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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球更靠近對方球門線,則進攻球員處於越位位置。 但以下情況除外:
a.球員在自己的半場。 b.
至少有兩名對方球員比該球員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 2.當一名球員踢球或觸球,而同一球隊的球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判定該球員越位:
a.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手; b.試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優勢。
3.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則球員不應被判定為越位:
這名球員只是處於越位位置; b.球員直接獲得球門球、角球或界外球; A隊 vs. B 隊球隊的最後兩名後衛,當他們在第一線時,不被視為越位。
c.兩名球員突破對方所有防線(不考慮守門員)後,處於越位位置,導致球員將球傳給平行球員或球後球員,越位位置不判罰。 特殊情況 c
4.如果球員被判越位,裁判員應判給處於越位位置的對方球員乙個間接任意球。 如果球員在對方球門區越位,則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在球門區內的任何位置進行。
有些人可能不明白,但通俗地說,就是進攻隊員傳球的那一刻,接球者在對方半場,比對方倒數第二的防守隊員更接近對方球門線。 點選延伸閱讀中的第乙個鏈結,檢視越位**。
百科全書說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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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越位位置被視為傳球的時刻,接球者和對方球隊的最後一名防守者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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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傳球者和接球者都越位後,就沒有越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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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為根據你的問題,進攻傳球手和接球者打成平手,接球者在傳球的那一刻並不比球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因為球離對方的球門線更近,此時可以忽略對方的防守者。
附言在以下情況下,球員處於越位位置:
他比以下兩個進球都更接近對方球門線:
1)球。2)對方球隊的倒數第二名球員。
同理:2011年歐冠1 8淘汰賽首回合阿森納vs巴塞隆納,梅西的進球沒有越位,梅西總是處於球遠離對方球門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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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規則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要使攻防在足球比賽中的重要性更加平衡,二是如果沒有越位,必然會有更多的進攻球員駐紮在對方的危險區域,射門和進球的概率會大大提高,但同時也會大大降低比賽的觀賞性和科學性;
第三,現代足球的發展至今,前鋒、中場、後衛、守門員四條線的銜接和變化,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球隊的完整性,已經成為衡量球隊競技水平的重要標準。 這顯然不符合現代足球的規律。
第四,越位規則的不斷演進,也將更好地促進足球運動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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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耳邊低聲說:“畫進卷軸裡就更曖昧了。
越位是指進攻球員踢球,在對方半場,接球者比倒數第二名防守者(包括守門員)更接近球門。 同時,如果比球更接近球門,並試圖利用這個位置干擾對手的爭搶球權,干擾比賽,並接到球門柱橫樑和對方的**球將被判越位。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角球和界外球、球門球都不是越位。
如果乙個球員站在球前,或者換句話說,站在球和對手的球門之間,就被認為是“越位”了(現代橄欖球中的越位規則可以比較,這種比賽與足球的起源相同)。 這也不是從一開始就普遍存在的規則,謝菲爾德足球俱樂部最初的規則不是越位,被稱為“直接射手”的球員總是站在對方球門附近。 其他資訊:
越位的混淆:
越位是足球規則中非常重要的規則,也是乙個比較複雜的規則。 以下幾點很容易讓球迷感到困惑: 1.如果同一球隊的球員將球傳回或平行傳球(即球與接球者平行,等於對方球門線),則接球者不越位,因為他不在球的前面, 但只平行於球。
2、判定越位的關鍵不是球員接球時,而是同一隊球員傳球時,也就是同一隊球員踢球或頂球的那一刻。 傳球時,接球者不處於越位位置,但當被踢出的球在空中或接球時跑到越位位置時,不得判越位位置。 反之,如果同一球隊的球員傳球後,一名球員處於越位位置,然後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則判罰越位位置。
當對方球員在踢球時,當同一球隊的球員停球或運球時,無論球員的位置如何,都不能越位犯規。 因為越位判罰是指同一隊球員傳球的那一刻,這是越位判罰的主要目的和關鍵。 3、如果防守隊員故意退出場外,導致進攻隊員越位,屬於非體育行為,裁判員不僅不會判罰進攻隊員越位,而且應該在球死球時給予防守隊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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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理事會關於越位的決議:
1.越位的判斷是同一支球隊的球員將球傳給他的那一刻,而不是他接球的那一刻。 如果一名球員處於非越位位置,如果同一球隊的球員將球傳給他或主罰任意球,並且該球員在球飛時跑到他面前,則不構成越位。
2.如果進攻球員與對手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或對手最後兩名防守球員(包括兩名)平行,則進攻球員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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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
傳球的那一刻。 跑去接球,跟著除守門員之外的最後乙個防守者。 如果被他超越,接球時越位,平行或不超球都是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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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前鋒在接球時在他面前有多少(即前鋒的)。
前鋒),除了守門員之外,沒有對方球員。如果對方球員,則不是越位,如果沒有,則為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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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位位置。
1.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本身並不構成犯規。
2.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球員比球和最後一名對方球員(對方守門員除外)更接近對方球門線。
3.球員沒有處於越位位置:球員在本方半場; 當球員運球時; 該球員等於最後一名對方球員(對方守門員除外); 最後一名對方球員(對方守門員除外)比球員更接近對方球門線。
2.犯規。 1.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只有在同一球隊的球員踢球或觸球的那一刻,裁判認為他或她“參與”了真正的比賽,才被判越位犯規; 干擾遊戲; 干擾對方球員; 利用越位位置。
2.沒有犯規,如果球員直接從以下位置接球,則沒有越位犯規:球門球; 擲界外球; 角球。
當球員A將球傳給隊友B的那一刻,如果B和對方球門之間只有一名守門員,則表示進攻方B越位。 如果除了對方守門員之外至少有一名對方球員,則不會越位。 >>>More
今天生效的越位規則成立於 1925 年,在足球技術和戰術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越位規則,也沒有今天的足球。 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