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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而是愛情的歸宿,但結婚,並不意味著你可以一勞永逸地無所事事,結婚一年對於夫妻來說是乙個非常重要的磨合期,不知道你結婚的目的是什麼,結婚前,你需要睜開眼睛去選擇物件, 而婚後,你需要關閉乙個,忽略一些小事。如果真的覺得你們的關係再也維持不下去了,誠懇地和對方談談,真的到了不能在一起的地步,離婚也是乙個不錯的選擇,父母不接受也很正常,你可以先瞞著他們,過段時間,他們就不會接受,只好接受。 畢竟,婚姻是你的,而不是你父母的。
你有責任將這種損害降到最低,不可能沒有影響,但它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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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很奇怪,是你的婚姻,其中的起起落落你最清楚,如果為了父母,你可以繼續你的婚姻生活,如果你不想繼續,你可以發號施令,畢竟你的父母無法彌補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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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和離婚都是基於感情不太深,所以不能長久也情理。 如果這段關係被確定為不可持續,那將是父母斷絕關係的藉口,如果處理不好,以後對父母的傷害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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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倆之間沒有愛情,還不如果斷分開,不情願在一起只會互相折磨,在同一張床上做不同的夢。
如果怕父母不接受,就不要先告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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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是為自己而活還是為父母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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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自己在結婚前有沒有想過,當初結婚的心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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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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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一年,離婚情況如下:
1、協議離婚,經雙方協商後,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任何一方登記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並附有雙方的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
2、訴訟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面向被告人居住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被告人未登記但在法院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訴。
雙方同意離婚,又稱登記離婚或自願離婚,是指在辦理登記手續時和辦理離婚手續後,經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在我國,雙方同意離婚的特點是:
1、雙方同意離婚的依據是協商一致離婚;
2、協議離婚的性質是協議直接離婚,即在當事人的離婚協議直接履行必要程式後,才產生離婚的法律後果;
3、雙方協議離婚也適用於雙方通過調解達成離婚協議的離婚;
4.協議離婚必須經過登記,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解除。
無爭議離婚的條件如下:
1.協議離婚的男女均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離婚的當事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雙方必須就離婚達成協議,並就離婚有真實、一致的協議;
4、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妥善處理;
5.妥善處置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符合這些條件,雙方應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協議離婚的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相關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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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離婚未滿一年的,如果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應當簽署離婚協議,離婚證只有在離婚冷靜期過後才能取得。 你結婚多久與你如何分割你的財產和孩子的監護權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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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在結婚10年後是否會成為共同財產,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雙方同意將婚前財產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則個人財產可以成為共同財產。
沒有協議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該財產在婚後共同使用多年,則該財產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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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結婚18年了,現在想離婚怎麼辦? 結婚18年的婚姻家庭應該幸福,孩子也長大了,那你為什麼要離婚呢? 離婚很好,對誰都不好,為什麼不好好談談,談談時間。
你不能只提離婚,還是會傷人,傷孩子,傷家庭,而你的幸福已經18年了,應該管理好,這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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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想離婚,另一方同意離婚,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另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到法院提出離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同一人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財產分割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分擔由法院決定。 一般來說,婚後婚前彩禮被視為共同財產,不能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你為什麼這麼搞笑,一是你的彩禮是按照法定界限來判斷訂婚的,訂婚彩禮在婚後屬於雙方,二是復出的可能性非常少,除非你的女人特別講究主動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