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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婚協議不履行怎麼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一些人覺得離婚協議是私下訂立的,並不代表真正的法律權威,只要覺得離婚協議的條款不利於自身利益,就不履行,單方面撕毀原離婚協議, 並且不履行他們應該承擔的義務。當我們中的乙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時,我們該怎麼辦?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國法律的具體規定,離婚協議中的條款或雙方就離婚後的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規定引起爭議而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處理。 男女雙方在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採納。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方未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並判決履行義務的一方依法承擔責任。
2. 我可否以協議方式申請強制執行離婚?
法律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嚴格規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以下幾類: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文書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 仲裁機構的裁決; 公證人依法賦予可執行效力的債權檔案;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 人民法院無權執行不屬於本範圍的法律文書。
這些文書的乙個共同點是,它們是由國家機關或社會機構制定的。 離婚協議是個人之間的協議,顯然不是法院可強制執行的檔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重新確認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 因此,法院必須對贍養費的支付作出判決。 屆時,您可以根據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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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不能申請強制執行,可以申請有效的法律文書執行,離婚協議不是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執行機關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處分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案件所附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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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是不能強制執行的,離婚協議也不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法律檔案。 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現行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文書、民事處分決定書、支付令、刑事案件所附民事裁判書、裁定書、調解文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條 注意事項 076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並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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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判決後可提起離婚訴訟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中的部分財產,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痕跡,應當由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第一州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法院執行。
依法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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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執行離婚協議,需要就離婚協議的某一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後,對方未按照判決履行的,可以依照判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 如果男方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我該怎麼辦,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可以強制執行。 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母可以根據離婚協議向另一方追討子女撫養費,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索要子女撫養費。 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主動履行,可以依據該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外,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按照離婚調解協議或離婚判決書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條款向另一方尋求子女撫養費,如果這樣做不合格,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當然,他或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單獨的訴訟,以追回子女撫養費。
2、原告何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原告勝訴或者部分勝訴後,被告應當按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超過期限,被告未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原告可以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應當將判決書和執行申請書提交人民法院立案庭。
3、婚後如何分割婚姻財產。
離婚後財產分割如下: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般應平分。 離婚後,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的規定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進行。 如果沒有強制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雙方協議離婚已經生效的,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
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由當事人依法申請。
贍養費、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處分決定書,以及刑事案件所附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裁定。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轉送執行人執行。
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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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是可執行的法律文書。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婚姻登記機關達成的離婚協議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執行的法律文書僅限於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部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4條。
民事判決、裁定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部分,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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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登記機關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不是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的法律檔案。 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必須嚴格依法執行。
根據法律和審判實踐的規定,可以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僅限於:
(一)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2.人民法院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
3、仲裁機構的裁決;
4、公證員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檔案;
(五)行政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依照行政法規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
離婚後,當事人在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等問題上悔改,不願履行離婚協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消除肢體訴訟,人民法院將依法審理。 換言之,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婚姻登記機關達成的離婚協議,另一方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四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應當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子女和財產的分割問題得到妥善處理後,應當立即簽發離婚證。
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 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僅限於以下幾類: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 仲裁機構的裁決; 公證人依法賦予可執行效力的債權檔案; 行政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依照行政法規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 >>>More
你好! 如果想協議離婚,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會根據你的要求幫你寫清楚,比你自己寫的要規範很多,法律效率也很高。 >>>More
夫妻雙方達成協議並簽署離婚協議後,離婚協議不能立即生效,夫妻雙方需要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才能立即生效,原則上不能撤銷。 如果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離婚協議從一開始就不生效。 這也給想離婚但又不懂法律知識的朋友留下了一點隱患。 >>>More
1、離婚協議的內容應合法。 離婚協議不能隨心所欲地寫,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否則無效。 2、協議離婚時,當事人還應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