被打斷。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

    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間自中止訴訟時效的理由被撤銷之日起繼續計算

    您已經工作了三年以上,並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仲裁的訴訟時效在一年以內。

    你說多次要求單位,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必須有證據

    (書面證據、錄音和錄影等)。

    證明您已多次要求簽訂僱傭合同三年

    仲裁的訴訟時效不能通過。

    這稱為訴訟時效的中止。

    可以憑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是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82 條的規定這樣做

    雇主應支付您 11 個月工資的兩倍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按照你說的,從事實分析來看,你的雙倍工資是達不到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逾期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在上述乙個月後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在實踐中, 最高索賠額為11個月,要求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為一年,我認為是從第11個月的最後一天開始計算的(這裡的仲裁時效在理論上是有爭議的)。

    2、如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以公司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要求賠償4個月。

    3、如果公司無故要求解雇你,你可以主張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違規解除合同的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2倍,同時,如果公司不賣給你社保,你也可以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總結。 親愛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員工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雇主為未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我們對裁決不滿意,我們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仲裁。

    親愛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員工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雇主為未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參考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我們對裁決不滿意,我們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具有較高的聲譽,申請人應當根據被申請人人數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應當包含下列事項: (一)雇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地點、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據**、證人姓名、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將其記錄在滾動筆錄中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仲裁委員會,但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約定的仲裁委員會必須是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 當事人約定上述仲裁機構以外的仲裁的,該協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和裁決,由當事人進行仲裁。 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要程式。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1],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申請仲裁外,依法規定的仲裁期限屆滿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當事人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完成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決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是同一種仲裁,在哪地方仲裁沒有爭議,所以勞動仲裁也是勞動爭議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條 勞動爭議的解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合法、公正、及時、注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和解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在勞動合同仲裁的情況下,勞動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與經濟仲裁案件有關的證據。 這些材料通常分為以下幾類:

    1.當事人資格證明。

    當事人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 仲裁當事人既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也是仲裁協議中的人。

    仲裁當事人主要有三種型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仲裁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供自然人情況證明檔案,通常是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或護照; 工作和居住證明。

    仲裁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

    當事人有委託人的,還應當提供委託人的委託書和委託人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仲裁協議和合同的訂立、修改和終止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是仲裁協議和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與案件有關的票據、信函、鑑定證書、公證檔案等其他書面材料。

    2. 支援其仲裁請求的證明檔案。

    此類檔案有兩種型別。 首先是委員會發生或經濟損失的證據和檔案,侵權事實和損害的後果。 首先是所要求的法律和監管檔案。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勞動案件可以自己處理,不用請律師打贏官司,而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都可以跟我打個招呼!

    1、《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因用人單位先違法,離職後可隨時書面離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3、前提是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例如,帶有公司名稱、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辭職和就業均可)或其他帶有您的姓名和公章的檔案等。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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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不是違法的,也不是很合理。

2.違法的,對於違約金,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公司提供帶薪培訓並約定服務期限或屬於競業限制崗位,則需提前支付辭職費,其他情形,不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如與勞動合同法相牴觸的, 適用《勞動合同法》,不存在舊合同在08年之前可以履行的情形。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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