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理論應該被重新發現嗎?

發布 科技 2024-06-07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就物理學而言,加不加無所謂,但解釋這種理論是準確方便的,例如,用地心說來解釋宇宙學沒有錯,但是用這個輪子和普通的輪子來說太複雜了。 但從哲學上講,關於以太的爭論決定了世界上是否存在“絕對物質”,時空是否絕對,如果我們接受開放宇宙的相對論觀點,那麼我們就應該放棄以太的概念。 但是,這一切是對還是錯,我們無法客觀地判斷。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錯了!!

    一些物理學家認為,地球在以太中的運動會產生一種“以太電流”,使光波彎曲,就好像聲波在大氣中偏轉一樣。 但是,在1887年阿爾伯特·麥可遜(Albert Michelson)和愛德華·莫利(Edward Molley)失敗後,以太理論在很大程度上被擱置了。

    麥可遜-摩爾利的實驗是基於這樣的假設,即整個空間都充滿了光以太,它被認為是不動的,並且地球正在穿過以太。 因此,在地球運動方向上發射的光應該(或似乎)比與地球運動方向成直角發射的光傳播得更快。 兩束光是異相的,並且有干涉條紋。

    測量條紋的寬度可以找到地球相對於以太的確切速度。 這樣,就可以確定地球的“絕對運動”,從地球相對於它的運動就可以知道宇宙中所有物體的絕對運動。 然而,實驗的最終結果是沒有明顯寬的條紋,因此在任何環境中,任何方向的光速都沒有差異。

    因此也推翻了所有關於以太的學說。 這意味著“以太氣流”可能不存在。 後來,愛因斯坦根據他的狹義相對論證明光可以在“沒有以太”的真空中傳播。

    但斯塔克曼對“以太”概念的理解與19世紀對“以太”的理解大不相同,後者對重力有影響,而不是對光的運動有影響。 “在傳統的重力模型中,科學家使用被重物彎曲的橡膠板來展示它們如何受到重力的影響,”斯塔克曼說。

    斯塔克曼解釋了“以太”在他的理論中是如何運作的。 “當以太到處都是時,橡膠板變得非常柔軟。 因此,當它受到重物的影響時,它受到重力的影響要大得多。

    通過初步計算,斯塔克曼提出,以太對引力的影響可以解釋為什麼星系內的恆星能夠以如此高的速度運動。

    斯塔克曼研究的下一步將專注於進行越來越詳細的計算,以確保他的“以太”理論與現有的宇宙資料一致,例如太陽系中行星的運動。 “進行這些實驗很重要,因為我們很可能會反駁暗物質理論,或者進行這些實驗將進一步增加我們對'以太'理論的信心,”斯塔克曼說。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認為這兩種對立的理論應該共存,直到它們被確定地證明為止。 ”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不能武斷地假設它是對的或錯的,畢竟有很多東西不是說對的,而是有用的,可以看作是乙個理想化的模型。 因為你的問題只有真假,答案可以是沒有,但也不長,否則會變成一篇哲學文章。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以太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構想的一種物質。 它是物理學史上乙個虛構的物質概念,其內涵隨著物理學的發展而演變。 “ether”這個詞是英語ether或aether的音譯。

    古希臘人用它來指代藍天或高層大氣。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以太是電磁波傳播的假想介質,但後來被證明是不存在的。

    到了19世紀,科學家逐漸發現光是一種波,生活中的波大多需要傳播介質(例如,聲波的傳播需要使用空氣,水波的傳播需要使用水等)。 受傳統力學思想的影響,他們假設宇宙中到處都有一種叫做以太的物質,正是這種物質在光的傳播中發揮了媒介的作用。

    根據麥克斯韋方程組,電磁波的傳播需要乙個“絕對”的參考係,只有在這個參考係中,光速才具有麥克斯韋方程組 c= frac} 預測的值。其中 varepsilon 0 是真空介電常數,0 是真空磁導率。 這個“絕對參照系”就是以太。

    在其他參考係中測量的光速應該是這個“絕對”參考係中的光速與這個“絕對”參考係相對於觀察者的速度的向量和。

    根據當時的猜想,以太充滿了整個宇宙,電磁波可以穿過它。 地球繞著太陽公轉,相對於以太的速度為v,所以如果在地球上測量光速,不同方向測量的值應該不同,最大c+v,最小c-v(假設以太相對於太陽參考係是靜止的)。 但是,即使以太相對於太陽參考係不是靜止的,在不同方向上測量的值也應該不同)。

    但在 1881-1884 年,阿爾伯特·麥可遜

    麥可遜)和愛德華·莫雷

    為了測量地球和以太的相對速度,莫利進行了著名的麥可遜-莫雷實驗,該實驗測量了不同方向的光速。 然而,實驗結果表明,在速度上沒有這種差異。 這實際上證明了光速不變的原理,即真空中的光速在任何參考係中都具有相同的值,而不管參考係的相對速度如何,以太實際上並不存在。

    後來,許多實驗支援了上述結論。

    以太理論在人們的腦海中根深蒂固了一段時間,深刻地影響了物理學家的思想。 著名物理學家洛倫茲推導出了滿足電磁協方差條件的洛倫茲變換公式,但他不能放棄以太的思想。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大膽地拋棄了以太理論,認為光速是基本原理,並以此為出發點之一,創立了狹義相對論。

    雖然事實證明沒有以太,但以太假說仍然在我們的生活中留下了痕跡,比如乙太網。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在十九世紀後期,科學家們認為他們對宇宙的完整描述已接近完成。 他們想象乙個叫做以太的連續體充滿了宇宙,就像空氣中的聲波一樣,光和磁訊號也是以太中的波。 然而,與空間完全充滿“以太”的想法相矛盾的結果在不久之後就出現了:

    根據“以太”理論,應該得出結論,光的傳播速度應該是相對於“以太”的固定值,所以如果你沿著與光線傳播相同的方向傳播,你測量的光速應該低於你在靜止時測量的光速; 相反,如果你在光傳播的相反方向上行進,你應該測量比靜止時更高的光速。 然而,一系列實驗並沒有發現光速差異的證據。 在這些實驗中,Alport Michelson 和 Eddie Ward Murray 1887 年在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的凱斯研究所進行的測量是最準確和最詳細的。

    他們比較了兩條光線在直角處的傳播速度,並且由於繞自轉軸的自轉和繞太陽的公轉,根據推理,地球應該穿過“以太”,所以由於地球的運動,兩條直角的光線應該以不同的速度進行測量, 默里發現,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無論是冬天還是夏天,都沒有引起兩種光線之間光速的差異。無論你是否在移動,光似乎總是以相對於你相同的速度傳播。 愛爾蘭物理學家喬治·菲茨格雷德(George Fitzgreid)和荷蘭物理學家亨德里克·洛倫茲(Hendrick Lorenz)是第乙個認為相對於“以太”運動的物體在運動方向上會縮小尺寸的人,而相對於“以太”運動的時鐘會減慢速度。

    至於“以太”,菲茨格雷德和洛倫茲當時都認為它是一種真實的物質。 這時,一位名叫阿爾波特·愛因斯坦的年輕人,在瑞士首都伯爾尼的瑞士專利局工作,介入了“以太”理論,一勞永逸地解決了光速傳播的問題。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在他1905年的文章中指出,由於你無法檢測到你是否相對於“以太”移動,因此“以太”的整個概念是多餘的。

    相反,愛因斯坦認為,科學定律對於所有自由運動的觀察者都應該具有相同的形式,並且無論觀察者如何運動,他們都應該測量相同的光速。 愛因斯坦的思想要求人們放棄用所有時鐘來衡量時間的普遍概念,結果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間價值:如果兩個人相對靜止,那麼他們的時間是一樣的; 如果它們之間有相互運動,它們觀察到的時間就不同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量子理論和以太理論是理論而不是事實,而量子理論已被實驗(事實)證明是正確的。 理論都是為了描述事實和解決問題而產生的,被驗證的是科學,否則就是錯誤的假設,以太論是後者。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麥可遜的莫雷實驗的目的是測試以太陽系為參考係時是否存在以太風,結果發現在地面上,以裝置為參考係,光速是恆定的。

    麥可遜-莫雷實驗表明,光速在地面上不會改變。 而任何物體都是運動的,所以如果光速不受參考係的影響,那麼測得的光速就應該改變,測得的光速不變,這意味著光速疊加在參考係的速度上,這個速度是以太給出的, 這也意味著地面上的以太與地球同步運動。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乙太網:一種計算機區域網技術。

相關回答
23個回答2024-06-07

一旦發現重要資料丟失,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特別是不要將資料寫入硬碟,然後取出計算機硬碟,找專業的資料恢復公司進行處理。 >>>More

28個回答2024-06-07

1.在手機上開啟“抖音”。

<>3.如果有殘留資料,可以使用“使用本地號碼一鍵登入”,或點選右上角的“幫助”。 >>>More

7個回答2024-06-07

寬頻到期後,無需取消重灌,可在原有寬頻的基礎上申請續費折扣,家庭使用者可通過以下方式續費或變更寬頻**了解費率和優惠資費,**請點選“空正。 >>>More

11個回答2024-06-07

如果森之只刪除了,沒有完全清除**站,一般可以從**站中檢索到。 如果刪除並刪除**站點,則在確保它未被覆蓋之前,有一定的機會將其取回。 如果刪除後時間過去,並且有寫入操作。 >>>More

31個回答2024-06-07

事實上,系統無法明確病毒。 知道病毒的過程就是格式化磁碟,只有格式化所有的磁碟,然後讓系統才能確保所有的病毒都被清除。 在系統盤外格入其他磁碟後,應該跟著系統走,在這個過程中,你應該把系統盤網格化(應該是C盤)。